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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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期申报税款,未按期缴纳税款 | 处以0.5倍罚款,即2,823,903.51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2,823,903.51元 | 2823904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2024-01-19 | 韶税二稽罚20243号 | |
2 | 你公司2018年至2022年期间存在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部分合同单方修改合同条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违法事实。经检查,你公司2018年至2022年期间已竣工(或已完工、交工)工程中,存在部分销售收入在账簿上未作销售收入处理,亦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其中销售收入461,055.91元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销售收入43,431,697.94元未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你公司2020年乐昌市大源镇永济桥(等8个)村拆旧复垦项目epc总承包(包组一)工程款3,037,739.38元,入账列支成本2020年474,650.00(不含税464,137.62)元,2021年94,400.00(不含税94,216.50)元,该工程未在账簿上列收入,系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你公司部分合同单方修改合同条款,明知无实际发生甲供材行为,仍以甲供材的名义选择适用简易计税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146893.62元、城建税10282.56元)税款157,176.18元,共计少缴税款5,647,806.81元。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乐昌市梅花镇村级学校改造薄弱学校建设项目、京广高铁乐昌东站广场综合管理用房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乐昌市坪石镇河丰村渠道维修工程(2018年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生产安置资金项目)等项目工程合同及结算单;(2)《少列收入明细表》;(3)《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4)公司情况说明;(5)公司会计报表;(6)公司科目明细账及取样凭证;(7)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询问笔录;(8)公司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9)关于《S518线乐昌两江至白石段路面改造工程》的补充协议等12份补充协议;(10)“工程结算成本”科目列支2020年乐昌市大源镇永济桥(等8个)村拆旧复垦项目epc总承包(包组一)记账凭证;(11)你公司补充提供的涉及简易计税工程的完整合同,乐昌市廊田镇新农村建设项目——葫芦坪村委会——老亚滩村、乐昌市廊田镇新农村建设项目——葫芦坪村委会——高坪水村两项目对甲方提供材料条款,手写“甲方提供永久性标识牌一块”与项目发包方乐昌市廊田镇政府提供的合同同一页同一栏中,无此项目,廊田镇政府证实,这两个建设项目本身不存在甲供材的约定。证据(1)(2)(3)(4)证明你公司取得了工程收入的事实;证据(6)(7)(8)(9)证明你公司在账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违法事实;证据(3)(5)(7)(8)(10)证明你公司取得与收入无关的成本在账簿上多列支出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事实;证据(11)证明你公司部分合同单方修改合同条款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了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的税收违法事实。我局于2024年1月11日向你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韶税二稽罚告〔2024〕2号)后,你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 ...更多 | 对你公司偷税的行为处以0.5倍罚款,即2,823,903.51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2,823,903.51元。限你公司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4年1月19日 ...更多 | 2823904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2024-01-19 | 韶税二稽罚〔2024〕3号 | |
3 | 你公司2018年至2022年期间存在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部分合同单方修改合同条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违法事实。经检查,你公司2018年至2022年期间已竣工(或已完工、交工)工程中,存在部分销售收入在账簿上未作销售收入处理,亦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其中销售收入461,055.91元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销售收入43,431,697.94元未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你公司2020年乐昌市大源镇永济桥(等8个)村拆旧复垦项目epc总承包(包组一)工程款3,037,739.38元,入账列支成本2020年474,650.00(不含税464,137.62)元,2021年94,400.00(不含税94,216.50)元,该工程未在账簿上列收入,系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你公司部分合同单方修改合同条款,明知无实际发生甲供材行为,仍以甲供材的名义选择适用简易计税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综上,你公司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部分合同单方修改合同条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违法事实。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乐昌市梅花镇村级学校改造薄弱学校建设项目、京广高铁乐昌东站广场综合管理用房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乐昌市坪石镇河丰村渠道维修工程(2018年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生产安置资金项目)等项目工程合同及结算单;(2)《少列收入明细表》;(3)《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4)公司情况说明;(5)公司会计报表;(6)公司科目明细账及取样凭证;(7)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询问笔录;(8)公司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9)关于《S518线乐昌两江至白石段路面改造工程》的补充协议等12份补充协议;(10)“工程结算成本”科目列支2020年乐昌市大源镇永济桥(等8个)村拆旧复垦项目epc总承包(包组一)记账凭证;(11)你公司补充提供的涉及简易计税工程的完整合同,乐昌市廊田镇新农村建设项目——葫芦坪村委会——老亚滩村、乐昌市廊田镇新农村建设项目——葫芦坪村委会——高坪水村两项目对甲方提供材料条款,手写“甲方提供永久性标识牌一块”与项目发包方乐昌市廊田镇政府提供的合同同一页同一栏中,无此项目,廊田镇政府证实,这两个建设项目本身不存在甲供材的约定。证据(1)(2)(3)(4)证明你公司取得了工程收入的事实;证据(6)(7)(8)(9)证明你公司在账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违法事实;证据(3)(5)(7)(8)(10)证明你公司取得与收入无关的成本在账簿上多列支出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事实;证据(11)证明你公司部分合同单方修改合同条款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了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的税收违法事实。我局于2023年12月22日向你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韶税二稽罚告〔2023〕16号)后,你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 ...更多 | 少缴税款合计5,766,215.22元,对你公司偷税的行为处以0.5倍罚款,即2,883,107.72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2,883,107.72元。限你公司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4年1月3日 ...更多 | 2883108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2024-01-03 | 韶税二稽罚〔2024〕号 | |
