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甘建服﹝2023﹞228号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2023-11-03 | 2024-12-31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玉)营登字﹝2023﹞第62098120231701 | 营业执照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0-05-30 | 2060-05-29 |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916209812250802329 | 营业执照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4-03-08 | 2060-05-29 |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1)甘0922民初1719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L某某1,L某某2,W某某,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C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8-16 |
2 | -- | (2021)甘0922民初428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L某某1,L某某2,W某某,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 -- | 驳回原告F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737元(原告已预交),退还原告F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07 |
3 | -- | (2019)甘民申1912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甘肃华宇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9-12-30 |
4 | -- | (2019)甘0981执173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9)甘0981执173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2-15 |
5 | -- | (2018)甘0922民初23号 | 被告 | 原告: 张某1 被告: L某某1,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L某某2,W某某 | 24117 | 一、被告L某某2给付原告Z某某1劳务报酬24117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
二、被告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与被告L某某1、W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04元,由被告L某某2、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被告L某某1、W某某共同承担。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18 |
6 | -- | (2018)甘0922民初8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L某某,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Y某某撤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已缴纳) ...更多 | 2019-08-15 |
7 | -- | (2018)甘0922民初59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L某某,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S某某撤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已缴纳) ...更多 | 2019-08-14 |
8 | -- | (2018)甘0922民初28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L某某,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 47200 | 准许原告M某某撤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90元,由原告M某某负担(已缴纳) ...更多 | 2019-08-12 |
9 | -- | (2019)甘0423民初2487号 | 被申请人 | - | 700000 | 对被申请人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银行存款70万元予以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020元,由申请人Y某某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7-24 |
10 | -- | (2019)甘0503民初1110号 | 原告 | 原告: 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 Z某某 | 120000 | 一、由Z某某支付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车辆折价款12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50元,减半收取2825元,由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负担1656元,Z某某负担1169元。保全费960元,由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8)0922民初2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L某某,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W某某 | 瓜州县人民法院 | 2019-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