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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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动态考核不达标,主要存在问题:工程业绩资料不完善,建筑业统计报表未按时申报,技术负责人、社保和注册人员等不达标等。 ...更多 | -- | -- |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4-12-23 | 陕建管发〔2014〕3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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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市监投资人(股权)变更2018-04-17 | 省市监投资人(股权)变更 | 企业名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出资额: 600; 百分比: 100 | 2018-04-17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省市监增加分支机构变更1997-05-20 | 省市监增加分支机构变更 | 变更后内容: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广州分院 | 1997-05-20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省市监其他变更1997-05-19 | 省市监其他变更 | 变更后内容:62810444 | 1997-05-19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省市监执照副本数变更2020-06-01 | 省市监执照副本数变更 | 10 | 2020-06-01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省市监注册资本(金)变更1997-05-19 | 省市监注册资本(金)变更 | 变更后内容:300万元 | 1997-05-19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省市监增加分支机构变更2000-06-28 | 省市监增加分支机构变更 | 变更后内容: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驻宁办事处 | 2000-06-28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省市监联络员备案变更2020-06-01 | 省市监联络员备案变更 | 现联络人员姓名:武六元,现联络人员固定电话:,现联络人员移动电话:13700272826,现财务负责人姓名:李荀,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85211519,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13720766926,现办税人姓名:,现办税人固定电话:,现办税人移动电话:,现生产经营地:,现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 ...更多 | 2020-06-01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2020-06-01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 | 武六元 | 2020-06-01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2017-11-06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 | 吕东军 | 2017-11-06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省市监一般经营项目变更2016-11-09 | 省市监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及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建材行业、市政公用行业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晒图、建筑模型设计;室内外装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6-11-09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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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4)深中法房终字第1318号 | 上诉人 | - | 489150 | 一、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3)深福法民三初字第213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二、变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3)深福法民三初字第213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上诉人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费489150元;三、变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3)深福法民三初字第213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被上诉人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费利息(以48915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2年1月1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四、驳回上诉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4752.5元,由被上诉人瑞华公司负担4500元,由上诉人西安建大设计院、西安建大设计院深圳分院负担25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505元,由被上诉人瑞华公司负担9000元,由上诉人西安建大设计院、西安建大设计院深圳分院负担50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2-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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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1)宁0106民初10565号 | 原告 | 原告: 未觉(北京)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总院 被告: 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银川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2022-03-09 | |
2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1)宁0106民初10565号 | 原告 | 原告: 未觉(北京)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总院 被告: 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银川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2022-03-09 | |
3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1)宁0106民初10565号 | 原告 | 原告: 未觉(北京)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总院 被告: 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银川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2021-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