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予以全区点名通报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2-08-01 | -- | |
2 | 勘察技术人员孔健未在现场履职 | 计入单位及人员不良行为信用档案 | --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1-03-01 | 渝建勘设〔2021〕12号 | |
3 |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望谟县中等职业学校--1#、2#实训楼”项目违反强制性条文5条(结构5条)。 ...更多 | -- | --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7-11-13 | 黔建设字〔2017〕567号 | |
4 | 忽视通报要求,不严格执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存在违反以上强条的问题 | -- | --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6-10-31 | 黔建设字〔2016〕438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JY34103110022186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预包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 | 2022-03-09 | 2027-03-08 | 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登防工核【2016】5号 | --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n(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核定书核发) | -- | -- | 登封市人防办 | |
3 | 410307201701030101 |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 2099-12-31 |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4 | 登防工核【2016】2号 | --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n(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核定书核发) | -- | -- | 登封市人防办 | |
5 | 登防审【2016】12号 | --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n(人防工程审查意见核发) | -- | -- | 登封市人防办 | |
6 | 登防审【2016】6号 | --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n(人防工程审查意见核发) | -- | -- | 登封市人防办 | |
7 | 无 | -- | 城乡规划与设计,市政工程规划与设计,园林规划与设计,景观规划与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与劳务;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设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以上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规划、建筑、勘察测绘等行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更多 | -- | 2099-12-31 |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8 | 建字第410300201500632 | -- |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 -- | -- | 洛阳市城乡规划局 | |
9 | 关于核准2022年第五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核准2022年第五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 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 | 2022-09-21 | 2027-09-21 |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登防审[2016]12号 | --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人防工程审查意见核发 | -- | 2099-12-31 | 0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2)豫0311民初51号 | 原告 | 原告: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洛阳万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 624000 | 一、被告洛阳万众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编制费312000元。
二、被告洛阳万众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其中23.4万元编制费的违约金自2020年5月8日起计算,5.85万元编制费的违约金自2020年6月1日起计算,剩余1.95万元编制费的违约金自2020年8月21日起计算,均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276元,由被告洛阳万众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04 |
2 | 合同纠纷 | (2021)渝04民终1700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5120元,由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1-05 |
3 | 其他 | (2021)豫0381执137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1)豫0381执137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1-26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渝04民终1420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75元,由中青宏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0-29 |
5 | 合同纠纷 | (2021)渝0243民初3770号 | 原告 | 原告: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三义乡人民政府 | -- | 驳回原告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120元(原告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预交12560元),减半收取为12560元,由原告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或向本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或者提出缓交申请未被批准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间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21-09-29 |
6 | 其他 | (2021)豫03民终897号 | 上诉人 | - | 4571627.4 | 一、变更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2020)豫0381民初369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偃师市翟镇镇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571627.4元及逾期违约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其中100万元的逾期违约金自2019年2月1日起计算,3571627.4元的逾期违约金自2019年5月4日起计算);
二、撤销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2020)豫0381民初369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驳回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185元,由偃师市翟镇镇人民政府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1031元,由偃师市翟镇镇人民政府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2-22 |
7 | 其他 | (2020)豫0381民初3696号 | 原告 | 原告: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偃师市翟镇镇人民政府 | 2768163.23 | 一、被告偃师市翟镇镇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768163.23元及逾期违约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其中100万元的逾期违约金自2019年2月1日起计算,1768163.23元的逾期违约金自2019年5月4日起计算);
二、驳回原告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7185元,由被告偃师市翟镇镇人民政府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07 |
8 | 追偿权纠纷 | (2020)豫0311执347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豫0311执347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洛阳群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半岛明珠餐饮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06-23 |
9 | 合同纠纷 | (2019)豫0311民初4420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D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147307元,减半收取73653.5元,由原告D某某承担 ...更多 | 2020-04-14 |
1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豫03民终18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10元,由上诉人洛阳市东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3-1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郑州恒美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14-04-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琼9026民初350号 | 原告 | 原告: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3-28 | |
2 | 劳动争议 | -- | 上诉人 | - |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07 | |
3 |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 (2023)渝0243民初2571号 | 原告 | 原告: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三义乡人民政府 | 彭水县人民法院 | 2023-07-03 | |
4 |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 (2023)渝0243民初2571号 | 原告 | 原告: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三义乡人民政府 | 彭水县人民法院 | 2023-06-30 | |
5 |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 (2022)桂0403民初37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梧州市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Y某某,L某某,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闽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G某某,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 2022-08-19 | |
6 |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 (2022)桂0403民初37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G某某,Y某某,L某某,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闽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市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 2022-03-29 | |
7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2)豫0311民初51号 | 原告 | 原告: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洛阳万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2022-02-14 | |
8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1)渝0120民初9634号 | 原告 | 原告: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Z某某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 2021-12-14 | |
9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1)渝04民终1700号 | 上诉人 | -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14 | |
10 | 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 (2021)渝04民终1420号 | 被告 | -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