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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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原告九江中泰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桩款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140;000元,此款于2022年4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如被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时间履行,原告九江中泰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可就被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欠管桩款113;720元及违约金(按基准利率的四倍)43;000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3;964元,依法减半收取1;982元,此款由被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022年4月30日前支付)。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 | 彭泽县人民法院 | 2023-01-05 | 〔2022〕赣0430民初45号 | |
2 | 2020年9月本局在日常监管中通过信函邮寄的方式核查当事人登记住所情况时先后两次信函邮寄均因登记地址无法找到当事人而被退回。我局联系税务部门调取相关税务信息税务信息记载当事人自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间未进行纳税申报。 ...更多 | 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 -- |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2-22 | 牡市监处字〔2021〕1507号 | |
3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并立即补办施工许可证 | 30000 | 武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6-11-03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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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川国税税许准201691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抚州市临川区国家税务局 | |
2 | 2022年第46号 | 关干公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 业行政许可结果的通告 | 建筑施工 | 2022-11-23 | 2025-11-23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临川国税税许受字[2016]136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临川区国家税务局 | |
4 | 暂缺 | -- | 准予许可 | -- | 2099-12-30 | 赣州经开区地方税务局 | |
5 | 临川国税许变准字〔2018〕第108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抚州市临川区国家税务局 | |
6 | 暂缺 | -- | 准予许可 | -- | 2099-12-30 | 抚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7 | 913610027057893474 | 设立通知书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装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更多 | 1993-08-01 | 2099-12-31 | 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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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云08民终95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49元,由普洱市银荣金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0-09 |
2 | -- | (2023)赣1023民初1588号 | 其他 | 原告: 抚州某工程公司 被告: 南丰某置业公司 | 804000 | 一、被告南丰某置业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抚州某工程公司履约保证金60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以20万元为基数,从2022年09月16日开始按年利率18.25%计算至2022年10月30日止,即为4400元;二是以60万元为基数,从2022年09月16日开始按年利率18.25%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但总额不超过12万元);
二、被告南丰某置业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抚州某工程公司补偿金20.4万元;
三、驳回原告抚州某工程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2980元,减半收取计6490元,由被告南丰某置业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8-22 |
3 | 其他 | (2022)赣1002执恢28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1-28 |
4 | 合同纠纷 | (2022)赣0602民初1972号 | 原告 | 原告: 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 鹰潭鑫丰置业有限公司 | 11677758.14 | 一、被告鹰潭鑫丰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7704613.21元及利息(利息以工程款5618797.2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1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至2021年9月1日,之后的利息以7704613.21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2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至工程款清偿之日止);二、原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对“月湖中央住宅小区”12#楼、15#楼、20#-23#楼、26#楼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工程款3973144.93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497元(已减半,原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已预交)、保全费5000元(原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已预交),合计44497元,由被告鹰潭鑫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28 |
5 | 其他 | (2022)浙0783民初5962号 | 第三人 | 原告: M某某 被告: Z某某 | 50000 | 一、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M某某5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从2022年3月1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36元,减半收取计618元,保全费600元,由原告M某某负担45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1173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被告缴款账户,户名:东阳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账号:×××】。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2-08-12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川7101民初6256号 | 原告 | 原告: 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 中铁二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959653.91 | 一、被告中铁二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支付959653.91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959653.91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标准,从2022年3月1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累计不超过15163.77元);
二、驳回原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297.57元,由原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负担4661.57元,由被告中铁二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63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本案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8-02 |
7 | 合同纠纷 | (2022)赣1003执异22号 | 申请人 | - | -- | 一、解除对位于抚州市××乡××栋××房屋(不动产权证号:赣(2018)东乡区不动产权第0××3号,面积49.04㎡)的查封;
二、驳回案外人X某某的其他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 2022-07-18 |
8 | 其他 | (2022)陕7102民初371号 | 原告 | 原告: 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质量保证金209565;
二、驳回原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19元,由被告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因原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已预交,故被告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更多 | 2022-06-30 |
9 | 其他 | (2022)赣1003执恢14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赣1003执恢147号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安徽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凯旋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2-06-22 |
10 | 合同纠纷 | (2022)赣10民终615号 | 被上诉人 | - | 2500000 | 一、撤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2021)赣1029民初10号民事判决;二、东乡银河医院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250万元及利息(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同期的一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三、驳回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936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4360元,由东乡银河医院负担32732.64元,由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负担1627.3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3473.33元,由东乡银河医院负担27165.29元,由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负担6308.04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6-0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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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Y某某 | 东乡区人民法院 | 2022-03-03 | |
2 | 送达公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赣州云天实业有限公司,赣州市锦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赣州荣康实业有限公司 |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16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W某某 | 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 | 2021-11-04 | |
4 | 破产文书 | -- | 江西和合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1-09-06 | |
5 | 送达公告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赣州云天实业有限公司,赣州市锦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赣州荣康实业有限公司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09-21 | |
6 | 送达公告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江西和合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6-05 | |
7 | 送达公告 | -- | 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赣州云天实业有限公司,赣州荣康实业有限公司,赣州市锦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05-10 | |
8 | 送达公告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 江西和合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4-24 | |
9 | 送达公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九江欧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22 | |
10 | 送达公告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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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赣0191民初1518号 | 原告 | 原告: 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 X某某,S某某,S某某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
2 | -- | (2024)赣0424民初3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Y某某,修水县旭嘉和实业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 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3 | -- | (2024)赣0424民初3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Y某某,修水县旭嘉和实业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 修水县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4 | -- | (2024)赣0424民初3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Y某某,修水县旭嘉和实业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 修水县人民法院 | 2024-01-25 | |
5 | -- | (2024)赣0424民初3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Y某某,修水县旭嘉和实业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 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 | 2024-01-25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赣0482民初1762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共青忠茂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 九江市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 2023-12-07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赣0482民初1762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共青忠茂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 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 2023-12-07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桂0323民初3356号 | 原告 | 原告: 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灵川分公司,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 桂林京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灵川县人民法院 | 2023-11-06 | |
9 | 追偿权纠纷 | (2023)赣0403民初2778号 | 原告 | 原告: 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 W某某,H某某 |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 2023-10-17 | |
10 | 追偿权纠纷 | (2023)赣0403民初2778号 | 原告 | 原告: 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 W某某,H某某 |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 2023-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