4 | 未按期申报税款,未按期缴纳税款 | 处以0.5倍罚款,即2,883,107.72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2,883,107.72元 | 2883108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2024-01-03 | 韶税二稽罚202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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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粤建许质准﹝2022﹞1688号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 | 2022-03-17 | 2025-03-17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1900082768 | 工商登记信息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提供房屋建筑工程咨询服务。 ...更多 | 2019-07-22 | 2099-12-31 |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1800116096 | 工商登记信息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提供房屋建筑工程咨询服务。 ...更多 | 2018-09-03 | 2099-12-31 |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粤0031E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从业资质证书》 | 1.广东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请表。 | 2022-01-21 | 2099-12-31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 | |
5 | 1800116065 | 工商登记信息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提供房屋建筑工程咨询服务。 ...更多 | 2018-09-03 | 2099-12-31 |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440281000008804 | --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提供房屋建筑工程咨询服务。 ...更多 | -- | -- | 乐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7 | 无 | 无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提供房屋建筑工程咨询服务。 ...更多 | 2017-07-28 | 2099-12-31 | 乐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8 | 44000062200538902 | 工商登记信息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承担一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小修保养(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提供房屋建筑工程咨询服务 ...更多 | 2022-06-14 | 2099-12-31 |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韶建延许﹝2023﹞55号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延续,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延续 | 2023-12-08 | 2028-12-08 |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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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2民终1681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韶关市鑫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6-30 |
2 | 合同纠纷 | (2021)粤0281民初280号之一 | 第三人 | 原告: 广东盛天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乐昌市绿源体育设施工程部,乐昌市两江镇中心学校 | -- | 准许原告广东盛天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764.59元,减半收取计2882.29元,财产保全费2008.20元,合计4890.49元,由原告广东盛天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3-25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205民初162号 | 被告 | 原告: 韶关市曲江区赛隆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乐昌市建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韶关市曲江区赛隆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766元,由原告韶关市曲江区赛隆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3-10 |
4 | 合同纠纷 | (2020)粤0281民初1623号 | 被告 | 被告: 乐昌市建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乐昌市土产公司 | -- | 一、驳回原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H某某的反诉请求。
本案本诉受理费953××.01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5796.87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3735.14元;反诉受理费944.9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04 |
5 | 合同纠纷 | (2020)粤0281民初151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H某某,乐昌市建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 -- | 2020-09-1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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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广东蓝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1-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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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204民初3366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建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被告: 韶关市鑫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R某某,H某某,Y某某,Z某某 |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2 | -- | (2023)粤0204民初3366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建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被告: 韶关市鑫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Y某某,Z某某,R某某,H某某 |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3 | -- | (2023)粤0204民初3366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建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被告: 韶关市鑫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Y某某,Z某某 |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4 | -- | (2024)粤02民终280号 | 第三人 | - |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2 | |
5 | -- | (2024)粤02民终280号 | 第三人 | - |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6 | -- | (2024)粤02民终280号 | 第三人 | - |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7 | -- | (2024)粤02民终280号 | 第三人 | - |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281民初30号 | 第三人 | 原告: 乐昌市建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乐昌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L某某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07-11 | |
9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粤0281民初943号 | 被告 | 原告: 韶关市鑫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乐昌市建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乐昌市玉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豪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2-10-24 | |
1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粤0281民初943号 | 被告 | 原告: 韶关市鑫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乐昌市建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乐昌市玉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豪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1-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