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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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气污染防治类 | 罚款贰万元 | 20000 | 二七区城市管理局 | 2021-05-24 | 二七城执罚字〔2021〕第0544号 | |
2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 -- | 安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2021-04-29 | 安城罚决字〔2021〕第21003号 | |
3 | 未依法履行职责,大气污染防治类 | 罚款 | -- | 安阳县城市管理局 | 2020-06-10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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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地税企 税通 〔2017〕 756 号 | -- | 企业所得税核定 | -- | -- | 安阳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务分局 | |
2 | 公告﹝2021﹞85号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2021年第十二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2021-11-29 | 2024-11-29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安地税企 税通 〔2017〕 758 号 | -- | 企业所得税核定 | -- | -- | 安阳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务分局 | |
4 | 空 | --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堤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更多 | -- | -- | 0 | |
5 | 豫殷水字﹝2018﹞第012号 | 取水许可证 | 年取用水量:6.54万立方米 | 2018-11-30 | 2023-12-31 | 殷都区水利局 | |
6 | 安水洪评﹝2019﹞第4号 | 洪水影响评价审查同意书 | 该工程为安阳河光明路桥改造加宽工程,跨越位置位于安阳河市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桩号4+000。新桥设计为在老桥的两侧对孔加宽拼接,轴线与老桥保持一致;桥梁全长145.08m,与河道中心线交角85°,桥梁跨径7×20m,桥面宽度一侧为14.5m(4m人行道+5.5m非机动车道+4.5m机动车道+0.5m防撞墩)和2.22m隔离带(内敷设热力管道),共计16.72m;纵坡坡度2.23%,横坡坡度1.5%。 ...更多 | 2019-04-12 | 2099-12-31 | 安阳市水利局 | |
7 | 安地税企 税通 〔2017〕 757 号 | -- | 企业所得税核定 | -- | -- | 安阳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务分局 | |
8 | 安地税企 税通 〔2017〕 759 号 | -- | 企业所得税核定 | -- | -- | 安阳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务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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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豫0505民初275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X某某,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 | -- |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Z某某各项损失共计34048.96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73.34元,由原告Z某某、Z某某负担211.34,被告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负担36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1-14 |
2 | -- | (2022)豫0505民初2434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安阳市国豫置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11-25 |
3 | 其他 | (2022)豫0505民初1475号 | 被告 | 原告: 高某 被告: 安阳市市政污水运行保障中心,安阳市市政维护发展中心,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中心支公司 | -- | 一、被告安阳市市政污水运行保障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高某各项损失共计14258.54元;二、驳回原告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18.24元减半收取359.12元,由原告高某负担219.12元,被告安阳市市政污水运行保障中心负担140元(案件受理费原告已经预交,被告应负担部分应当在判决主债务履行之日前一并向原告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24 |
4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豫0506民初85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河南盛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 2022-06-28 |
5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豫0506民初84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河南盛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 2022-06-28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豫0506民初84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L某某,河南盛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准许原告H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 | 2022-06-13 |
7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豫0506民初44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L某某,河南盛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准许原告W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 2022-05-13 |
8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豫0506民初39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L某某,河南盛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准许原告W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 2022-03-24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豫05民终1476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39元,由安阳水务集团公司负担3122元,安阳市市政维护发展中心负担191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08 |
10 | 合同纠纷 | (2021)豫05民辖终60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3-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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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24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24 | |
3 | -- | (2024)豫0522民初291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24 | |
4 | -- | -- | 原告 | 原告: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安阳市国豫置业有限公司 |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2023-12-11 | |
5 | 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0 | |
6 | 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03 | |
7 | 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25 | |
8 | 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16 | |
9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2023-08-30 | |
10 | 其他 | (2022)豫民终1011号 | 其他 | -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