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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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编号为:DH-JGG1-2023-04-037、DH-JGG1-2023-04-016的动火安全作业票登记动火人李豪、王帅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编号为:GC-JGG1-2023-03-021、GC-JGG1-2023-04-016、GC-JGG1-2023-04-039、GC-JGC1-2023-03-54、GC-JGC1-2023-05-066的高处安全作业票登记高处作业人员韩慧敏、王星星、赵相林、秦坚强、赵辉龙、李亮儿、李豪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更多 | 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 | 90000 | 泽州县应急管理局 | 2023-09-08 | (泽)应急罚2023执法一5号 | |
2 | 注册建造师范亚飞在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茌平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地上架空管网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更多 |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壹万元(10000元)罚款。 | 10000 | 聊城市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11-25 | 茌建行处字〔2022〕101号 | |
3 |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古城乡刘村中心幼儿园施工项目未在塔吊附近和二级配电箱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 2022年3月14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古城乡刘村中心幼儿园施工项目存在多处安全问题,随即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古城乡刘村中心幼儿园施工项目进行开展执法检查,抽查了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和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立情况,发现发现该公施工项目未在3处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规定,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未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作业场所和生产、储存设施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仟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更多 | 8000 | 清丰县应急管理局 | 2022-03-25 | (清)应急罚〔2022〕03号 | |
4 | 施工工地内裸土未苫盖,造成扬尘污染 | 处罚内容:罚款叁万元;处罚类型:罚款 | 30000 | 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0-26 | 临城管罚决字〔2021〕第(039)号 | |
5 | -- | 罚款叁万元 | 30000 | 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0-26 | 临城管罚决字〔2021〕第(39)号 | |
6 | 大面积黄土裸露 | 处罚内容:扬尘罚款;处罚类型:罚款;罚款金额(万元):2 | 20000 | 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11-13 | 清住建罚决字〔2020〕第014号 | |
7 |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清丰红色单拐文旅综合体游客服务中心时,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更多 | 罚款 | -- | 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8-28 | 清住建施罚决字〔2020〕第02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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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3809 | (2024)豫0922执731号 | 清丰县人民法院 | 2024-04-10 |
2 | 17000 | (2024)冀0821执691号 | 承德县人民法院 | 2024-02-01 |
3 | 37220 | (2024)冀0821执435号 | 承德县人民法院 | 2024-01-22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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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2023﹞1号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2022年第十九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2023-01-06 | 2026-01-06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濮县地税 税通 〔2017〕 2235 号 | -- | 企业所得税核定 | -- | -- | 河南省濮阳县地方税务局 | |
3 | 濮县地税 税通 〔2017〕 2305 号 | -- | 企业所得税核定 | -- | -- | 河南省濮阳县地方税务局 | |
4 | 豫登GCS21071301 | 建筑起重设备使用登记证 |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07-13 | 2099-12-31 | 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豫备GCS21111701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 | 2021-11-17 | 2099-12-31 | 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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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1721民初5369号之一 | 第三人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驳回S某某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7-25 |
2 | 合同纠纷 | (2022)豫09民再25号 | 申请人 | - | 295720 | 一、撤销本院(2021)豫09民终2257号民事判决及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2021)豫0926民初1854号民事判决;
二、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Y某某工程款295720元;
三、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对Z某某上述应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五、驳回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159元,由Y某某负担2322元,由Z某某、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负担283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371元,由Y某某负担5704元,由Z某某、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负担负担466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8-11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豫09民终162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31元,由K某某承担555元,L某某承担1226元,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承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7-18 |
4 | 保险纠纷 | (2022)豫0727民初2009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B某某,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 -- | 驳回原告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638.99元,由原告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6-28 |
5 | 合同纠纷 | (2022)豫0922民初1842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新悦欣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河南新悦欣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428元,减半收取计8214元,由原告河南新悦欣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6-21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豫0183民初227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1117.82 | 一、被告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H某某支付货款115558.91元,并以本金115558.91元为基数从2022年3月17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向原告支付利息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1428元,原告H某某负担122元,被告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306元,保全费1187元,被告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6-13 |
7 | 合同纠纷 | (2022)豫09民终803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899元,由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6-02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豫0922民初293号 | 被告 | 原告: K某某 被告: L某某,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67047.09 | 一、被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给付原告K某某残疾保险金10000元;
二、被告L某某赔偿原告K某某各项损失57047.09元;
三、驳回原告K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给付义务,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50元,由被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负担236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1316元,由原告K某某负担79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16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豫0922民初1216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濮阳市宏丰商砼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10299.68 | 一、被告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濮阳市宏丰商砼有限公司水泥款710299.68元。
二、被告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710299.68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1日按照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904元,减半收取5452元,保全费4920元,共计10372元由被告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25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豫0922民初293号 | 被告 | 原告: K某某 被告: L某某,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22-03-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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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豫0922民初1477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清丰县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清丰县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3 | -- | -- | 上诉人 | -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8 | |
4 | -- | -- | 原告 | 原告: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延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延津县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5 | -- | -- | 原告 | 原告: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延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延津县人民法院 | 2024-03-01 | |
6 | -- | -- | 被告 | 原告: 商丘市栗兴建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夏邑县人民法院 | 2023-12-19 | |
7 | -- | -- | 被告 | 原告: 商丘市栗兴建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夏邑县人民法院 | 2023-12-11 | |
8 | --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清丰县人民法院 | 2023-12-06 | |
9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上诉人 | - |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04 | |
10 | -- | -- | 被告 | 原告: 商丘市栗兴建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东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夏邑县人民法院 | 2023-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