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绿建:1、未见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计算书,住区公共绿地判定依据不足,不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4.2.11条、第4.3.2条要求。2、建筑构件隔声设计报告中,围护结构构造与施工图不一致,不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5.1.6条要求。3、2、隔热检查计算书中,热桥部位保温材料厚度与施工图不一致,不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5.1.8条要求。4、1、《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6.4.5条评判有误,该项目属于居住建筑,应为适用条文。5、2、《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7.2.20条、第7.4.10条评判有误,该项目属于存在稳定热水需求的居住建筑,应为适用条文。6、最不利房间室内噪声设计报告书中,部分组合墙隔声量、空调室内机噪声源声级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5.1.5条要求。7、“卷帘内遮阳”不属于建筑外遮阳,不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5.2.7条要求。8、根据规划要求,该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不低于75%,《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7.2.19条、第7.3.4条不得分有误。建筑:1、建施01:门卫未设管理人员使用的卫生间。2、建施01~04:(1)住宅担架电梯厅未设置扶手(《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第二条);(2)消火栓应嵌入安装,确保消防电梯前室的短边不小于2.4mo3、建施02:屋面均应进行节能设计。4、总建施JD01~03数字化系统上存在两版图纸:JD03其中一版图纸阳台防护栏杆高度为0.90m:小于1.10mo5、地下室建施05:人防物资库应设战时干厕(1~2个便桶)(《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RFJ06-2008第2.10.6条)。结构:1、2#屋顶消防水箱的荷载未见考虑,请复核。2、2#结施04中2轴交G轴及4轴交D轴的框架柱节点核心区箍筋不足。3、2#楼结施11、12中KL11分别在9、12轴支座处及KL24,梁端配筋率大于2%,箍筋应采用10。其余的请自查4、2#楼结施11~13中LL3(深连梁)腰筋的间距及配筋率均不符合JGJ3-2010第7.2.27-4条:其余的请自查。5、地下室结施04中人防区的底板通长配筋不明确。6、请复核结施05中WQ4悬臂段的配筋且图中悬臂长度不明确。给排水:1、总水施-01图中,补充住宅一层生活给水未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的理由。2、总水施-02图中,《自动喷水灭火设施安装》版本应为20S206。3、2号、3号、5号楼水施-06图中,(1)给水系统原理图中,支管减压阀设置位置有误。(2)明确消防水箱泄空管间接排水口最小空气间隙。详GB50015-2019第4.4.14条。(3)消火栓原理图中:0.5MPa<栓前压力P<0.7MPa,宜设减压孔板减压:详国标图集15S202-60,62页。4、地下室水施-02图中,消防泵房出口处走道喷头缺。电信机房宜设自动灭火设施。5、地下室水施-04图中,明确人防生活水箱溢流、泄空管间接排水口最小空气间隙。6、地下室水施-05图中,(1)明确消防水泵房内控制室出入口处挡水门槛设置。(2)核对喷淋泵出水管处压力开关动作值。(3)核消防水池泄空管间接排水口最小空气间隙。详GB50015-2019第4.4.14条。电气:1、地下室电施-16图:(5)-(G)轴处:楼梯间内疏散指示标志灯设置位置错误,自校修正。暖通:1、建议补充5-C/5-6轴进风管电动阀着火时连锁风机同时关闭的要求。 ...更多 | -- |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2021-11-09 | 榕建科〔2021〕155号 | |
2 | 勘察现场:1、编录员未持证上岗。2、取样方法不满足规范技术要求3、岩土描述内容完整,4、钻探记录内容不完整、相关责任人签署不齐全5、勘探孔及泥浆坑未按要求进行回填、封孔 ...更多 | 整改 |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2021-03-23 | 榕建科〔2021〕39号 | |
3 | 勘察:勘察现场已施工钻孔,但无勘察纲要、技术交底书现场施工班组,已提供工人姓名、身份证号、未提供工人上岗证复印件。现场提供的钻孔原始记录表中缺分回次描述、分层描述。现场无安全手册、岗前培训记录。 ...更多 | 整改 |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2020-04-28 | 榕建科〔2020〕45号 | |
4 | 现场作业人员未提交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 于2019年12月5日前将聘用人员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到我局科技设计科 | -- |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11-22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闽建许201705075 | -- | 质量检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 -- | 2017-05-23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2023﹞第11-13号 | 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2023-11-21 | 2026-11-21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
3 | ﹝闽﹞FM安许证﹝2024﹞AY6号 | 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 | 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 | 2024-05-11 | 2027-05-10 |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
4 | 91350000158158684D | 营业执照 | 工程勘察设计;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服务;地下水资源地质勘查服务;二氧化碳地质勘查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地震灾害预防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1994-04-18 | 2099-12-31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2021﹞第11—13号 | 批复关于李煜堃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的申请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许可领取 | 2021-11-19 | 2024-11-18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
6 | 2023857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第四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的公告 | 准予许可 | 2023-04-21 | 2028-04-21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
7 | (榕高新区)质监特令准(2021)036号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起重机械使用登记_按台(套)办理首次办理 | 2021-04-30 | 2099-12-31 |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2)闽0305民初6171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2-09-28 |
