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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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1801060148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更多 | 2021-12-03 | 2027-08-19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天心)登字﹝2021﹞第A4244号 | 登记通知书 | 你单位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予以登记 | 2021-04-18 | 2099-12-31 |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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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湘0203执328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3)湘0203执328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9-21 |
2 | -- | (2023)湘0802执147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3)湘0802执147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9-07 |
3 | -- | (2023)湘0802执1798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3)湘0802执17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9-07 |
4 | 其他 | (2023)湘0203执保259号 | 申请人 | - | -- | 申请人芦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株洲理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依法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已采取相应保全措施。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2-22 |
5 | 其他 | (2022)湘08民终868号 | 被上诉人 | 被告: 湖南浙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均在落款处加盖公司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304元,由上诉人湖南浙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2-20 |
6 | 其他 | (2022)湘0802民初1892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浙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3126716 | 一、被告湖南浙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支付欠付的检测费187786元;二、被告湖南浙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2018年5月20日起以1087786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至2018年10月31日;自2018年11月1日,以887786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至2019年1月8日;自2019年1月9日起以487786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至2021年1月28日;自2021年1月29日起以287786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至2022年1月24日;自2022年1月25日起以187786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至所有款项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04元,减半收取计2652元,由被告湖南浙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应在逾期后三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违反本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9-26 |
7 | 合同纠纷 | (2022)湘0112民初3365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长沙湘合实业有限公司 | 17500.85 | 一、由被告长沙湘合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赶工奖17500.85元和利息(该利息以欠付赶工奖为基数按年利率3.85%从2021年1月1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因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减半收取计119元,由被告长沙湘合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5-23 |
8 | 合同纠纷 | (2022)湘0112民初3448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株洲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232170.4 | 一、被告株洲金碧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用232170.4元以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利息以欠付检测费用为基数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即年利率3.85%从2020年5月1日起计算至该检测费用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2391元、财产保全费1720元,共计4111元,由被告株洲金碧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19 |
9 | 合同纠纷 | (2022)湘0112民初1467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株洲德胜置业有限公司 | 594906.76 | 一、被告株洲德胜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594906.7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594906.7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75%的标准自2022年1月15日起计算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9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798元,由被告株洲德胜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裁判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5-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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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 原告: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绿地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2024-01-19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长沙绿地星湾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2024-01-19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湘0121民初4862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长沙景科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县人民法院 | 2023-05-15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湘0121民初4861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长沙景科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县人民法院 | 2023-05-15 | |
5 | 合同纠纷 | (2022)湘0802民初1892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浙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2022-08-10 | |
6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 (2022)湘0112民初3365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长沙湘合实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5-23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湘0112民初3448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株洲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5-19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湘0112民初1467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株洲德胜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4-18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湘0112民初1467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楚地恒大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株洲德胜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