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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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000700 | (2024)藏0622执66号 | 比如县人民法院 | 2024-04-02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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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40000100003996 | 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 | 2009-03-16 | 2099-12-31 | 西藏自治区人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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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藏0235执24号 | 其他 | - | -- | 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标的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 2024-04-18 |
2 | -- | (2022)青01民终2515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502元,由正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2-10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藏0102民初250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20397 |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707.94元,依法减半收取1353.97元,由原告L某某自行负担 ...更多 | 2019-08-29 |
4 | 其他 | (2018)藏0102执1319号 | 其他 | - | -- | 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 2019-04-16 |
5 | 合同纠纷 | (2018)藏25民终19号 | 上诉人 | - | 513969.31 | 一、维持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人民法院(2017)藏2524民初16号民事判决第(一)(五)项;
二、撤销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人民法院(2017)藏2524民初16号民事判决第(二)(三)(四)项;
三、上诉人T某某和被上诉人西藏阿里神山营运运务有限公司连带赔偿上诉人H某某和C某某人民币353778.52元,;
四、上诉人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赔偿上诉人H某某和C某某人民币160190.79元;
五、驳回上诉人H某某和C某某的其他上诉请求;
六、驳回上诉人T某某的上诉请求;
七、驳回上诉人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
以上赔偿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0330.69元,由T某某负担4945.29元,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473.16元,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里中心支公司负担2087.85元,西藏阿里神山营运运务有限公司负担824.39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19253元,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3826元,T某某负担6950元,西藏阿里神山营运运务有限公司负担4542元,H某某和C某某负担393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8-28 |
6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7)藏0425民初1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80500 | 一、解除原告X某某与被告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被告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63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14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81600元、停工留薪工资61200元,以上共计280500元。
三、驳回原告X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11 |
7 | 劳动争议 | (2016)藏01民终241号 | 上诉人 | - | 201675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原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4325.12元(上诉人已预交),由上诉人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7-15 |
8 | 合同纠纷 | (2016)藏2522民初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708862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第二、本案受理费10888.62元,减半收取5444.31元,由原告Z某某承担 ...更多 | 2016-05-23 |
9 | 劳动争议 | (2016)藏0102民初503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37800 | 一、被告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F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待遇、住院期间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及鉴定费,共计166574.44元;
二、被告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F某某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伤残津贴35100元。其后,于每月25日按月向F某某支付伤残津贴2700元;
三、驳回原告F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天地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原告F某某已预交),依法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受理费(开户行:建设银行冲吉路支行,账号:540××80),上诉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5-10 |
10 | 其他 | (2015)城民二初字第26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Z某某自动撤回诉讼处理。 | 2015-07-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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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青0102民初6034号 | 被告 | 原告: 武安市通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Z某某 被告: 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正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 2022-03-08 | |
2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0)藏0621民初19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嘉黎县人民法院 | 2020-12-04 | |
3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湘0602民初1442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Y某某,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L某某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2020-05-27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藏0102民初250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2019-09-18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190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