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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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绿建:1、构件隔声及室内背景噪声分析报告中,室内噪声级计算条件不足,缺空调室内机噪声源,不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5.1.5条要求。2、未见屋顶绿化具体设计措施,设计深度不足,不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5.3.1条要求。3、外窗可开启比例计算书中,外窗、幕墙类型与施工图不一致,不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5.2.6条要求。4、室内自然采光模拟分析报告中:采光分析区域与施工图不一致,不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5.2.13条要求。5、《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5.3.4条评判有误,该项目设有多功能厅,应为适用条文。6、构件隔声及室内背景噪声分析报告中,部分围护结构隔声性能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5.1.6条要求。建筑:1、二、三层平面入口大厅上空走廊侧特级防火卷帘为弧形:宜根据所处位置及空间特点加以说明限制。2、阅览室等公共空间外围玻璃幕墙未另设护窗栏杆(仅利用幕墙构件加装横向扶手),应根据《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7.2.5条相关要求加以说明并要求提供直接承受人体荷载的结构计算书。结构:1、上部主楼存在扭转不规则、楼板不连续、建筑立面收进等情况,设计单位应核实结构的不规则程度:建议采取进一步的加强措施。2、补充装配式建筑各得分项的计算资料:作为得分依据。3、结构布置存在多个方向的斜交抗侧力构件:结构计算仅考虑其中一个方向的斜交抗侧力构件的计算资料:建议补充完善相关计算。4、应补充地下室抗浮计算:并明确本项目的抗浮工程设计等级。给排水:1、水施03:应进一步核实市政供水压力,确定是否在市政引入管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环状网上未设分段检修阀。2、水施17:明确多功能厅吊顶净高:若大于8米,应补充相关设计参数:包括喷头间距不应大于3米;核实(3)~(5)/(R1)轴处楼梯及平台外部是否封闭,若封闭应设置喷头保护。3、水施21:落实生活给水管接至屋面何种设备,以确定是否需要设置防止回流污染的措施。4、水施28:应与建筑专业落实消防泵房是否设置了挡水门槛。5、水施31:核实变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实际储存药剂量是否满足要求。6、水施38:降板地漏接至污水系统,核实是否有水封。电气:1、地下厨房设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无相应的事故通风和泄爆装置,不符合“闽建城函[2017]295号”要求。2、地下厨房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应设计不可借用时的疏散指示方案。该处疏散防火门应常开且可联动关闭。3、地下密集书库电梯厅处消防报警总线不应直接穿越防火分区。4、中庭照明回路应设电弧故障探测。5、二层入口门厅楼梯处设有防火卷帘,不应设置安全出口灯。6、设计说明第七.3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楼梯疏散照明照度不足。7、地下消防泵房控制室应设疏散照明。暖通:1、阅览区、多功能厅新风量建议参考《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2015第8.2.2条进行取值。2、冷源--一体化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COP数值在设备表、绿建专篇不同,在设计说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执行强制性条文措施汇总表(暖通专业)中未见:建议重新复核计算;3、建议补充耗电输冷比计算,参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4.3.9条。4、加压送风管穿越走道处建议增设防火保护措施。5、12轴三层为排烟机房、二层为加压送风机房,建议复核进排风口的最小垂直距离是否超过6m;12轴三层为排烟机房、11轴为加压送风系统:进排风口间距建议复核。 ...更多 | -- |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2021-11-09 | 榕建科〔2021〕155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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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榕图审﹝2024﹞8号 | 地图审核批准书 | 地图审核批准书 | 2024-04-09 | 2099-12-31 |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 | A235005984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_资质证书更换 | 2019-04-17 | 2024-12-31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
3 | 3501022024020601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福州冶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装修项目施工许可 | 2024-02-06 | 2099-12-31 |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 |
4 | B235034934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 2019-04-30 | 2024-04-29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JY33501010040078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县级权限﹞ | 2023-09-08 | 2028-09-07 |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E235034934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2022-04-21 | 2027-03-08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7 | B235034934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_资质证书简单变更 | 2019-04-30 | 2024-04-29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
8 | 榕人社审﹝2023﹞121号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同意你公司申报的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副董事长1人,总规划师1人,副总经理1人,专职党委副书记1人,驾驶员29人,项目负责人﹝外勤人员﹞153人,共计188人在国家规定的安全劳动条件下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时限为一年﹝从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5日﹞。 ...更多 | 2023-11-06 | 2024-11-05 |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9 | 91350100MA349MRA93 | 营业执照 | 许可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园区管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土地整治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1994-04-26 | 2099-12-31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榕规(2018)核字第00174号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核发 | 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情况意见书 | 2018-11-02 | 2099-12-31 |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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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闽0702民初4125号 | 原告 | 原告: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平市高铁片区开发有限公司,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7649.60元,减半收取计18824.80元,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10-18 |
2 | 仲裁程序案件 | (2022)赣10民特6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许申请人抚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撤回申请。
案件申请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抚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8-30 |
3 | 合同纠纷 | (2021)闽0112民初56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博那德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2-26 |
4 | 其他 | (2019)闽0128民初6610号 | 第三人 | 原告: 新加坡CPG咨询私人有限公司 被告: 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25680 | 准许新加坡CPG咨询私人有限公司(CPGCONSULTANTSPTELTD)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42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21元,由新加坡CPG咨询私人有限公司(CPGCONSULTANTSPTELTD)负担 ...更多 | 2020-04-13 |
5 | 其他 | (2019)闽0128民初6610号之一 | 其他 | - | 226833 | 准许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02.5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351.25元,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担 ...更多 | 2020-04-1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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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福建若可食品有限公司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2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福建若可食品有限公司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福建若可食品有限公司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2024-01-31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2023-06-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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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皖0225民初493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无为市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2 | -- | (2023)皖0225民初493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无为市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3 | -- | (2023)闽0111民初4378号 | 被告 | 原告: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勘测院有限公司,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2023-12-21 | |
4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3)闽0111民初4378号 | 被告 | 原告: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勘测院有限公司,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2023-08-24 | |
5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3)闽0111民初4378号 | 被告 | 原告: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勘测院有限公司,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2023-08-17 | |
6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皖0225民初4938号 | 其他 | - | 无为市人民法院 | 2023-08-15 | |
7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皖0225民初493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无为市人民法院 | 2023-08-15 | |
8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皖0225民初493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无为市人民法院 | 2023-08-15 | |
9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3)闽0111民初4378号 | 被告 | 原告: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勘测院有限公司,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2023-07-12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闽0121民初2376号 | 被告 | 原告: 恒亿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州教育研究院,福州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2023-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