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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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5300 | (2024)陕0116执1914号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2024-02-28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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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2018-04-13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 房屋建筑、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防水、市政公用、城市及道路照明、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港口与航道、体育场地设施、电力、送变电、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电梯安装、钢结构、园林绿化、园林古建、环保、金属门窗、通信、土石方、地基与基础、机场建设、防腐保温、消防、无损检测、起重设备安装、 炉窑、化工石油、管道、桥梁、隧道、拆除、矿山、脚手架搭建工程的施工;建筑原材料销售;建筑相关知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8-04-13 | 2099-12-31 | 陕西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 |
2 | 省市监注册资本(金)变更2014-02-24 | 省市监注册资本(金)变更 | 2000 | 2014-02-24 | 2099-12-31 | 陕西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 |
3 | 省市监行业代码变更2021-09-27 | 省市监行业代码变更 | 4790:其他房屋建筑业 | 2021-09-27 | 2099-12-31 | 陕西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 |
4 | 省市监投资人(股权)变更2018-04-13 | 省市监投资人(股权)变更 | 姓名: 刘鹏飞; 出资额: 20; 百分比: 1 姓名: 田野; 出资额: 1980; 百分比: 99 ...更多 | 2018-04-13 | 2099-12-31 | 陕西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 |
5 | 省市监地税登记证号变更2018-03-15 | 省市监地税登记证号变更 | 现生产经营地:(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斗门街办北丰村东围墙西五街291号),现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西咸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更多 | 2018-03-15 | 2099-12-31 | 陕西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 |
6 | 省市监地税登记证号变更2016-03-07 | 省市监地税登记证号变更 | 现生产经营地:(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杜陵东路富力城51幢11层21103室),现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更多 | 2016-03-07 | 2099-12-31 | 陕西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 |
7 | 省市监投资人(股权)变更2014-02-24 | 省市监投资人(股权)变更 | 企业名称: 韩伦; 出资额: 20; 百分比: 1; 法人性质: 自然人股东 企业名称: 王佳明; 出资额: 1980; 百分比: 99; 法人性质: 自然人股东 ...更多 | 2014-02-24 | 2099-12-31 | 陕西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 |
8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2014-02-24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市政、城市及道路照明、机电安装、装饰装修、钢结构、园林绿化、水利水电、公路、金属门窗、建筑幕墙、防水、土石方、地基与基础、防腐保温、建筑智能化、消防、管道、拆除、矿山、脚手架工程的施工。(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行业代码: 4700 ...更多 | 2014-02-24 | 2099-12-31 | 陕西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 |
9 | 空 | 公司登记 | 房屋建筑、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防水、市政公用、城市及道路照明、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港口与航道、体育场地设施、电力、送变电、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电梯安装、钢结构、园林绿化、园林古建、环保、金属门窗、通信、土石方、地基与基础、机场建设、防腐保温、消防、无损检测、起重设备安装、 炉窑、化工石油、管道、桥梁、隧道、拆除、矿山、脚手架搭建工程的施工;建筑原材料销售;建筑相关知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4-01-03 | 2099-12-31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2021-09-27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检验检测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更多 | 2021-09-27 | 2099-12-31 | 陕西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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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陕民申5567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南京隆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3-12-22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陕0116民初6357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M某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0元,原告M某某已预交,予以退还。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1-28 |
3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陕0116民初427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渭南一境太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昆明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32000 | 一、被告渭南一境太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劳务费16000元。二、被告渭南一境太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逾期付款利息:以16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1年6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原告L某某已预交,由被告渭南一境太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1-07 |
4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2)陕0116财保233号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对被申请人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西安分行XXXXXXXXXXXXXX5799账户和在农业银行西安政通路支行XXXXXXXXXXXXXX2779账户内共计2050427.76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8-03 |
5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2)陕0116财保181号 | 被申请人 | - | 2050427.76 | 对被申请人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西安分行XXXXXXXXXXXXXX5799账户和在农业银行现政通路支行XXXXXXXXXXXXXX2779账户内2050427.76元资金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
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陕西永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先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07-19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陕0116民初20360号 | 被告 | 原告: 西安昶云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西安昶云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1468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734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更多 | 2022-06-13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陕0116民初9647号 | 被告 | 原告: 西安恒大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09847.58 | 一、被告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西安恒大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70744元;二、被告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西安恒大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20103.58元(从2019年12月6日暂计至2021年4月16日,按年利率3.85%计算,实际计算至清偿之日);三、被告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西安恒大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19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162元,诉前保全申请费247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25 |
8 | 其他 | (2021)陕0116民初10638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陕西恒盛振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3400 | 一、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被告陕西恒盛振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X某某设备使用费13400元。
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本判决书指定期限内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8元,公告费560元,原告X某某已预交,由被告陕西恒盛振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11 |
9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1)陕0116财保380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申请人南京隆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申请。
保全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南京隆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已预交,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11-15 |
10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1)陕0116财保111号 | 被申请人 | - | 390847.58 | 对被申请人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政通路支行XXXXXXXXXXXXX8279账户的390847.58元资金予以冻结,冻结期限12个月。
保全申请费2474元,由申请人西安恒大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先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5-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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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陕01民终6183号 | 原告 | 原告: 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延安睿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2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2)陕0116民初6357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2022-09-05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南京隆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恒盛振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2022-08-30 | |
4 | 租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恒盛振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2022-08-30 | |
5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陕西隆昌齐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恒盛振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2021-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