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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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担深度800米以内水井勘察、钻井及配套工程安装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务,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输变电工程,通信工程;工程咨询;苗木销售;建材销售* ...更多 | -- | 2013-03-07 | 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空 | -- | 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 | -- | 2099-12-31 | 桐柏县国家税务局吴城税务分局 | |
3 | 空 | -- | 税务登记 | -- | 2099-12-31 | 河南省桐柏县地方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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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3)豫13民辖终37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3-03-08 |
2 | 其他 | (2021)豫1321执恢608号之五 | 申请人 | - | 9229.16 | 划拨被执行人南召宝天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00000166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229.16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12-31 |
3 | 其他 | (2021)豫1381民初807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被告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至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15 |
4 | 追偿权纠纷 | (2021)豫0423民初3320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现 | 102545.07 | 一、被告L某某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102545.07元。
二、驳回原告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73元,由被告L某某现负担1471元,原告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0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27 |
5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豫0423民初177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Z某某,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0290.77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赔偿30290.77元。
二、被告Z某某、河南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48元,被告L某某负担101元,被告Z某某负担98元,被告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9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07 |
6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豫1330执65号 | 被执行人 | - | -- | 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1330执65号执行完毕。
本通知送达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1-22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豫民申2810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0-10-15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豫04民终803号 | 被上诉人 | - | 105760 | 一、维持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2019)豫0423民初312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2019)豫0423民初3129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即“一、被告河南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15172.333元;二、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106206.331元”;
三、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Z某某105760元;
四、河南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Z某某对上述第三项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3349元,Z某某负担335元,L某某负担1005元,河南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005元,Z某某负担100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28.0元,L某某负担910元,河南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909元,Z某某负担90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3-23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豫1321民初455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L某某 | 20120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03元,退还原告C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30 |
10 | 合同纠纷 | (2019)豫1321执96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豫1321执969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南召县宝天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人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1-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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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3)豫13民终2629号 | 被告 | -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17 | |
2 | 合同纠纷 | (2023)豫1321民初428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召县人民法院 | 2023-02-28 | |
3 | 合同纠纷 | (2023)豫1321民初428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召县人民法院 | 2023-02-14 | |
4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豫1328民初478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唐河县人民法院 | 2022-09-07 | |
5 | 合同纠纷 | (2022)豫1302民初3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7-27 | |
6 | 合同纠纷 | (2022)豫1302民初3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6-16 | |
7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3-10 | |
8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01 | |
9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0)豫13民终6197号 | 上诉人 | -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01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豫13民终7780号 | 被告 | 原告: 南召宝天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