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中北方园(北京)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25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被告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4
起诉状副本和传票的公告费(以人民法院报社的正式发票金额为准),由被告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判决书的公告费(以人民法院报社的正式发票金额为准),由被告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更多 | --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9-18 | 〔2023〕京0112民初75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2022)黔0102民初9015号 | --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3-07-18 | 〔2022〕黔0102民初9015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2022)黔0102民初9014号 | --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3-07-18 | 〔2022〕黔0102民初9014号 | |
4 | 其他规避执行 | 冻结被申请人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46284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2023-07-17 | 〔2023〕津0114民初4104号 | |
5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被告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王亮货款6673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3年1月1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王亮的其他诉讼请求。 ...更多 | --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6-13 | 〔2023〕晋0502民初304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案款266,596.40 元。 | --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4-21 | 〔2022〕京0112民初11021号 | |
7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天津市信诚精铸有限公司票据金额980000元,具体支付方式:于2023年3月31日前支付280000元、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200000元、2023年5月31日前支付200000元、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300000元;二、如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第一项履行、存在任何一期违约,天津市信诚精铸有限公司可就全部未支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并自2022年5月24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未付款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800元,由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于2023年6月30日前履行;四、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4-12 | 〔2022〕津0117民初7070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支付人民币102170元及利息 | --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23-01-13 | 〔2022〕沪0112民初27781号 | |
9 |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 | 列入全省10-11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现予以限期整改通报。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12-17 | 苏建函建管〔2021〕626号 | |
10 | 根据《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报送天地·凤凰城三期项目(1301地块)B标段项目涉嫌违法违规情况的函》(海建质监法规字〔2021〕123号),本机关于2021年7月13日对你公司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与长滨四路交叉口东南角的天地凤凰城三期B标段项目工地进行调查。现查明,你公司项目工地内存在裸露土未覆盖,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 ...更多 | 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罚款 | 20000 |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 | 2021-10-28 | 海综执(秀)罚决〔2021〕7075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
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4)津0117执恢169号 | 2024-01-24 | (2022)津0117民初7070号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京0112执14581号 | 2023-09-18 | (2023)京0112民初75号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黔0102执6093号 | 2023-07-18 | (2022)黔0102民初9014号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黔0102执6075号 | 2023-07-18 | (2022)黔0102民初9015号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5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晋0502执2553号 | 2023-06-13 | (2023)晋0502民初304号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京0112执5476号 | 2023-04-21 | (2022)京0112民初11021号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7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津0117执1218号 | 2023-04-12 | (2022)津0117民初7070号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234600 | (2024)苏0613执3093号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5-29 |
2 | 2136456 | (2024)苏0613执3003号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3 | 1209991 | (2024)苏0613执2982号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5-22 |
4 | 770000 | (2024)苏0613执恢447号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5 | 1006900 | (2024)浙1081执3138号 | 温岭市人民法院 | 2024-05-14 |
6 | 200000 | (2024)黔0102执5433号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7 | 20398944 | (2024)苏0582执3689号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2024-04-26 |
8 | 577620 | (2024)苏0613执2349号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4-19 |
9 | 144326 | (2024)苏0613执2309号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4-17 |
10 | 231660 | (2024)苏0613执2269号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苏登HAS20010004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 | 郦城国际二期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 | 2020-01-02 | 2030-12-31 |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06842024﹞登字﹝2022﹞第10130170号 | 登字 | 登字 | 2007-09-06 | 2099-12-31 |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 |
3 | 苏登HAS20050004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 | 郦城国际二期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 | 2020-05-27 | 2030-12-31 |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06842208)公司补(换)照﹝2022﹞第03040001号 | 公司补(换)照 | 公司补(换)照 | 2007-09-06 | 2027-09-05 |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 |
5 | aj320801120180005 | -- | 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在淮安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建筑安全监督备案 | -- | 2099-12-31 | 淮安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 |
6 | 苏登HAS20010005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 | 郦城国际二期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 | 2020-01-02 | 2030-12-31 |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苏﹞JZ安许证字﹝2008﹞060064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延期申请) | 2023-04-18 | 2026-07-06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8 | ﹝06842205﹞登字﹝2022﹞第03150004号 | 登字 | 登字 | 2007-09-06 | 2099-12-31 |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 |
