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2019年第20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工程监理2019年第20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单的通告 | 监理资质专业资质公路工程, | 2020-01-03 | 2025-01-03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空 | -- |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监理及咨询;工程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25-10-12 |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3 | 云南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公示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 监理资质专业资质电力工程, | 2020-01-03 | 2025-01-03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云防工监字﹝51﹞号 | 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决定书 | 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延期 | 2021-05-27 | 2026-05-28 | 云南省人防办 | |
5 | 530100D00000000049463 | 营业执照 | 市场准入 | 2005-10-13 | 2099-12-31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保险纠纷 | (2021)云0122民初148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Y某某,X某某,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L某某,云南升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 | 764762.42 | 一、原告X某某伤后医疗费136310.83元(含被告垫付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2900元、营养费3000元、后期治疗费14000元,辅助器具费3000元、护理费5026.41元、误工费44552.4元、交通费200元,以上费用合计208989.64元,由被告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赔偿202391.57元,扣除其在本案中垫付的医疗费58000元,余款144391.57元,由被告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X某某139391.57元,偿付被告Y某某垫付款5000元。
二、原告X某某伤后上述款项由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X某某6598.07元。
三、鉴定费800元,由被告Y某某承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X某某。
四、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2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Y某某承担(于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更多 | 2021-09-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云0122民初148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Y某某,X某某,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L某某,云南升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2021-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