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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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理在2017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 | 项目经理池小兰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有效期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算一年,黑名单管控有效期限内省厅将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予以相应的备案限制。 ...更多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8-03-15 | 闽建建〔2018〕1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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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延审批安全延﹝2023﹞001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 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 2023-03-12 | 2026-03-11 | 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12420098000002365573 | -- | 变更 | -- | 2099-12-31 | 京山县地方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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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2)闽0702民初2898号 | 原告 | 原告: 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南平晨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430576 | 一、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对福建南平晨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债权1136976元;二、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对福建南平晨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享有违约金普通债权293600元;三、福建南平晨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支付鉴定费13595元;四、驳回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400元,减半收取计17700元,由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负担10550元,由福建南平晨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1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裁判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1-10 |
2 | 合同纠纷 | (2022)闽07民终1673号 | 上诉人 | - | 2171300.11 | 一、维持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2022)闽0702民初180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撤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2022)闽0702民初1803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三、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W某某、S某某支付工程款1778403.17元及利息392896.94元,并从2022年4月1日起至工程款还清之日止以实际欠付工程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四、驳回W某某、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50548.6元,减半收取计25274.3元,由W某某、S某某共同负担15337.28元,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负担9937.0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521.44元,由W某某、S某某共同负担11210.71元,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负担11310.73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2-01 |
3 | 合同纠纷 | (2022)闽0702民初3057号 | 其他 | 原告: Y某某 被告: H某某 | -- | (2022)闽0702民初3057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十三页中“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补正为“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更多 | 2022-07-28 |
4 | 合同纠纷 | (2021)闽07民终1253号 | 被告 | - | -- | 一、撤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2020)闽0702民初532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H某某预缴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025.9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1-10-26 |
5 | 合同纠纷 | (2022)闽0702民初3057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H某某,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 | 40779.6 | 一、H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Y某某支付工程价款40779.6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其中,从2013年1月17日起至2014年2月15日止,以尚欠工程价款6940.6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计算;从2014年2月16日起至工程款40779.60元付清之日止,以尚欠工程价款40779.6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计算)。二、驳回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44.70元,减半收取计2222.35元,由Y某某负担1660.35元,由H某某负担56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裁判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7-25 |
6 | 其他 | (2021)闽0702执异88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L某某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07-08 |
7 | 其他 | (2021)闽0702执异80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L某某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07-02 |
8 | 其他 | (2021)闽0702执异81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L某某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07-02 |
9 | 其他 | (2021)闽0702执异78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C某某、Z某某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07-02 |
10 | 其他 | (2021)闽0702执异79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W某某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07-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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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W某某,S某某,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2023-06-25 | |
2 | 合同纠纷 | -- | 第三人 | 原告: C某某 被告: W某某,S某某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2023-02-23 | |
3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2023-02-20 | |
4 | 合同纠纷 | -- | 第三人 | 原告: C某某 被告: W某某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2023-02-17 | |
5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2022)闽0702民初2898号 | 原告 | 原告: 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南平晨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2022-11-08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闽0702民初553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C某某 被告: H某某,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2022-08-24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闽0702民初3057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H某某,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2022-07-15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闽0702民初180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S某某 被告: 南平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2022-05-26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C某某 被告: H某某,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2021-12-14 | |
10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1)闽0702民初416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透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202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