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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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审质量较差且存在重大误差的企业 | 予以通报批评 |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2021-11-02 | 榕建价〔2021〕1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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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水审字〔2019〕52号 | 福水审字〔2019〕52号 | 准予许可意见:同意批复文件 | 2019-09-24 | 2099-12-31 | 福泉市水务局 | |
2 | 无 | -- | 无 | -- | 2116-09-01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暂无 | 暂无 | 公路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咨询、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水土保持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0-11-25 | 2027-10-10 | 三明市梅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制作日期:2017-12-26;文书字轨:沙国税 许受字 〔2017〕 第225 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7-12-26 | 2017-12-26 | 国家税务总局沙县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 | |
5 | 91350427666870782U | 营业执照 | 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更多 | 2022-06-17 | 2027-10-10 | 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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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闽03民终226号 | 上诉人 | - | 1389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79元,由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4-02 |
2 | 其他 | (2020)闽0783执165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0-03-09 |
3 | 其他 | (2019)闽0783民初217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 被告: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50231.8 |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C某某、C某某支付合作经营款项人民币146991.8元。
如未按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用3240元,减半收取为1620元,由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于判决生效之日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05 |
4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9)闽09民终608号 | 被上诉人 | - | 28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500元,由上诉人C某某负担2750元、上诉人W某某负担27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6-25 |
5 | 其他 | (2018)闽0902民初544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J某某,W某某,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80000 | J某某、W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向C某某连带支付劳务工资欠款28万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0元,减半收取计2750元,由J某某、W某某连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办法:到本院领取省财政厅印制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缴费通知书,上诉案件受理费至迟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到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9-01-26 |
6 | 合同纠纷 | (2016)闽0782民初1862号 | 第三人 | 原告: 南平市银河库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武夷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 196050 | 准许南平市银河库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4221元,减半收取计2110.5元由原告南平市银河库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8-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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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黔0123民初986号 | 被告 | 原告: 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被告: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21-07-01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黔0123民初986号 | 被告 | 原告: 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被告: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21-05-25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黔0123民初986号 | 被告 | 原告: 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被告: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21-04-19 | |
4 | 合同纠纷 | (2019)0783民初217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 被告: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19-09-29 | |
5 | 合同纠纷 | (2019)闽0902民初3507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J某某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7-02 |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8)闽0902民初544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J某某,W某某,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18-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