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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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给付申请人河南远征沥青砼有限公司货款786654.03元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1618.54元、保全费4397元、鉴定费20000元 ...更多 | -- | 兰考县人民法院 | 2023-09-27 | 〔2023〕豫0225民初2448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共欠付原告新乡市嘉崴体育设施有限公司货款670000元,分两次支付完毕,分别为2023年9月1日前支付270000元,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400000元。二、如被告按上述协议履行完毕,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若被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条款任何一条约定支付货款,则原告新乡市嘉崴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以实际拖欠的货款为基数自2020年11月27日起至支付完毕所拖欠的全部货款之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四、双方别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6535.5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诉讼保函费2700元,由被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 | 兰考县人民法院 | 2023-09-22 | 〔2023〕豫0225民初2456号 | |
3 | 于2023年7月13日在万宁市万城镇万州大道处(千弘国际项目)施工中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1.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违法行为。2.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更多 | 30000 |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08-18 | 2023琼综执万宁决字第341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给付申请人货款858826.4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299元。 | -- | 兰考县人民法院 | 2023-07-18 | 〔2023〕豫0225民初2835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给付申请人货款110622元、违约金30124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557.46元。 | -- | 兰考县人民法院 | 2023-07-18 | 〔2023〕豫0225民初1986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详见强制执行申请书 | --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2023-02-07 | 〔2022〕豫0725民初5369号 | |
7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按文书内容执行 | -- |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2023-01-09 | 〔2017〕豫0311执564号 | |
8 | 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 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壹佰肆拾肆元 | 36144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12-05 | 济建质罚决字〔2022〕第005号 | |
9 | 1.管理人员不到位的2.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 | 扣8分 | -- |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2-01-24 | -- | |
10 | 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8处以罚款. | 9000 | 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管理局 | 2021-06-28 | 综执卧龙区城立字〔2021〕第K07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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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琼9001执10900号 | 2023-10-06 | (2022)琼9001民初33713号 |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0225执2720号 | 2023-09-27 | (2023)豫0225民初2448号 | 兰考县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0225执2687号 | 2023-09-22 | (2023)豫0225民初2456号 | 兰考县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0225执2088号 | 2023-07-18 | (2023)豫0225民初1986号 | 兰考县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0225执2087号 | 2023-07-18 | (2023)豫0225民初2835号 | 兰考县人民法院 |
6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0311执恢21号 | 2023-01-09 | (2017)豫0311执564号 |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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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0576 | (2024)渝0108执3841号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24-04-18 |
2 | 800730 | (2024)豫0183执1790号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2024-04-12 |
3 | 123970 | (2024)渝0108执2176号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24-03-01 |
4 | 261153 | (2024)豫0225执1007号 | 兰考县人民法院 | 2024-02-23 |
5 | 36680 | (2024)鲁0103执1395号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4-02-18 |
6 | 2010702 | (2024)豫0883执237号 | 孟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1-29 |
7 | 114632 | (2024)豫0225执595号 | 兰考县人民法院 | 2024-01-25 |
8 | 286600 | (2024)皖0604执42号 |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1-02 |
9 | 616387 | (2023)豫0108执5965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3-11-09 |
10 | 581710 | (2023)琼9001执10900号 |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 2023-10-06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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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书字轨:﹝兰税﹞许准字﹝2023﹞第﹝1770﹞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 2023-09-22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兰考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
2 | (兰税)许准字﹝2023﹞第(1770)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3-09-22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兰考县税务局 | |
3 | D441058917 | -- | 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 | -- | 2099-12-31 | 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公告﹝2023﹞12号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2023年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2023-02-28 | 2026-02-28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兰地税 税通 〔2017〕 5378 号 | -- | 企业所得税核定 | -- | -- | 河南省兰考县地方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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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豫1025民初5489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139374 | 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9374元及利息,利息自2022年10月13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01.0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4-01-31 |
2 | -- | (2023)豫1402民初11502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14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0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11-22 |
3 | -- | (2023)豫0725民初476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M某某,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68193 | 一、被告M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65327元及利息2866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16.59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85.59元,被告M某某负担631元。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者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9-28 |
4 | -- | (2023)湘0511执178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邵阳市北塔区建丰环保砖厂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6-27 |
5 | -- | (2023)豫1381民初1232号 | 被告 | 原告: 郑州天地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486450 | 一、被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郑州天地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安装款415650元;
二、被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郑州天地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约金70800元;
三、驳回原告郑州天地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87.65元,由被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担8596.75元,原告郑州天地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承担690.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6-16 |
6 | -- | (2023)湘0503民初54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邵阳未来城项目部,邵阳市鑫中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5512793.24 | 一、被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X某某支付劳务费工资5071084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441709.24元(此违约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自2016年1月18日起已算至2023年5月17日止,顺延照计);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减半收取受理费计27674元,由被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17 |
7 | -- | (2023)皖0603民初1533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H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7640元,减半收取计3820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 ...更多 | 2023-05-15 |
8 | -- | (2023)豫1282民初1853号 | 其他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豫西分公司)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原告实际预交709.58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3-05-15 |
9 | -- | (2023)湘0503民初523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333437.7 | 被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给原告P某某劳务费333437.7元;驳回原告P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50元,由原告P某某负担200元,被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1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11 |
10 | -- | (2022)琼9001民初33713号 | 被告 | 原告: 五指山南鸿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944920 | 一、被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472460元,并以欠款本金47246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5%支付从2018年1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按年利率3.85%支付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五指山南鸿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26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五指山南鸿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负担4043元,被告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18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0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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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H某某 | 襄城县人民法院 | 2023-12-28 | |
2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郑州瑞之居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4 | |
3 | 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郑州瑞之居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26 | |
4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买卖合同纠纷 | 郑州瑞之居商贸有限公司 | 孟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7-30 | |
5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Z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4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安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2018-01-07 | |
7 | 裁判文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Y某某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7-27 | |
8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健康权纠纷 | W某某、Z某某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2017-05-02 | |
9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生命权纠纷 | D某某、C某某、C某某、C某某、W某某、Z某某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2017-05-02 | |
10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健康权纠纷 | W某某、Z某某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2017-05-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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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豫0194民初9030号 | 被告 | 原告: 郑州德安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省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2 | -- | -- | 上诉人 | -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3 | -- | -- | 原告 | 原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长葛市体育发展中心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4-22 | |
4 | -- | (2024)渝0108民初369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5 | -- | (2024)豫9001民初292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济源市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6 | --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济源市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7 | -- | -- | 原告 | 原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滑县第六高级中学 | 滑县人民法院 | 2024-03-29 | |
8 | -- | (2024)豫0526民初2955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滑县第六高级中学 | 滑县人民法院 | 2024-03-29 | |
9 | -- | (2024)渝0154民初705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重庆清泉水务有限公司,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10 | -- | -- | 被上诉人 | - |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