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2022)豫0327民初1443号 | -- | 宜阳县人民法院 | 2022-11-16 | 〔2022〕豫0327民初1443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支付工程款8637508.64元 | -- | 卢氏县人民法院 | 2022-10-13 | 〔2021〕豫1224民初987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支付申请人135000元及利息;
二、承担执行费1990元。 | --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2022-08-08 | 〔2021〕豫1202民初4342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三门峡涧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起十日内偿还吴金兰借款本金85万元及利息二、三门峡涧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起十日内偿还吴金兰借款违约金 ...更多 | -- |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 2022-06-09 | 〔2021〕豫1222执恢13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原告沈志伟借给被告河南华德置业有限公司本金100万元,被告河南华德置业有限公司已付30万元,尚欠70万元,原被告确认无异议。二、关于利息的计算,双方确认如下:2013年10月20日至2014年1月27日,按100万元本金利息,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5月27日,本金按90万元计息。2014年5月28日以后按本金70万元计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被告河南华德置业有限公司另支付原告沈志伟2万元律师代理费。四、原被告就还款期限达成如下一致意见。被告河南华德置业有限公司在2015年10月底前支付原告沈志伟本金40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依照上述利息计算办法算至款项付清之日起止。该款本金及利息被告河南华德置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3月底前全部付清。五、被告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本金及利息、律师代理费2万元承担连带责任。六、如被告未按期履行调试结束确定的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本案全部债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受理费17000元,减半收取8500元,保全费用5000元,共计13500元该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在执行时一并付给原告。 ...更多 | -- |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 2022-05-31 | 〔2014〕孟民一初字第218-3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原告沈颖借给被告河南华德置业有限公司本金100万元,被告河南华德置业有限公司已付30万元,尚欠本金70万元,原被告确认无异议。二、关于利息的计算,双方确认如下:2013年10月20日至2014年1月27日,按100万元本金计算,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5月27日,本金按90万元计息。2014年5月28日以后按本金70万元计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被告河南华德置业有限公司另支付原告沈颖2万元律师代理费。四、原被告就还款期限达成如下一致意见。被告河南华德置业有限公司在2015年10月底前支付原告沈颖本金40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依照上述利息计算办法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该款本金及利息被告河南华德置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3月底前全部付清。五、被告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本金及利息、律师代理费2万元承担连带责任。六、如被告未按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本案全部债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受理费17000元,减半收取8500元,保全费用5000元,共计13500元,该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在执行时一并付给原告。 ...更多 | -- |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 2022-05-31 | 〔2015〕孟执字第500号 | |
7 | 其他规避执行 | 一、被告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宋留庆、宋轩旺、蔚留章、周五金、芦建章返还保证金50万元;
二、驳回原告宋留庆、宋轩旺、蔚留章、周五金、芦建章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为4400元,由被告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2022-05-27 | 〔2021〕豫0303民初5358号 | |
8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详见文书 | --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2022-05-20 | 〔2021〕豫1202民初921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执行人为申请人办理房产证书;二、被执行人支付齐文然违约金16856元、支付卢海港违约金18356元、支付马婷婷违约金15916元、支付卢百平违约金16087元、支付史志强违约金15260元、支付秦建安违约金18053元、支付宁根根违约金17286元;三、负担诉讼费400元、执行费1670元。 ...更多 | --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2022-03-11 | 〔2021〕豫1202民初919号 | |
10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一、被执行人为申请人办理房产证书;二、被执行人支付赵鹏违约金16340元、卢新锁违约金11800元、张靖筱违约金17614元、张丽违约金17530元、张静违约金15781元;三、负担诉讼费350元、执行费1090元。 ...更多 | --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2022-03-09 | 〔2021〕豫1202民初920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
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1202执恢171号 | 2023-03-21 | (2016)豫1202民初1363号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2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0303执恢408号 | 2022-11-17 | (2020)豫03民终5540号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0327执2145号 | 2022-11-16 | (2022)豫0327民初1443号 | 宜阳县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1202执1574号 | 2022-08-08 | (2021)豫1202民初4342号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1222执恢125号 | 2022-06-09 | (2021)豫1222执恢13号 |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0308执恢257号 | 2022-05-31 | (2015)孟执字第500号 |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0308执恢256号 | 2022-05-31 | (2014)孟民一初字第218-3号 |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
8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1202执862号 | 2022-05-20 | (2021)豫1202民初921号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1202执266号 | 2022-03-11 | (2021)豫1202民初919号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0327执40号 | 2022-01-06 | (2020)豫0327民初1964号 | 宜阳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25000 | (2024)豫1224执596号 | 卢氏县人民法院 | 2024-04-10 |
2 | 196120 | (2024)豫0329执588号 | 伊川县人民法院 | 2024-02-02 |
3 | 30154 | (2024)豫0329执587号 | 伊川县人民法院 | 2024-02-02 |
4 | 75535 | (2024)豫0329执585号 | 伊川县人民法院 | 2024-02-02 |
