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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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规定。 ...更多 | 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处120000.00元(壹拾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更多 | 100000 | 兰州市建设稽查执法支队 | 2023-03-02 | 兰建稽罚决字2023建四第002号 | |
2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 | 120000 | 兰州市建设稽查执法支队 | 2023-03-02 | 兰建稽罚决字〔2023〕建四第002号 | |
3 | 1、监理单位未执行监理报告制度的; | 诚信扣分并予以通报。扣100分 | --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09-23 | 银住建发〔2019〕620号 | |
4 | 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 扣200分 | --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06-17 | 银住建发〔2019〕359号 | |
5 | 监理员未持证上岗监理人员变更未履行手续;未制定见证取样计划。 | 督促整改 | -- |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5-07-24 | 陕建发〔2015〕157号 | |
6 | 1.监理员未持证上岗,监理人员变更未履行手续;2.未制定见证取样计划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督促整改 | -- |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5-05-19 | 陕建质发〔2015〕28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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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2017-08-31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 矿山与工业、土木工程建筑的设计;地基技术处理;机电一体化及自动化技术研究;工程造价咨询;劳动安全评价;房屋出租;工业工程建筑承包;矿山建筑工程承包;民用建筑工程承包;工程项目管理;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加固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施工;建筑、冶金、矿山、化工石油、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公路的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批发及零售;矿产品及金属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咨询;矿石化验、化验技术服务、选冶试验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7-08-31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2013-11-11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矿山与工业、土木工程建筑的设计;地基技术处理;机电一体化及自动化技术研究;工程造价咨询;劳动安全评价;房屋出租;工业工程建筑承包;矿山建筑工程承包;民用建筑工程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冶金、矿山、化工石油、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公路的工程施工及监理业务;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批发及零售;矿产品及金属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行业代码: 4700 ...更多 | 2013-11-11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2019-07-24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 矿山与工业、土木工程建筑的设计;地基技术处理;机电一体化及自动化技术研究;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劳动安全评价;房屋出租;工业工程建筑承包;矿山建筑工程承包;民用建筑工程承包;工程项目管理;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加固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施工;建筑、冶金、矿山、化工石油、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公路的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批发及零售;矿产品及金属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咨询;矿石化验、化验技术服务、选冶试验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9-07-24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省市监地税登记证号变更2018-08-29 | 省市监地税登记证号变更 | 现生产经营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10号),现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更多 | 2018-08-29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1994-04-28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 | 朱平文 | 1994-04-28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省市监注册资本(金)变更1994-03-26 | 省市监注册资本(金)变更 | 757 | 1994-03-26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2015-12-08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 矿山与工业、土木工程建筑的设计;地基技术处理;机电一体化及自动化技术研究;工程造价咨询;劳动安全评价;房屋出租;工业工程建筑承包;矿山建筑工程承包;民用建筑工程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冶金、矿山、化工石油、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公路的工程施工及监理业务;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批发及零售;矿产品及金属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咨询;矿石化验、化验技术服务、选冶试验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5-12-08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2014-12-11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矿山与工业、土木工程建筑的设计;地基技术处理;机电一体化及自动化技术研究;工程造价咨询;劳动安全评价;房屋出租;工业工程建筑承包;矿山建筑工程承包;民用建筑工程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冶金、矿山、化工石油、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公路的工程施工及监理业务;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批发及零售;矿产品及金属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行业代码: 4700 ...更多 | 2014-12-11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省市监分支机构变更2012-03-31 | 省市监分支机构变更 | 变更后内容 | 2012-03-31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省市监住所变更2000-02-29 | 省市监住所变更 | 6100001002087 | 2000-02-29 | 2099-12-31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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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陕0103民初17199号 | 被告 | 原告: 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 5971 | 本案移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产收取5971元退还原告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更多 | 2023-10-23 |
2 | 其他 | (2022)陕0103民初1260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6224.67 | 一、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货款36224.6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6224.67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月5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Z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35元,公告费560元,由原告负担2050元,被告负担1145元(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页无正文) ...更多 | 2023-01-31 |
3 | 合同纠纷 | (2021)陕0103民初1566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431.46 | 一、驳回原告L某某要求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退还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期间多收房屋空置30%物业费641.58元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原告L某某要求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退还2021年5月8日起至7月31日期间物业费违约金1091.6元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L某某要求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退还2019年7月至2021年5月7日期间物业费、电梯费、垃圾费、采暖费违约金3802.48元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L某某要求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退还违约金4895.8元的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100元,原告L某某已预交,由原告自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6-13 |
4 | 合同纠纷 | (2021)最高法民终750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73126元,由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14845元,由西安华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828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9-14 |
5 | 合同纠纷 | (2021)陕0118民初442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至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23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陕0113民初7764号 | 被告 | 原告: 西安市雁塔区科达办公家具经营部 被告: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8171.14 | 一、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西安市雁塔区科达办公家具经营部支付货款46288.1元及利息1346.54元。
二、驳回原告西安市雁塔区科达办公家具经营部其余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73元,减半后536.5元,由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因原告已全部预交,故被告应将该款与上述款项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24 |
7 | 合同纠纷 | (2020)陕08民终3211号 | 被上诉人 | - | 152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0元,由上诉人佳县文斌架材租赁站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9-28 |
8 | 合同纠纷 | (2020)陕0828民初352号 | 被告 | 原告: 佳县文斌架材租赁站 被告: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728.53 | 一、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租赁原告佳县文斌架材租赁站钢管、十字扣件等租赁费23718.03元;
二、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佳县文斌架材租赁站钢管、十字扣件等租赁物损失费用27010.5元;
三、驳回原告佳县文斌架材租赁站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44元,减半收取672元,由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552元,由原告佳县文斌架材租赁站负担1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30 |
9 | 其他 | (2018)甘执异45号 | 被申请人 | - | -- | 中止对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6-19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苏0581民初10661号 | 被告 | 原告: 郑州中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常熟分院,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 90000 | 一、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常熟分院支付原告郑州中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尚欠货款9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9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自2013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常熟市人民法院,账号:62×××6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方塔支行)。
二、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对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常熟分院不能清偿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郑州中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21元,由原告郑州中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负担808元,由被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常熟分院、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负担1213元(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剩余部分1213元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7-12-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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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陕民申406号 | 被告 | 原告: 西安天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2 | -- | (2023)甘0123民初517号 | 被告 | 原告: 西安华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榆中县人民法院 | 2023-09-12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陕01民终16800号 | 原告 | 原告: 西安天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10 | |
4 | 其他 | (2022)陕0103民初1260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2022-12-28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最高法民终750号 | 被上诉人 | -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7-22 | |
6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0)陕0828民初352号 | 被告 | 原告: 佳县文斌架材租赁站 被告: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 佳县人民法院 | 2020-06-03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6)甘民初9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华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10-29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6)甘民初9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华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8-05-08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6)甘民初9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华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8-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