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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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张地2021-B30号地块(湖畔名门)派驻工程现场的监理人员人数不符合监理业务要求 ...更多 | 警告; 罚款3万元 | 30000 |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03-29 | 苏苏张住建罚决202429号 | |
2 | 未录入系统或考勤不足21天为不合格(总监有兼项的考勤率至少达到40%) | 对符合一个或一个以上预警指标的项目进行预警(项目名单见附件)。连续两月符合预警指标的项目将会被通报后扣除参建单位信用分。 ...更多 | -- |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6-06 | -- | |
3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给予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登记一次 | -- | 泰州市住建局 | 2023-03-30 | -- | |
4 | 2023年3月22日,市质监站对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泰州茂业天地店装修工程进行监督抽查时发现:项目监理机构驻现场监理项目部总监、专监不能正常到岗履职;监理单位未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监理;无旁站及平行检验记录,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及平行检验。以上行为违反《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款的规定 ...更多 | 给予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登记一次。现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通报期限6个月,通报期限可视整改情况作出调整 ...更多 | -- |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3-23 | -- | |
5 | 2023年3月22日,市质监站对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泰州茂业天地店装修工程进行监督抽查时发现:项目监理机构驻现场监理项目部总监、专监不能正常到岗履职:监理单位未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监理;无旁站及早行检验记录,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及平行检验。 ...更多 | 给予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登记一次。 | -- | 泰州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 2023-03-23 | -- | |
6 | 工程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等 |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15000.00) | 20000 | 道场乡人民政府 | 2023-03-02 | 湖吴道罚决字〔2022〕第1000201号 | |
7 | 经查实,湖州市吴兴区浮玉片区FY-01-02-02A、B号地块(B号地块1#-23#楼及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为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施工单位施工中未按照监理实施细则等对该项目土方开挖过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该项目工程基坑的土方于2022年6月15日开挖,基坑开挖顺序局部不一致,原施工方案是先开挖D区块再挖E区块,实际开挖顺序是先开挖E区块再挖D区块。 ...更多 |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15000.00) | 15000 | 道场乡人民政府 | 2023-03-02 | 湖吴道罚决字〔2022〕第100020-1号 | |
8 | 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实名制管理(包括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到位。存在问题包括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不到位、工资代发比例低等。 ...更多 | 进行预警通报,上述预警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总承包、监理企业要切实加强实名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要求,并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整改到期后仍未完成整改的项目将予以全市通报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扣减信用分。 ...更多 | -- |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9-09 | -- | |
9 | 7月份预警项目未整改到位,8月仍未落实实名制管理 | 对逾期未落实整改的项目,我局将在近期进行公示,公示后分别按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每个项目0.4分进行信用扣分处理。 ...更多 | -- |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9-09 | -- | |
10 | 逾期未落实实名制管理 | 对实名制管理限期内未整改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进行通报,并分别按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每个项目0.4分进行信用扣分处理。现对逾期未落实实名制管理的2022年6月预警项目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更多 | -- |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8-17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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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250802﹞公司备案﹝2023﹞第01060002号 | 公司备案 | 公司备案 | 2002-03-11 | 2099-12-31 | 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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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1)苏06民终1654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6-16 |
2 | 合同纠纷 | (2019)苏01民终9328号 | 上诉人 | - | 93675 | 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18)苏0113民初173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18)苏0113民初173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南京安宏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期监理费93675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10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三、驳回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785元,由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047元,由南京安宏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7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19元,由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309元,由南京安宏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7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1-14 |
3 | 其他 | (2018)苏0113民初1739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安宏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62450 | 一、被告南京安宏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期监理费62450元;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785元,由原告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424元,被告南京安宏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361元。被告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开户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尧化支行,账号:62×××63,逾期不缴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中的1361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01 |
4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6)苏民申5852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L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7-03-17 |
5 | 其他 | (2016)苏民申1664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L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6-11-08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6)13民终139号 | 被上诉人 | - | 556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9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4-11 |
7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6)苏13民终139号 | 被上诉人 | - | 556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9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4-11 |
8 | 其他 | (2015)泗民初字第0181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J某某,南京东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55600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90元减半收取59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城支行,户名:宿迁市财政局国库处,账号:46×××80)缴纳上诉费1190元。 ...更多 | 2015-12-10 |
9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5)泗民初字第181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J某某,南京东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55600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90元减半收取59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城支行,户名:宿迁市财政局国库处,账号:46×××80)缴纳上诉费1190元。 ...更多 | 2015-12-10 |
10 | 其他 | (2015)滨中民四终字第183号 | 上诉人 | - | 7296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096元,由上诉人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1-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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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除妨害纠纷 | (2022)苏0623民初291号 | 被告 | 原告: 南通桦运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云天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南通东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2022-02-24 | |
2 | 排除妨害纠纷 | (2022)苏0623民初291号 | 被告 | 原告: 南通桦运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云天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南通东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2022-01-29 | |
3 | 劳动争议 | (2021)苏(06)民终字第1654号 | 上诉人 | - |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10 | |
4 | 劳动争议 | (2020)苏0602民初417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2-22 | |
5 | 劳动争议 | (2020)苏0602民初417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被告: W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2-09 | |
6 | 劳动争议 | (2020)苏0602民初417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0-16 | |
7 | 劳动争议 | (2020)苏0602民初417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某某 被告: 南通正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09-04 | |
8 | 劳动争议 | (2020)苏0602民初417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08-19 | |
9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19)苏01民终9328号 | 上诉人 | -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11 | |
10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18)苏0113民初1739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安宏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2019-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