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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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变更登记事项 | -- | -- | 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凤分局 | |
2 | 91230600781927481X | 营业执照 | 03:变更前内容:樊奉瑭;;变更后内容:王晓峰; | 2021-07-13 | 2099-12-31 | 大庆市龙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黑测资审﹝2022﹞007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黑测资审〔2022〕007号 | 乙级测绘资质 | 2022-02-18 | 2027-02-17 |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
4 | 制作日期:2021-05-11;文书字轨:(龙税)许变准字﹝2021﹞第(20)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一千万元 | 2021-05-11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龙凤区税务局 | |
5 | 黑市监特许准字(2023)第45号 | 特种设备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压力管道设计(长输管道(GA2)、公用管道(GB2)、工业管道(GC1、GC2)) | 2023-02-07 | 2027-02-06 |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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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鲁04民终386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山东L某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42300元,由上诉人山东L某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42300元,由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18 |
2 | 合同纠纷 | (2019)鲁0481民初4012号 | 第三人 | 原告: 山东鲁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849948.42 | 一、被告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山东鲁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价款1849948.42元;
二、被告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山东鲁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均以欠款1849948.42元为基数计算,从2018年4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标准计付利息损失;2019年8月20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9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付利息损失);
三、驳回原告山东鲁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列一、二项被告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300元,原告山东鲁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自负担2115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4500元,原告山东鲁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自负担2250元;鉴定费80000元山东鲁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自负担4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4 |
3 | 合同纠纷 | (2018)川民辖58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国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本案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19-05-06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黑0603民初2437号 | 被告 | 原告: 新疆恒久兴业钢结构有限公司 被告: 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登达建设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新疆恒久兴业钢结构有限公司对被告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的撤诉 | 2018-08-07 |
5 | 合同纠纷 | (2018)苏09民辖终113号 | 被告 | - | -- | 一、撤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2017)苏0982民初6512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移送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04-23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新0106民初866号 | 被告 | 原告: 新疆兵团建工金石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登达建设有限公司 | 4422397.4 | 一、被告江苏登达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新疆兵团建工金石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883797.58元;
二、被告江苏登达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新疆兵团建工金石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违约金20407.81元;
三、驳回原告新疆兵团建工金石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被告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上述被告新疆江苏登达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新疆兵团建工金石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应款项合计为1904205.39元,必须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标的2518192.01元,给付标的1904205.39元,占诉讼标的75.62%,应收案件受理费26945.5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新疆兵团建工金石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负担6569.32元,被告江苏登达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0376.2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28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黑0603民初160号 | 被告 | 原告: 睿能(沈阳)热泵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138000 | 驳回原告睿能(沈阳)热泵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60元,由原告睿能(沈阳)热泵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2-20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陕0821民初5448号 | 原告 | 原告: 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高贵在 | 202667 | 准许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撤回本案诉讼。
案件受理费4340元,减半收取计2170元,由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9-09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陕0821民初6202号 | 其他 | - | -- | -- | 2016-09-09 |
10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6)黑民申589号 | 被告 | - | -- | 驳回大庆金磊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6-05-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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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川01民初2018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国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0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川01民初2018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国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4-01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川01民初2018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国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2-19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川01民初2018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国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06 | |
5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19)鲁0481民初4012号 | 第三人 | 原告: 山东鲁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2019-08-05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新01民终3560号 | 被告 | 原告: 新疆兵团建工金石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登达建设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1-20 | |
7 | 合同纠纷 | (2014)钦民二终字第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