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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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构。 ...更多 | 当事人当事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构。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罚 ...更多 | 30000 | 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4-01-24 | 歙城罚决字2023第45号 | |
2 | 当事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 罚款30000元 | 30000 | 黄山市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4-01-24 | (歙)城罚决字〔2023〕第45号 | |
3 | 10月份项目总监到岗率低于70% | 进行通报,对被通报的项目涉及的责仟主体进行信用扣分 | -- |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1-03 | -- | |
4 | 7月份项目总监到岗率≤70% | 通报 | -- |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8-02 | -- | |
5 | 合肥城乡建设局检查中提出总监未在岗履职问题。 | 罚款2000元 | 2000 | 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2021-11-12 | -- | |
6 | 不履行监理职责 | 处单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10000 | 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04-22 | 宜建罚决字〔2019〕第02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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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建审﹝2021﹞35号 | 关于合肥市2021年第十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名单的公告 | 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 | 2021-08-23 | 2026-08-22 |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 |
2 | 第202028号 | 皖人防建监资第202028号 | 人防监理资质 | 2020-02-18 | 2025-02-16 |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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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皖0303民初177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Y某某 被告: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 | 一、被告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L某某、Y某某补偿金30000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原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51元,减半收取1825.5元,由原告L某某、Y某某负担1525.5元,被告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00元,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25 |
2 | 追偿权纠纷 | (2019)皖01民终9504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安徽圆明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12-02 |
3 | 合同纠纷 | (2019)皖0225执1643号之三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0-10 |
4 | 追偿权纠纷 | (2019)皖0102民初7925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圆明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鑫昊等离子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00000 | 驳回原告安徽圆明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800元,减半收取5900元,由安徽圆明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13 |
5 | 其他 | (2019)皖0225民初1364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64161.99 | 被告无为天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664161.9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442元,减半收取计5221元,由被告无为天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13 |
6 | 其他 | (2016)皖0181执175号 | 申请人 | - | 2563168 | 一、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安徽省龙海翔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价值2563168元的财产。
二、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一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六个月。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4-18 |
7 | 其他 | (2016)0181执175号 | 申请人 | - | 2563168 | 一、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安徽省龙海翔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价值2563168元的财产。二、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一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4-18 |
8 | 其他 | (2016)皖0181执165号 | 申请人 | - | 3180182 | 一、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安徽省龙海翔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价值3180182元的财产。
二、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一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六个月。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4-18 |
9 | 其他 | (2016)0181执165号 | 申请人 | - | 3180182 | 一、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安徽省龙海翔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价值3180182元的财产。二、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一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4-18 |
10 | 合同纠纷 | (2015)巢民二初字第00801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省龙海翔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16155 | 被告安徽省龙海翔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费201615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按照月利率1.5%标准,以544534元为基数,从2012年1月1日计算至2013年3月5日为116802元;以1789167元为基数,从2013年3月6日计算至2013年5月8日为57253元;以1789167元为基数,从2013年5月9日计算至2015年8月31日为484885元;之后按照月利率1.5%标准,自2015年9月1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安徽省龙海翔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1-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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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皖0181民初494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巢湖市人民法院 | 2022-02-11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皖0181民初494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巢湖市人民法院 | 2022-02-11 | |
3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皖0303民初177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Y某某 被告: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5-07 | |
4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19)皖0225民初1364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无为天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无为市人民法院 | 2019-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