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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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4)侯执行字第824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本院的(2014)侯执行字第824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二、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凭本裁定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亦可依职权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4-12-11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4)榕民终字第822号 | 被上诉人 | - | 246516.63 | 一、撤销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2013)侯民初字第2193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福州皇杰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上诉人Z某某经济损失155267.38元;
三、被上诉人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上诉人Z某某经济损失91249.25元;
四、驳回上诉人Z某某的其他上诉请求及一审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重新鉴定费按照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9590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6526元,被上诉人福州皇杰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750元,被上诉人Z某某负担131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