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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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设置冲洗车辆设备 | 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罚款 | 1000 |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02-26 | 长住建罚决字2024Y02001号 | |
2 | 未设置冲洗车辆设备 | 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罚款 | 1000 |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06 | 长住建罚决字2023Y11001号 | |
3 | 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考勤工人数量偏少 | -- |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2023-07-18 | -- | |
4 | 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考勤工人数量偏少 | 现对考勤工人数偏少的项目进行重点提醒并纳入2023年三季度合同履约评价现场信息采集差异化管理。项目有关单位应加强现场劳务实名制管理,将现场管理人员与建筑工人信息全数录入到福建省劳务实名制平台,并通过实名制打卡,未通过实名制打卡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更多 |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2023-07-14 | -- | |
5 | 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未考勤 | 现对无考勤更新数据的项目予以全市曝光,限期3天整改到位。同时,我局将把本次通报情况纳入2023年三季度合同履约评价现场信息采集差异化管理,联合人社部门将无考勤项目列入欠薪隐患重点监管项目,实施重点监管。 ...更多 |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2023-07-14 | -- | |
6 | 当事人于2021年9月23日23时20分在首凤路品润商务楼项目工地在限制时间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 | 占道作业:在限制时间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罚款;0.2 | -- | 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 2023-06-21 | 〔2021〕榕鼓综执罚决字第2108073号 | |
7 | 当事人于2021年12月8日22时55分在首凤路品润商务楼项目工地在限制时间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 | 罚款;0.1 | -- | 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 2023-06-21 | 〔2021〕榕鼓综执罚决字第2110515 | |
8 | 经随机抽查,2023年5月9日,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等11个市管项目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班工人人数充足(人数≥200人,详见附件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2标段土建8工区等3个市管项目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无考勤更新数据(详见附件2);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正荣观江樾小区等61个市管项目考勤工人数偏少(人数≤30人,详见附件3)。 ...更多 | 现对无考勤更新数据、项目经理未设置或设置无效的项目予以全市曝光,限期3天整改到位。同时,我局将把本次通报情况纳入2023年二季度合同履约评价现场信息采集差异化管理。望有关单位加强现场劳务实名制管理,未通过实名制打卡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我局还将联合人社部门列入欠薪隐患重点监管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并计不良信用记录。 ...更多 |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2023-06-10 | 榕建筑〔2023〕86号 | |
9 | 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品润商务大楼项目考勤工人数偏少 | 对无考勤更新数据、项目经理未设置或设置无效的项目予以全市曝光,限期3天整改到位 |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2023-05-16 | -- | |
10 | 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考勤工人数量偏少的市管项目 | 予以全市曝光,限期3天整改到位。同时,我局将把本次通报情况纳入2023年二季度合同履约评价现场信息采集差异化管理 ...更多 |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2023-05-16 | 榕建筑〔2023〕7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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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AE-T2021080055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江左风华花园商住项目-A地块7#楼 | 2021-08-09 | 2099-12-31 |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闽AE-T2021010009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江左风华花园商住项目-B地块5#楼<br> | 2021-01-26 | 2099-12-31 |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鼎﹞市监登字﹝2023﹞第6578号 | 登记通知书 | 设立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登记。 | 2023-03-23 | 2099-12-31 |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451000起登字﹝2023﹞-S-0024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百色品润·国宾府(二期)项目2#楼 | 2023-06-07 | 2099-06-07 |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闽AE-T2021070047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江左风华花园商住项目-A地块12#楼 | 2021-07-28 | 2099-12-31 |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NPPC04121090218056 | 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 | 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的 关于印象梦笔项目(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的申请 | 2021-09-02 | 2099-12-31 | 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 | |
7 | 闽AE-S2021110097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江左风华花园商住项目-A地块9#楼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1-11-15 | 2099-12-31 |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HI?T201909?004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滨江上品1#楼(施工升降机使用登记) ...更多 | 2019-09-25 | 2019-09-25 | 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 |
9 | 闽AE-S2021110107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江左风华花园商住项目-A地块12#楼 | 2021-11-24 | 2099-12-31 |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闽建政务函[2016]9531号 | --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 2016-11-24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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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最高法民终995号 | 上诉人 | - | 51501512.74 | 一、维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黔民初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黔民初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
三、贵州好旺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5750756.37元;
四、贵州好旺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以未付工程款25750756.37元为基数,从2016年7月7日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以未付工程款25750756.37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五、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其承建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25750756.37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六、驳回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33953元,鉴定费910000元,由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65353元,由贵州好旺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786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贵州好旺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66613元,由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6219元,贵州好旺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0034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2-19 |
2 | 其他 | (2019)闽民终1138号 | 被上诉人 | - | 16075796 |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榕民初字第2143号民事判决;
二、福建省连江县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4822247元及欠付的工程款违约金(自2015年12月8日起至实际还清工程款之日止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三计算);
三、福建省连江县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583549元及利息(自2010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福建省连江县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补偿款670000元;
