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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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文通报的 | 扣5分 | -- |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4-04-10 | -- | |
2 | 所属期起:2023-12;所属期止:2023-12;税种:个人所得税 | 责令限期改正 |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 2024-01-26 | 穗云税一所限改20249205号 | |
3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处罚决定:【整改不力】建设项目不符合质量、安全、扬尘治理、文明施工、实名制、工人工资分账管理规定,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督单位(机构)发出停工整改通知的 ...更多 | --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31 | -- | |
4 | 陈头岗停车场场站工程项目23#、24#、25#住宅及DX-8地下室、居民健身场所GJ-28#分包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更多 | 处以人民币25000元罚款。 | 25000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29 | 穗建安监罚202336号 | |
5 | 陈头岗停车场场站工程项目23#、24#、25#住宅及DX-8地下室、居民健身场所GJ-28#分包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更多 | 处以人民币25000元罚款。 | 25000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29 | 穗建安监罚〔2023〕36号 | |
6 | 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 警示开始日期:2023-10-10;警示结束日期:2023-12-09;警示类型:黄色警示 | --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0-24 | -- | |
7 |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的, | 警示开始日期:2023-10-10;警示结束日期:2023-12-09;警示类型:黄色警示 | --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0-24 | -- | |
8 | 未按规范做好文明施工,造成建筑工地扬尘的 | 扣5分 | -- | 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3-06-30 | -- | |
9 | 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文通报的 | 扣5分 | -- | 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3-06-28 | -- | |
10 | 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祥一路10号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金本昌辉五金厂(厂房1、厂房3)项目开展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应予处罚。 ...更多 | 对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罚款。 ...更多 | 10000 |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3-05-08 | 三建水罚字202328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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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52396 | (2024)粤0781执1135号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2024-05-20 |
2 | 103124 | (2024)鄂0684执903号 | 宜城市人民法院 | 2024-04-28 |
3 | 174012 | (2024)粤0404执919号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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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Y34409040109168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0-08-04 | 2025-08-03 |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韶环噪许字[2018]9号 | -- | 瑜丰·沙湖绿洲花园(二期06号楼、09、18号楼)商业楼18a及地下室 | -- | -- |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 |
3 | 茂住建(建管)换许﹝2024﹞118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建筑业资质申请 | 2024-05-07 | 2025-05-07 |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茂住建(建管)延许﹝2023﹞148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延续,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延续 | 2023-12-13 | 2028-12-13 |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201800408 | -- | 2018-08-06 09:00至2018-08-09 09:00 | -- | -- |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
6 | JY34413260145616 |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准予通知书 | 工地食堂: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0-07-10 | 2025-07-09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粤建许质准﹝2023﹞1890号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 | 2023-03-15 | 2026-03-15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8 | HZ54552c4d6758a9014d69c3490d0368 | -- | 省外施工企业进琼分支机构首次备案 | -- | -- | 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
9 | 茂住建(建管)备﹝2023﹞212号 | 同意备案通知书 | 建筑业资质申请 | 2023-12-20 | 2028-12-20 |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HN120150519022939 | -- | 省外施工企业进琼分支机构首次备案 | -- | 2099-12-3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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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桂12执恢2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可根据双方和解履行情况随时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12-14 |
2 | -- | (2023)粤0781民初4888号 | 被告 | 原告: 台山市永隆环保砖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9364.25 | 一、被告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台山市永隆环保砖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9364.25元及逾期利息(以实际付款货款为基数,自2020年11月20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算);
二、驳回原告台山市永隆环保砖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18.56元、申请保全费1899.04元,合计4617.6元(原告台山市永隆环保砖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台山市永隆环保砖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诉讼费4617.6元,由本院予以退还;被告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诉讼费4617.6元,拒不交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13 |
3 | -- | (2023)粤0111民初16044号 | 被告 | 被告: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丰经济联合社 | 1186041.76 | 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广东百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593020.88元;
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广东百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593020.88元为基数,按每日0.03%的标准自2022年4月16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广东百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就其在《人防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项下施工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所得价款在593020.88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驳回广东百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998.48元,由广东百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负担102.67元(已交纳),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0895.81元(广东百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预交的受理费10998.48元不予退回,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的受理费10895.8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回广东百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反诉费3374.41元,由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财产保全费4119元,由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回广东百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项内容在判决生效后即视为执行通知,违反本项通知的,人民法院在权利人申请执行立案或移送执行后,可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对相关义务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11-13 |
4 | -- | (2023)粤01民终2101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A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A某某负担;二审案件审理费100元,由A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9-27 |
5 | -- | (2023)粤01民终21897号 | 上诉人 | - | 488661.98 | 一、上诉人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上诉人国芝兵支付剩余工程款488661.9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488661.98元为本金,从2022年10月28日始,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被上诉人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受理费9534元,由被上诉人G某某负担904元,上诉人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863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630元由上诉人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9-25 |
6 | -- | (2023)粤01民终13385号 | 上诉人 | - | 1021852 | 一、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广东中路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945009.4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945009.4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从2022年8月1日计至工程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广东中路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增值税应补税金15000元;三、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广东中路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支付质保金61842.6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61842.6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从2023年6月3日计至质保金实际付清之日止);四、驳回广东中路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8403.3元,由广东中路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5003.3元,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3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上述费用已由广东中路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预交,广东中路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同意由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履行判决时向其迳付,一审法院不作退还。二审案件受理费8654.96元,由广东中路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6620.25元,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034.71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8-03 |
7 | -- | (2023)粤0111民初16044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广东百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丰经济联合社 | 693524 | 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丰经济联合社名下价值为693524元的财产。
上述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需要延长查封、冻结期限的,原告应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在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8-02 |
8 | -- | (2022)粤0115民初9838号 | 被告 | 原告: A某某 被告: 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恒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A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原告A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6-05 |
9 | -- | (2023)粤13民终1007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2020)粤1303民初5636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1456元,可向本院申请退回。 ...更多 | 2023-05-30 |
10 | -- | (2022)粤0112民初32661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B某某 | 488661.98 | 一、被告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国芝兵支付剩余工程款488661.9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488661.98元为本金,从2022年10月28日始,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34元,由原告G某某负担904元,被告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8630元。负担缴费义务的当事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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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2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W某某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2024-01-15 | |
3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J某某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08 | |
4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Z某某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4-23 | |
5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Z某某、J某某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1-16 | |
6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2-11-29 | |
7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C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2-15 | |
8 | 地方法院公告 | 劳务合同纠纷 | H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2-09 | |
9 | 地方法院公告 | 劳务合同纠纷 | H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2-09 | |
10 | 送达公告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S某某 |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2021-10-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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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06立509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建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7-25 | |
2 | -- | (2024)粤0112诉前鉴145号 | 申请人 | -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7-03 | |
3 | -- | (2024)粤0118民诉前调4008号 | 被申请人 | -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6-25 | |
4 | -- | (2024)粤0118民诉前调4008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海外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6-25 | |
5 | -- | (2024)粤0112民诉前调9131号 | 申请人 | -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6-21 | |
6 | -- | -- | 被告 | 原告: 天津朗翰嘉实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Y某某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4-06-14 | |
7 | -- | -- | 被告 | 原告: 天津朗翰嘉实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Y某某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4-06-14 | |
8 | -- | -- | 被告 | 原告: 天津朗翰嘉实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Y某某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4-06-14 | |
9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4-06-14 | |
10 | -- | (2024)粤0118民初4531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景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