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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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考勤到岗率不达标 | 对未落实整改的相关企业不良行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扣除对应企业信用综合评价0.6分,同时报质安部门重点监管。对考勤不足仍不能到岗履职的项目经理及总监,各属地住建部门、建设方等责任单位要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调整更换,建议招标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在新建项目招标时慎用上述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 ...更多 | -- |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5-22 | 徐住建通〔2023〕7号 | |
2 |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无降尘抑尘措施 | 列入“黑榜”项目 | -- |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4-23 | -- | |
3 | 施工现场部分建筑垃圾覆盖不及时 | 列入12月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黑榜”项目 | -- |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1-09 | -- | |
4 | 施工现场裸土覆盖不到位。 | 对省、市上级部门移交的大气污染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的责任单位和列入月度考评“黑榜”项目,在督促整改的同时要及时移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惩重罚。 ...更多 | -- |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7-06 | 淮住建大气办〔2020〕39号 | |
5 |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 | 列入全省10-11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现予以限期整改通报。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12-17 | 苏建函建管〔2021〕626号 | |
6 |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 | 列入全省6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现予以通报。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07-16 | 苏建函建管〔2021〕336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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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10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6-02-16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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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08KF338)登字﹝2023﹞第12130037号 | 登字 | 登字 | 1998-07-03 | 2050-12-31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2 | 淮国税一 许变更准字 〔2017〕 第692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9 月n 22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9 月n 22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业务一科 | |
3 | 淮国税一 许变更准字 〔2017〕 第690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9 月n 21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9 月n 21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室 | |
4 | 淮国税一 许变更准 〔2017〕 22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1 月n 22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1 月n 22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业务一科 | |
5 | 淮国税一 许变更准 〔2017〕 22 号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6 | 空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9 月n 22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9 月n 22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业务一科 | |
7 | 淮国税一 许受字 〔2017〕 第186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9 月n 22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9 月n 22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业务一科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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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3)苏08民终579号 | 被上诉人 | - | 4836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预交604.5元,淮安广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预交4231.5元,均由其各自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3-29 |
2 | -- | (2022)苏0891民初2069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淮安广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Z某某,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49025.2 | 被告淮安广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217897.05元;被告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31128.15元;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45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1209元,由被告淮安广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4231.5元,由被告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04.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原告X某某上诉62×××22422,被告淮安广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上诉62×××55455,被告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上诉62×××71471)。 ...更多 | 2022-11-28 |
3 | 追偿权纠纷 | (2022)苏0891民初2069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淮安广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Z某某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22-08-18 |
4 | 其他 | (2021)苏1311执恢143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7)苏1311民初263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1-25 |
5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0)苏0826民初1402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涟水鑫鼎置业有限公司 | 50000 | 准许原告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10-14 |
6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苏0891民初1218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1200 | 准许原告X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 ...更多 | 2019-05-14 |
7 | 其他 | (2018)苏0812民初224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江苏新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交科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淮安清浦浦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30.74 | 一、淮安清浦浦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2030.74元。
二、驳回原告X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X某某负担178元、被告淮安清浦浦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2元。
(上述款项请直接支付给对方权利人或交纳至本院账户,收款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苏银行清浦支行,账号:10×××08)。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5-03 |
8 | 合同纠纷 | (2017)苏1311执268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更多 | 2017-12-18 |
9 | 合同纠纷 | (2017)苏1311民初263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禧徕乐投资发展宿迁有限公司 | 630000 | 被告禧徕乐投资发展宿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6300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00元,由被告禧徕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23 |
10 | 劳动争议 | (2014)淮开民初字第317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37944 | 一、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S某某经济补偿金35308元、欠发工资1100元、生活费1536元,合计37944元;
二、驳回原告S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免于收取。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淮安市财政局,开户行:淮安市农业银行城中支行,账号:×××××54)。 ...更多 | 2015-06-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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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3)苏08民终579号 | 被上诉人 | -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13 |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2)苏0891民初2069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淮安广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Z某某,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11-01 | |
3 | 追偿权纠纷 | (2022)苏0891民初2069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淮安广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Z某某,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11-01 | |
4 | 追偿权纠纷 | (2022)苏0891民初2069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淮安广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Z某某,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9-29 | |
5 | 追偿权纠纷 | (2022)苏0891民初2069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淮安广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Z某某,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9-29 | |
6 | 追偿权纠纷 | (2022)苏0891民初2069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淮安广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Z某某,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8-02 | |
7 | 追偿权纠纷 | (2022)苏0891民初2069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淮安广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Z某某,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7-25 | |
8 |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2020)苏0826民初1402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涟水鑫鼎置业有限公司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0-06-08 | |
9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2020)苏0826民初1402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涟水鑫鼎置业有限公司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0-05-11 | |
10 | -- | (2018)苏0812民初224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江苏新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安清浦浦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交科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2018-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