5 | 837356 | (2024)豫0327执恢13号 | 宜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1-10 |
6 | 659503 | (2024)豫12执恢2号 |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08 |
7 | 1003375 | (2023)豫0303执恢610号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2023-09-11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无 | -- | 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防水工程、拆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商品混凝土的预拌(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与销售。 ...更多 | -- | 2099-12-31 |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第二批名单 |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第二批名单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2023-12-21 | 2024-12-21 |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2)豫0327民初1443号 | 其他 | 原告: L某某 | 295307 | 一、限被告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工程款295307元,并承担以未偿的工程款为基数自2014年10月27日起欠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自2014年10月2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08元,由被告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15 |
2 | 合同纠纷 | (2021)豫1202执141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Z某某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12-09 |
3 | 其他 | (2021)豫1202执异115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异议人W某某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其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11-26 |
4 | 其他 | (2021)豫1202执异114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异议人L某某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其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11-26 |
5 | 其他 | (2021)豫0329民初4755号 | 被告 | 原告: 付海营 被告: 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烟草公司伊川县分公司 | -- | 准许原告付海营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30元,由原告付海营负担 ...更多 | 2021-11-24 |
6 | 其他 | (2021)豫0329执异139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中止对河南华德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11-22 |
7 | 其他 | (2021)豫1202执1237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L某某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11-20 |
8 | 合同纠纷 | (2021)豫1202执1259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L某某、L某某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11-20 |
9 | 合同纠纷 | (2021)豫1202执1261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Z某某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11-20 |
10 | 其他 | (2021)豫0329执异144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中止对河南华德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11-1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执行异议之诉 | W某某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2022-12-3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执行异议之诉 | W某某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2022-11-06 | |
3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W某某 |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 2017-08-08 | |
4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S某某 | 宜阳县人民法院 | 2017-07-29 | |
5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亢赞庄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17-01-26 | |
6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民间借贷纠纷 | 亢赞庄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17-01-24 | |
7 | 更正 | 借款合同纠纷 | 洛阳祥发置业有限公司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2017-01-13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S某某 | 宜阳县人民法院 | 2016-12-18 | |
9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南阳市万裕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偃师市人民法院 | 2016-12-06 | |
10 | 执行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2016-08-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豫民再457号 | 其他 | -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8-16 | |
2 | -- | -- | 第三人 | -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2022-12-26 | |
3 | 其他 | -- | 其他 |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W某某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2022-12-26 | |
4 | 合伙协议纠纷 | (2022)豫0327民初617号 | 第三人 | 原告: T某某 被告: G某某 | 宜阳县人民法院 | 2022-03-24 | |
5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202民初434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2022-02-17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豫1224民初987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卢氏县人民法院 | 2021-06-11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豫1224民初987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卢氏县人民法院 | 2021-05-12 | |
8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202民初921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G某某,H某某,J某某,J某某,L某某,L某某 被告: 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2021-04-16 | |
9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豫0327民初624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 | 宜阳县人民法院 | 2021-04-13 | |
10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202民初91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C某某,D某某,D某某,W某某,W某某,W某某,W某某 被告: 河南涧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