2 | 合同纠纷 | (2021)闽08民申11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福建金大鑫钢铁铸造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1-06-09 |
3 | 其他 | (2020)闽0428执94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将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闽0428民初1351号民事判决书和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闽04民终11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应当重新立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4-14 |
4 | 合同纠纷 | (2020)闽03民终2966号 | 被上诉人 | - | 2204075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432.6元,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1-05 |
5 | 合同纠纷 | (2020)闽03民终974号 | 被上诉人 | - | 606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9868元,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6-12 |
6 | 其他 | (2019)闽0881执134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期间,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4-03 |
7 | 合同纠纷 | (2020)闽04民终119号 | 上诉人 | - | 5256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056元,由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2-25 |
8 | 合同纠纷 | (2019)闽0428民初1351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丽岩建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瑞诺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蔡清华 | 506568 | 一、被告福建丽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尚欠的勘察费253284元。
二、被告福建丽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从2016年8月5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以25328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30%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驳回原告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056元,减半收取计4528元,由被告福建丽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30 |
9 | 合同纠纷 | (2019)闽0305民初3427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606834.4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分包费用606834.40元,并自2019年5月1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9868元,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26 |
10 | 其他 | (2018)闽0881民初934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金大鑫钢铁铸造有限公司 | 4482116 | 一、福建金大鑫钢铁铸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241058元及违约金(以2241058元为基数从2018年5月25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二、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在2241058元范围内有权在其勘察的龙岩钢铁铸造产业基地在建工程(5万立方米转炉煤气柜、10万立方米高炉煤气柜、高炉区域一期工程、烧结区域一期工程)折价、变卖或拍卖的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三、驳回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243元,公告费560元,合计46803元,由福建金大鑫钢铁铸造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费560元已由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先行垫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2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福建金大鑫钢铁铸造有限公司 | 漳平市人民法院 | 2018-11-0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福建金大鑫钢铁铸造有限公司 | 漳平市人民法院 | 2018-07-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闽0112民初2716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州福满园置业有限公司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
2 | -- | (2024)闽0427民初222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沙县世茂新体验置业有限公司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3 | -- | (2024)闽0427民初222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沙县世茂新体验置业有限公司 | 沙县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4 | -- | (2024)闽0427民初222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沙县世茂新体验置业有限公司 | 沙县人民法院 | 2024-03-12 | |
5 | -- | (2023)闽0581民初8856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石狮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福州有限公司 | 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23-12-28 | |
6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 (2023)闽0581民初8856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石狮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23-12-22 | |
7 | 合同纠纷 | (2023)闽0122民初3325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3-08-04 | |
8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2023-03-02 | |
9 | 追偿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2020-06-04 | |
10 | 追偿权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2020-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