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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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规避执行 | 一、由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陕西蕾艾芬得实业有限公司案涉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用房项目外墙保温及真石漆装饰工程款35万元:
二、如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本调解协议第一项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以35万元(如有支付,以实际欠付数额为准)为基数,自2022年4月21日起按照全国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当期贷款一年期利率(LPR)双倍计算利息,至实际支付完毕时止;
三、一审案件受理费1298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649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986元,因调解减半收取6493元,均由陕西蕾艾芬得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 | 武山县人民法院 | 2022-07-05 | 〔2021〕甘05民终867号,〔2021〕甘0524民初641号 | |
2 | 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处罚金额(万元):1.34 | 13400 | 临夏市生态环境分局 | 2019-02-28 | 临市环罚〔2018〕25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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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2)甘0524执475号 | 2022-07-05 | (2021)甘05民终867号、(2021)甘0524民初641号 | 武山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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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04 | 甘肃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和政县四季锦城住宅小区二期18号楼 | 2023-11-10 | 2024-11-09 | 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2024)008 | 甘肃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和政县四季锦城住宅小区二期(一标段)26号楼 | 2023-12-01 | 2024-11-30 | 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2024)024 | 甘肃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和政县四季锦城住宅小区二期(一标段)21号楼 | 2024-04-10 | 2025-04-09 | 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2024)007 | 甘肃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和政县四季锦城住宅小区二期(一标段)20号楼 | 2023-11-08 | 2024-11-07 | 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91622900710312084F | 营业执照 | 承担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铝塑合金、钢门窗制作销售。*** ...更多 | 2000-08-11 | 2040-09-09 |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2024)003 | 甘肃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和政县四季锦城住宅小区二期(一标段)29号楼 | 2023-11-08 | 2024-11-07 | 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2024)005 | 甘肃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和政县四季锦城住宅小区二期(一标段)8号楼 | 2023-11-08 | 2024-11-07 | 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2024)006 | 甘肃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和政县四季锦城住宅小区二期(一标段)19号楼 | 2023-11-13 | 2024-11-12 | 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620009493593 | 登记证书 | 注册登记 | 2022-02-22 | 2099-12-31 | 临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10 | 甘建服﹝2023﹞228号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2015-12-31 | 2024-12-31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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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甘0524民初569号 | 被告 | 原告: 兰州信基电器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G某某,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本案按兰州信基电器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4-12 |
2 | 合同纠纷 | (2021)甘0524民初641号 | 被告 | 被告: 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 驳回原告陕西蕾艾芬得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986元,减半收取计6493元,由原告陕西蕾艾芬得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18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甘0503执1772号 | 被执行人 | - | 957042.3 | 一、扣划被执行人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临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67×××25账户内存款XXX元至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二、扣划被执行人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临夏农村商业银行XXX支行67×××16账户内存款
957042.3元至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本裁定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2-21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甘0503民初1943号 | 被告 | 原告: 天水长和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006041.76 | 一、由被告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天水长和物资有限公司钢材款2068952.30元及资金占用费934089.46元(2020年6月1日起至欠款全部付清时止的资金占用费,以实际欠付货款本金,按年利率24%计算);
二、由被告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赔付原告天水长和物资有限公司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3000元。
以上两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344元,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0172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25172元,由原告天水长和物资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由被告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017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5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甘0503民初1943号 | 被申请人 | - | 3000000 | 查询并冻结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7-03 |
6 | 其他 | (2017)甘2901执16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临夏市人民法院(2016)甘2901民初6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5-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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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临夏市人民法院 | 2023-03-02 | |
2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临夏市人民法院 | 2022-07-27 | |
3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临夏市人民法院 | 2021-06-09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天水长和物资有限公司 |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02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甘0503民初1943号 | 被告 | 原告: 天水长和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 2020-07-23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天水长河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 2020-07-23 | |
7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临夏州焕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临夏市人民法院 | 2016-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