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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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土建、安装及装修施工监理项目VI-JL06标工程项目(合同价:1019.84万元)施工中,未采取督促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更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责令:罚款,处以罚款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更多 | 50000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6-02 | 2023第21号 | |
2 | 在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土建、安装及装修施工监理项目VI-JL06标工程项目(合同价:1019.84万元)施工中,未采取督促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更多 | 决定对你(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责令罚款,处以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50000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6-02 | 苏苏住建罚决2023第21号 | |
3 | 1、通沪大道站站顶回填土作业,较大面积土方无覆盖;车站北侧便道浮土较多,无保洁清理,文明施工监理缺位。2、通沪大道站西北侧二级箱无电工巡检记录,无接地端,监理未对现场临电进行有效处置。3、通沪大道站处于收尾阶段,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松懈,要求监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大现场巡视和管理力度。 ...更多 | -- | -- |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 2021-01-04 | -- | |
4 | 1、文明施工:①通沪大道站大量裸土未覆盖;②场内便道浮尘未及时清理,渣土车经过时扬尘较大。2、临时用电:①入口处二级箱未上锁,未按要求巡检,箱门电气连接失效;②负一层底板绑扎钢筋处三级箱无巡检记录,箱门无电气连接;上述电箱均有明显灼烧痕迹,要求暂停使用。3、危化与消防:①宿舍区、车站旁灭火器均无日常巡检;②办公室、生活区、食堂共用,属于“三合一”违规场所;③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4、安全管理:①入口处人员随意进出;②场内工人多人不带安全帽。③抽查小海停车场现场一个移动操作平台基础搁置于跳板上,安全稳定性差。5、安全防护:①配电室脚手架门洞处,综合楼门洞处加强立杆或斜杆未设置。②配电室外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③配电房地下室局部洞口防护不到位。6、四项制度:①抽查现场一名工人张术华实名制考勤未见。 ...更多 | -- | -- |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 2021-01-04 | -- | |
5 | 1、小海停车场东侧管槽施工处裸土覆盖不到位。2、运用库外脚手架水平杆拆除未及时恢复(顶层以下二、三层作业面)。 ...更多 | -- | -- |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 2020-11-09 | -- | |
6 | 1、消防:①小海停车场现场部分灭火器存在超充压和欠压失效现象。②工地现场未设置消防栓等临时消防设施。2、临时用电:①小海停车场工人宿舍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乱拖乱拉现象。②现场搅拌机开关箱、综合楼喷浆处发现民用插排。③仓库西钢切割机未设开关箱。④3号一级箱一电器损坏未更换。3、机械:①塔机操作手柄按动开关失效,基础积水。②货梯基础积水。4、脚手架:①小海停车场外架在悬挑雨蓬开洞,未按规范采取加固措施。②部分外架开口处无横向斜撑。③外架转角处扣件盖板外杆件小于100mm。5、高处作业:①外架安全网网间不严。②外脚手板未满铺,铺牢。③个别进出楼内施工未设置安全通道。④现场使用非标木梯登高作业,易发生坠落事件。6、小海停车场应用库旁施工便道浮土清理不及时,土方作业区覆盖不及时。7、综合楼上机电01标南通三建交叉作业中,二层个别洞口无防护。 ...更多 | -- | -- |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 2020-09-11 | -- | |
7 | 1、平东车辆段外架搭拆监理细则中监理依据使用废止标准。2、31.95米高落地式扣件式脚手架2次验收完毕。 | -- | -- |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 2020-09-11 | -- | |
8 | 1、安全管理:搭设高度31.95米的脚手架施工方案无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验收要求等,针对性不强。未见电梯井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项目带班记录为周检不连续;安全技术交底未见脚手架搭设参数;卸料平台施工方案未见公司技术部门审核。2、脚手架:开口处脚手架未设横向斜撑;脚手架在施工电梯断开处脚手架未设连墙件;脚手架剪刀撑搭设长度小于1米;综合楼北侧落地式脚手架高低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杆件处扣件长度小于100;脚手架小横偏移主节点大于150.3、高处作业:脚手架缺少层间防护或防护拆除未及时恢复;脚手架内侧缺少防护栏杆;电梯井水平防护不到位;电梯井两侧空隙较大,有高坠隐患;现场登高梯未见可靠防滑设施;个别施工机具未搭设防护棚;塔吊与楼顶水平通道防护栏杆设置不规范。4、临时用电:部分施工电缆沿钢管敷设;现场存在使用家用拖线板;现场一级箱接线处缺少相间绝缘挡板。5、塔吊:塔身电缆线未见绝缘材料固定;套架平台堆放杂物;附着装置现场与方案不符;力矩限制器部分控制箱并接,功能不全。6、文明及消防:楼梯间等主要通道未设疏散牌;现场灭火器存在单只配置情况;现场材料堆积高度过高。 ...更多 | -- | -- |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 2020-09-11 | -- | |
9 | 1、监理未对皖Z37925汽车吊进场使用报审中未见四方验收表。2、10#塔吊(Q7280)验收合格日期遭遇监测合格证日期,设备进场把关不到位。3、危大工程巡视记录中问题反馈及处理事项中记录较简单,且未点明检查部位,未明确整改措施处理事项。4、监理日志中每日巡查内容安全偏少,且对机械安全之类安全未体现。 ...更多 | -- | -- |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 2020-08-10 | -- | |
10 | 1、10#塔吊驾驶室控制电箱无隔离开关,小车滚筒向前钢丝少于3圈,塔机安全监控系统不工作。2、施工升降机(货梯),1#货梯门限位开关固定不牢,失效。3、1#、2#升降机基础杂物较多。4、运营库南侧积水较多,应及时抽排。5、7.15市安委会文件宣贯未见总结材料。 ...更多 | -- | -- |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 2020-08-10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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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闵行人社工时审(2023)第348号 | 准予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决定书 |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94]503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下列岗位人员自2023年05月01日至2024年04月30日期间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员、合同资料、材料见证、测量员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你单位应在保障其身体健康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你单位应严格执行轮休计划,生产旺季增加的工作时间须在生产淡季以集中休息或轮休的方式安排员工补休,确保员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平均周、日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符。 你单位应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适当限制最高日工作时间,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 你单位须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人员范围及轮休计划,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 ...更多 | 2023-05-01 | 2024-04-30 |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 | E231002252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 |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电力工程乙级,铁路工程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机电安装工程乙级 | 2019-06-26 | 2024-12-31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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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1)沪0116民初13428号 | 第三人 | 原告: X某某 被告: W某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 -- | 准许原告X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 | 2022-08-08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1)沪0116民初13428号之一 | 其他 | 原告: X某某 被告: W某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21-12-28 |
3 | 其他 | (2018)沪0112民初6635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 | 一、驳回原告N某某的诉讼请求。
二、被告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补偿原告N某某医疗费4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53.08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24 |
4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7)沪0116民初13431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N某某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N某某负担(已缴纳)。 ...更多 | 2017-11-08 |
5 | 其他 | (2015)浙甬行初字第88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 100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15-10-23 |
6 | 其他 | (2015)浙甬行初字第88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 100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15-10-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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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鄂0103民初21636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2024-01-12 | |
2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18)沪0112民初6635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18-03-21 | |
3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18)沪0112民初6635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18-03-07 | |
4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7)沪0116民初13431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2017-11-20 | |
5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7)沪0116民初13431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2017-11-14 | |
6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7)沪0116民初13431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2017-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