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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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200.00 | -- | 云南省镇康县国家税务局凤尾税务分局 | 2018-03-14 | 镇康国凤税简罚〔2018〕31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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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96458 | (2024)云0625执497号 | 永善县人民法院 | 2024-02-29 |
2 | 156448 | (2024)云0625执499号 | 永善县人民法院 | 2024-02-29 |
3 | 48421 | (2024)云0625执495号 | 永善县人民法院 | 2024-02-29 |
4 | 120167 | (2024)云0625执462号 | 永善县人民法院 | 2024-02-27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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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盘运货许﹝2024﹞0401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 2024-04-01 | 2028-04-01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盘龙区分局 | |
2 | 5328222021061703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施工许可证建设内容为,框架结构3个单体,建筑面积为818.23平方米。 | 2021-06-17 | 2027-06-21 |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530000D00000000085637 | 营业执照 | 市场准入 | 2013-03-27 | 2099-12-31 |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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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云25民终2440号 | 被上诉人 | - | 104661.54 | 一、撤销云南省元阳县人民法院(2023)云2528民初702号民事判决;
二、由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C某某工程欠款104661.54元;
三、由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前述工程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C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7040元,由C某某负担5114元,由L某某、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926元。司法鉴定费15000元,由C某某负担10987元,由L某某、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401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866元(预交7835元),由C某某负担6124元,由L某某、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74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2-22 |
2 | -- | (2023)云0425执990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申请执行人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11-21 |
3 | -- | (2023)云0425民初405号 | 原告 | 原告: 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易门县交通运输局 | 4143885.01 | 一、由被告易门县交通运输局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支付原告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4143885.01元,并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支付该款自2021年11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340元(原告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交纳),由原告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388元,被告易门县交通运输局负担39952元(须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申请执行的期限为本判决生效后两年内。 ...更多 | 2023-05-29 |
4 | -- | (2023)云25民终550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云南省元阳县人民法院(2022)云2528民初27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云南省元阳县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7922元,退还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更多 | 2023-05-16 |
5 | -- | (2022)云0127民初3735号 | 原告 | 原告: 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 | -- | 一、驳回原告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确认原告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D某某自2022年1月25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20 |
6 | 其他 | (2022)云06民终335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140元,由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2-13 |
7 | -- | (2021)云25民终1848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274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1-16 |
8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1)云0103民初1499号 | 原告 | 原告: 云南昊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P某某 | 306958.16 | 一、原告云南昊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P某某之间劳动关系于2020年10月28日解除;
二、原告云南昊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P某某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11492元;
三、原告云南昊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P某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53480.16元;
四、原告云南昊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P某某绩效提成241986元;
五、驳回原告云南昊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不予收取。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21-04-30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云06民辖终54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12-22 |
10 | 其他 | (2020)云2504民初393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云南昊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浩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 | -- | 本案按原告S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0-12-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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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云0625民初436号 | 原告 | 原告: 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永善县交通运输局 | 永善县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2 | -- | (2024)云0624民初193号 | 被告 | 原告: 大关县青林加油站 被告: 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某某 | 大关县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3 | -- | (2024)云0624民初193号 | 被告 | 原告: 大关县青林加油站 被告: R某某,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大关县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4 | -- | (2023)粤01民终32635号 | 上诉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07 | |
5 | -- | (2023)粤01民终32635号 | 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07 | |
6 | -- | (2023)粤01民终32635号 | 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07 | |
7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3)云2531民初566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春分公司,K某某,Y某某,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 绿春县人民法院 | 2023-11-01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云2531民初581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L某某,K某某,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绿春县人民法院 | 2023-11-01 | |
9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云2531民初58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L某某,K某某,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绿春县人民法院 | 2023-11-01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112民初13106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恒微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昊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