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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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 | --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1-18 | --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胡星卫、吴素英、胡中余支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1395万元。 ...更多 | --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2019-03-22 | 〔2019〕渝0103执5130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2018-05-02 | 〔2018〕渝0151执1273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2017-09-11 | 〔2017〕渝0151执2513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2017-01-04 | 〔2017〕渝0151执50号 | |
6 | 经查,你单位存在利用虚构申报材料的手段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情况,我部于6月20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建设行政许可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3]10号),并于7月14日送达你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你单位的书面陈述或申辩材料。经研究,对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更多 | 撤销你单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13-08-30 | 建市行撤字〔2013〕26号 | |
7 | 噪声污染防治类,违反夜间施工作业制度类 | 1.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贰万元整 | 20000 | 重庆环保局 | 2012-11-30 | 渝环监罚〔2012〕136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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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3-01-18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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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51民初2382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市龙润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0900 | 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重庆市龙润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砖款8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缴纳900元,由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15 |
2 | 合同纠纷 | (2019)渝0103执5130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9)渝0103执5130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3-24 |
3 | 合同纠纷 | (2019)渝05执1887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9)渝05执1887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执行。再次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1-21 |
4 | 其他 | (2019)渝01民终7998号 | 被上诉人 | - | 1379889 | 本案按上诉人K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7219元,本院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9-18 |
5 | 其他 | (2018)渝0151执127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8)渝0151执127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3-13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渝0151民初3746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科文瑞杰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吴素英,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K某某 | 150896.36 | 一、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重庆科文瑞杰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50896.36元及该款从2015年11月3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二、驳回重庆科文瑞杰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18元,减半收取1659元,由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1-21 |
7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18)渝0151民初6604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9323940 | 一、确认Z某某对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债权为工程款19661970元及从2016年12月21日起至2017年5月22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的利息;
二、Z某某对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龙头寺旁的《双远·动力国际》项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欠付的工程款1966197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520元,减半收取70260元,由被告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6 |
8 | 合同纠纷 | (2018)渝民申1357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Z某某、L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8-10-25 |
9 | 其他 | (2018)渝民终348号 | 被告 | - | -- | 本案按上诉人H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08-20 |
10 | 合同纠纷 | (2017)渝0103民初830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被告: 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H某某,吴素英,H某某 | 153614779.32 | 一、被告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借款本金13950000元,并支付截至2017年2月14日的利息209455.21元、罚息3325元、复利1499.11元;
二、被告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自2017年2月15日起至借款本息结清之日止的罚息和复利(其中罚息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13950000元为基数按在合同执行贷款年利率4.75%的水平上上浮100%的标准计算,复利以未偿还的利息209455.21元为基数按在合同执行贷款年利率4.75%的水平上上浮100%的标准计算);
三、被告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为实现本案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325000元;
四、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中截止到2017年5月22日的罚息和复利、第三项中的债权对被告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重庆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保证债权;
五、被告H某某、被告W某某、被告H某某对被告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对被告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铜梁县的土地使用权,在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支付义务及最高抵押限额13912550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七、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书生效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申报债权并行使权利。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743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12434元,由被告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被告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重庆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H某某、被告W某某、被告H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7-2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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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久明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18-01-15 | |
2 | 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久明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18-01-10 | |
3 | 公告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17-08-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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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渝0112民初3979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2 | -- | (2024)渝0112民初3979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51民初2382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市龙润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2020-07-10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51民初2382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市龙润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2020-06-28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渝01民终7998号 | 被告 | 原告: K某某 被告: L某某,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10 | |
6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渝01民终7998号 | 被告 | 被告: 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09 | |
7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8)渝0151民初628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K某某,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2019-05-17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渝0151民初3746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科文瑞杰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K某某,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2018-08-02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7)渝0103民初830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被告: W某某,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H某某,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H某某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2018-07-20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7)渝0103民初830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被告: W某某,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H某某,重庆市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H某某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2018-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