五、驳回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35554元,由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7299.22元、由福建省连江县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8254.7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5554元,由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7299.22元、由福建省连江县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8254.7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2-11 |
3 | 合同纠纷 | (2018)鄂0684民再15号 | 被告 | - | 489210 | 一、维持本院(2016)鄂0684民初2071号民事判决的第二、第三项,即襄阳满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未付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偿还欠W某某工程款及利息的责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驳回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本院(2016)鄂0684民初2071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即襄阳长虹食品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W某某支付尚欠工程款328433元及利息(从2016年1月28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标准,算至本判决生效偿还期限届满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襄阳长虹食品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W某某支付工程款160777元(已减去原审判决生效后支付的工程款10765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在本院已领取工程款26000元和在襄阳中院领取工程款81656元的利息从2016年1月28日起至该款汇入法院标的账户之日止;本案确定的工程款160777元的利息从2016年1月2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上述利息均按年利率6%计算)。
如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26元(W某某已预交1000元),由襄阳长虹食品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满富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03 |
4 | 合同纠纷 | (2018)鄂0684民再12号 | 被告 | - | 1290330 | 一、维持本院(2016)鄂0684民初2067号民事判决的第二、第三项,即襄阳满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未付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偿还C某某工程款及利息的责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驳回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本院(2016)鄂0684民初2067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即襄阳长虹食品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欠C某某工程款771165元及利息(从2016年1月28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标准,算至本判决生效偿还期限届满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襄阳长虹食品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C某某支付工程款519165元(已减去原审判决生效后支付的工程款252000元)及逾期付款款利息(在本院领取工程款60000元和在襄阳中院领取工程款192000元的利息从2016年1月28日起至该款汇入法院标的款账户之日止;本院确定的下欠工程款519165元的利息从2016年1月2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上述利息均按年利率6%计算)。
如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511元(C某某已预交1000元),由襄阳长虹食品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满富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03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鄂0684执935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予申请执行人宜城市华鹏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该案的申请执行,该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更多 | 2019-05-31 |
6 | 其他 | (2018)闽0122执285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8)闽0122执2858号案件的执行。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9-03-13 |
7 | 其他 | (2019)闽0121民初23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1190000 | 解除对被申请人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9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1-17 |
8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8)黔04民终627号 | 上诉人 | - | 1653971 | 一、撤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18)黔0402民初637号民事判决;
二、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H某某合同价款1653971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自2018年1月25日起至价款清偿完毕之日的利息;
三、驳回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导致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可能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审案件受理费维持;二审案件受理费26076元,由上诉人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7-19 |
9 | 合同纠纷 | (2018)赣0981民初524号 | 第三人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丰城市丰源工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071440 | 一、被告丰城市丰源工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给原告X某某工程款107144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927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25927元,由被告丰城市丰源工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31 |
10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8)川01民终1404号 | 被上诉人 | - | 12000 | 一、撤销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2017)川0112民初5696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四川炜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03-2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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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2-24 | |
2 | 裁判文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11 | |
3 | 裁判文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11 | |
4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劳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2022-11-24 | |
5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劳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2022-11-24 | |
6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劳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2022-11-24 | |
7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劳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2022-11-24 | |
8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劳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2022-11-24 | |
9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劳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2022-11-24 | |
10 | 裁判文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9-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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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613民初373号 | 被告 | 原告: 南通顺而达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6-12 | |
2 | -- | (2024)渝0110民初4484号 | 被告 | 原告: 綦江县星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
3 | -- | (2024)渝0108民初2910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奥卡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4 | -- | (2024)苏0613民初226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3-15 | |
5 | -- | (2024)苏0613民初226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3-08 | |
6 | -- | (2024)渝0105民初659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金美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7 | -- | (2024)渝0105民初659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金美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8 | -- | (2023)苏0613民初909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9 | -- | (2023)苏0613民初909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10 | -- | (2023)苏0613民初909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江苏标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福建省晓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