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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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州万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运费 1,490,000 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 1,490,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5 月 31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9,362 元,减半收取计 9,681 元,由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2023-10-19 | 〔2023〕豫0192民初379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判决的义务 | --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2023-09-20 | 〔2022〕冀1003民初5008号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中纠纷一案,22021年11月11日经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2021)黔0523民初4549号民事调解书载明:一、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共欠李志华工程款934000元,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自愿分期支付原告工程款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234000元,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100000元,2022年2月28日前支付100000元,2022年3月31日前支付100000元,2022年4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2022年5月31日前支付100000元,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2022年7月31日前支付100000元;二、若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未按前款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需以未付款额为基数,从2021年11月10日起按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85%支付原告利息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诉讼费13640.00元由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该民事调解书为生效法律文书,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民事调解书内容的支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恩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更多 | --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2023-07-11 | 〔2021〕黔0523民初4549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成都双流华兴热缩防腐有限责任公司货款2586935.10元、律师费50000元、案件受理费14348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656283.10元,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每月30日前支付266000元,直至付清时止。若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任何一期逾期或未足额支付,则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需按总额2756283.10元支付原告,且需支付以未付金额为基数,自2021年2月1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时止的利息。原告成都双流华兴热缩防腐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就剩余未支付金额一并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434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调解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14348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2023-02-28 | 〔2021〕川0116民初7951号 | |
5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一、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原告张永贵的工程款总金额为3,004,266.00 元。二、付款方式:1、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 月25 日前支付工程款1,500,000.00 元给张永贵,该款转入张永贵的账户。卡主张永贵,开户地点: 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分理处, 银行账号: 6228481198533830973;2、剩余款项1,504,266.00 元的支付方式:剩余款项1,504,266.00 元,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分七次支付给原告张永贵,即定于2021 年3 月30 日前支付210,000.00 元,2021 年4 月30 日前支付210,000.00 元,2021年5 月30 日前支付210,000.00 元,2021 年6 月30 日前支付210,000.00 元,2021 年7 月30 日前支付210,000.00元,2021 年8 月30 日前支付210,000.00 元,2021 年9 月30 日前支付244,266.00 元;3、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支付第一笔1,500,000.00 元给原告张永贵后两日内,由原告张永贵向大方县人民法院递交同意解除冻结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手续;4、若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张永贵可以就未付金额向大方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以未付款项金额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自2021 年1 月1 日起计算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更多 | --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2022-03-17 | 〔2020〕黔0521民初6966号 | |
6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由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汤添华工
程款1,210,000.00 元。该款实行分期履行,即被告石达公司
于2021 年4 月30 日前支付原告工程款300,000.00 元,2021
年9 月30 日前支付原告工程款300,000.00 元,2021 年12 月
30 日前支付原告工程款610,000.00 元;
二、若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逾期履行,被告四
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逾期本期应付款项为本金、年利率
4.75%从2019 年11 月23 日起计算支付原告汤添华利息,至本
金付清之日为止; ...更多 | --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2022-01-26 | 〔2021〕黔0523民初374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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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川0191执4879号 | 2024-04-03 | (2023)川0191民初4511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0192执2696号 | 2023-10-19 | (2023)豫0192民初379号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冀1003执5659号 | 2023-09-20 | (2022)冀1003民初5008号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黔0523执1814号 | 2023-07-11 | (2021)黔0523民初4549号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川0116执恢218号 | 2023-02-28 | (2021)川0116民初7951号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6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黔0521执恢105号 | 2023-02-27 | (2020)黔0521民初7423号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7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黔0521执恢134号 | 2022-05-07 | (2020)黔0521民初7423号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8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2)黔0521执1133号 | 2022-03-17 | (2020)黔0521民初6966号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9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黔0523执431号 | 2022-01-26 | (2021)黔0523民初374号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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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08622 | (2024)渝0101执3208号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2 | 75723 | (2024)川0191执7191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3 | 77728 | (2024)川0191执6744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4 | 102855 | (2024)川0191执6741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5 | 156398 | (2024)川0191执6742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6 | 110000 | (2024)川0191执4879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
7 | 3530409 | (2024)川0193执212号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4-01-05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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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年第91号通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 批准 | 2019-07-29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2019年第30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乙级 批准 | 2019-03-20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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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0193执恢421号 | 其他 | - | -- | -- | 2024-04-11 |
2 | 合同纠纷 | (2022)川0503民初119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本案原告Z某某与被告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欠款纠纷一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更多 | 2022-04-24 |
3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2)黔0121民初882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石达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更多 | 2022-03-24 |
4 | 合同纠纷 | (2020)云29民初473号 | 原告 | - | 4870231.45 | 一、由祥云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4870231.45元;二、由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祥云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支付鉴定费620000元;三、驳回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祥云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92063元,由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担69183元,由祥云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负担22880;反诉案件受理费75400元,由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1865元,由祥云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负担5353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09 |
5 | 其他 | (2022)黔0121执保3号 | 其他 | - | -- | -- | 2022-01-18 |
6 | 其他 | (2021)川0922执恢24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到本院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1-09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211民初8590号 | 被告 | 原告: 无锡恒业电热电器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无锡恒业电热电器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8元减半收取34元、财产保全费150元,共计184元,由原告无锡恒业电热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10-28 |
8 | 其他 | (2021)黔0502执2533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1)黔0502执2533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9-17 |
9 | 其他 | (2021)黔0521执289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2021)黔0521执289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8-28 |
10 | 其他 | (2021)川1403执460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8-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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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0191民初11642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7-09 | |
2 | 劳动争议 | (2023)川0191民初18971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2-1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川0193民初10139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新津银鑫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3-11-07 | |
4 | 劳动争议 | (2023)川0191民初13612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02 | |
5 | 劳动争议 | (2023)川0191民初1297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02 | |
6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渝0101民初11264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被告: 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0-25 | |
7 | 劳动争议 | (2023)川0191民初8449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0-18 | |
8 | 劳动争议 | (2023)川0191民初17736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0-13 | |
9 | 劳动争议 | (2023)川0191民初1298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9-25 | |
10 | 劳动争议 | (2023)川0191民初1298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