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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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所得税欠税5598.34元 | -- | -- | -- | 2024-01-26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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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8040000215001 | -- | 开立 | -- | 2099-12-31 | 中国人民银行延安市中心支行 | |
2 | 审批专〔2016〕10号 | -- | 特殊占用、挖掘、使用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行为审批 | -- | 2026-08-15 |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
3 | 审批专〔2016〕100号 | -- | 特殊占用、挖掘、使用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行为审批 | -- | 2026-08-23 |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
4 | 审批专2〔2016〕110045号 | -- | 特殊占用、挖掘、使用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行为审批 | -- | 2026-08-22 |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
5 | 环验(2011)12号 | -- | 竣工验收 | -- | 2099-12-31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
6 | 榕马开环[2011]监66号 | -- | 环评审批 | -- | 2099-12-31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
7 | NO.350192-51330 |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 无许可内容 | 2022-11-05 | 2035-11-04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 |
8 | 环验(2011)11号 | -- | 竣工验收 | -- | 2099-12-31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
9 | 91350000154586155B | 营业执照 | 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更多 | 1999-06-28 | 2049-06-28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榕马开环评验(2015)37号 | -- | 竣工验收 | -- | 2099-12-31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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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沪0101民初31822号 | 其他 | 原告: 某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某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 | 2023-11-23 |
2 | -- | (2022)闽06民终3968号 | 被上诉人 | - | 1054572.02 | 一、维持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2021)闽0681民初5788号民事判决第三、四项;二、变更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2021)闽0681民初578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福建中消安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诉人陈**伟工程款999082.02元;三、变更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2021)闽0681民初578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上诉人福建中消安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诉人陈**伟逾期付款利息(以999082.02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37704元,由上诉人陈**伟负担19411元,上诉人福建中消安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8293元。一审案件受理费22610元,由上诉人陈**伟负担7610元,上诉人福建中消安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5000元;鉴定费用55490元,由上诉人福建中消安建设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2-20 |
3 | 劳动争议 | (2022)浙0108民初3549号 | 原告 | 原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130708.76 | 一、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W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0708.76元。二、驳回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上诉人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更多 | 2022-10-18 |
4 | 劳动争议 | (2021)闽01民终578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W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W某某各负担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8-25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闽0105民初55号 | 被告 | 原告: 福州通尔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90339.13 | 一、被告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福州通尔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90339.13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分段计算: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以货款290339.1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资金占用费;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以货款290339.1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资金占用费)。
二、驳回原告福州通尔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20.89元,减半收取计3560.445元,由原告负担732.905元,由被告负担2827.54元。被告负担的诉讼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2-25 |
6 | 其他 | (2016)川01执2034号 | 其他 | - | -- | -- | 2017-06-19 |
7 | 合同纠纷 | (2015)怀中民一初字第3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X某某,游先国,X某某,长恒祥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泛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公科飞达交通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6641714 | 准许原告H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8292元,减半收取29146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 ...更多 | 2017-04-28 |
8 | 劳动争议 | (2014)朝民初字第20329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36389 | 一、原告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被告F某某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及二〇一三年四月三十日至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六百六十九元五角;
二、原告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被告F某某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期间的工资一千三百二十五元九角八分;
三、原告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被告F某某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至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未休年休假工资五千九百七十三元八角三分;
四、原告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被告F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二万八千四百二十二元三角八分;
五、驳回原告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原告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6-19 |
9 | 劳动争议 | (2014)马民初字第1149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X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退还原告X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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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公司、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Y某某、X某某 |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1-10 | |
2 | 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Y某某、X某某 |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2-24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游先国、X某某 |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12-23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长沙恒祥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泛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公科飞达交通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Y某某、X某某、X某某 |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8-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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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闽0105民初312号 | 原告 | 原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拓荣县药业发展中心 |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2024-03-12 | |
2 | 劳动争议 | (2023)闽0105民初323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2023-12-18 | |
3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2023)沪0101民初3182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3-11-17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2022-10-13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2022-09-22 | |
6 | 劳动争议 | (2022)浙0108民初3549号 | 原告 | 原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9-05 | |
7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赣01民初899号 | 原告 | 原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市商务局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12 | |
9 | 劳动争议 | -- | 上诉人 | - |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13 | |
10 | 劳动争议 | (2020)闽0105民初2102号 | 原告 | 原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2021-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