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无证施工 | 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089457.59元的1%即人民币20894.6元 | -- |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11-03 | 汀建行罚决字〔2022〕15号 | |
2 | 由长汀陇和无机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长汀陇和催化剂配套原料项目-综合楼、铝溶胶生产装置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更多 | 停止使用并处叁万元罚款 | 30000 |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10-10 | 汀建行罚决字〔2022〕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