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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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晋0721民初460号 | 原告 | 原告: 榆社县水利局抗旱服务队 被告: 山西厚德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73456 | 被告山西厚德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榆社县水利局抗旱服务队投标保证金共计73456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18.2元,由被告山西厚德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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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晋0721民初460号 | 原告 | 原告: 榆社县水利局抗旱服务队 被告: 山西厚德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榆社县人民法院 | 2020-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