9 | 琼A-T-Ⅳ-12865-A-01-5001-U | 海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1-11-08 | 2099-12-31 |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海人社察复字﹝2023﹞第040A号 | 行政许可审批决定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行政许可 | 2023-12-01 | 2024-11-30 | 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粤0704民初4102号 | 被告 | 原告: 江门市新臻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 | 12312207.2 | 一、被告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货款12207342.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实际欠款数从2023年1月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至付清之日止)给原告江门市新臻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江门市新臻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向原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523.20元,由原告江门市新臻业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3090.85元,被告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47432.3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两被告负担。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已由原告预交,本院依法退回52432.35元给原告,并由两被告补缴52432.3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13 |
2 | -- | (2023)粤0704民初4101号 | 被告 | 原告: 江门市臻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 | 6711065.24 | 被告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货款6641097.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实际欠款数从2022年9月1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至付清之日止)给原告江门市臻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江门市臻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向原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150.79元,由原告江门市臻业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166.92元,被告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9983.8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两被告负担。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已由原告预交,本院依法退回34983.87元给原告,并由两被告补缴34983.8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13 |
3 | -- | (2023)沪0112执128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沪0112民初27781号民事判决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及时告知本院。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3-06-08 |
4 | -- | (2023)京0112民初7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北方园(北京)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 | 250000 | 被告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中北方园(北京)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25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被告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起诉状副本和传票的公告费(以人民法院报社的正式发票金额为准),由被告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判决书的公告费(以人民法院报社的正式发票金额为准),由被告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3-05-12 |
5 | -- | (2023)苏0509民初2727号 | 被告 | 原告: 吴江震泽镇坤兆彩钢板活动房厂 被告: 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异议受理费80元由原告吴江震泽镇坤兆彩钢板活动房厂负担,于本裁定生效后十日内直接给付被告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18 |
6 | 合同纠纷 | (2022)苏06民初58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被告: 海门市融辉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门裕海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省绿岛置业有限公司,菏泽市和华房地产有限公司,黄裕辉,H某某,南通金黄海置业有限公司,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南通裕恒置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3-22 |
7 | 票据纠纷 | (2022)沪0117民初3282号之三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对被申请人上海迎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邱发能、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3-08 |
8 | 票据纠纷 | (2023)沪74民终108号 | 被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上海迎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上诉人上海迎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2-10 |
9 | -- | (2023)沪0112执1285号 | 被执行人 | - | 103602.55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上海旭收五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03,602.55元和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二、上述前款不足部分,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3-01-18 |
10 | 合同纠纷 | (2022)苏0812民初8478号 | 被告 | 原告: 淮安市浩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 | 473000 | 被告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淮安市浩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7.3万元,并支付利息(以47.3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95元,减半收取计4197.5元,诉讼保全费2885元,均由被告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账号:62×××30)。 ...更多 | 2022-12-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6-0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3-23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2023-03-21 | |
4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 |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2023-01-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苏0613民初3564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S某某,L某某,W某某,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某某,Y某某,S某某,南逋市海门融辉置业有限公司,G某某,H某某,浩嘉恒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Z某某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7-16 | |
2 | -- | (2024)苏0613民初3564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S某某,L某某,W某某,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某某,Y某某,S某某,南逋市海门融辉置业有限公司,G某某,H某某,浩嘉恒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Z某某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7-16 | |
3 | -- | (2024)苏0613民初3564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S某某,L某某,W某某,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某某,Y某某,S某某,南逋市海门融辉置业有限公司,G某某,H某某,浩嘉恒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Z某某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7-16 | |
4 | -- | (2024)苏0613民初3564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S某某,L某某,W某某,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某某,Y某某,S某某,南逋市海门融辉置业有限公司,G某某,H某某,浩嘉恒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Z某某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7-16 | |
5 | -- | (2024)苏0613民初3564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S某某,L某某,W某某,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某某,Y某某,S某某,南逋市海门融辉置业有限公司,G某某,H某某,浩嘉恒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Z某某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7-16 | |
6 | -- | (2024)苏0613民初3564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S某某,L某某,W某某,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某某,Y某某,S某某,南逋市海门融辉置业有限公司,G某某,H某某,浩嘉恒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Z某某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7-16 | |
7 | -- | (2024)苏0613民初4378号 | 被告 | 原告: 南通和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7-03 | |
8 | -- | (2024)苏0613民初4466号 | 被告 | 原告: 海门市丙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6-24 | |
9 | -- | (2024)苏0613民初4412号 | 被告 | 原告: 海门市丙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6-24 | |
10 | -- | (2024)苏0613民初4580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浩嘉恒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Z某某,南通市裕成建设有限公司,S某某,S某某,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某某,L某某,南通云利达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G某某,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