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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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盱眙县原妇幼保健院拆迁地块施工现场裸土未覆盖 | 罚款16000元整人民币 | 16000 | 盱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0-01-14 | 盱综执罚字〔20189〕第204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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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F323)公司变更﹝2019﹞第11010004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2003-08-04 | 2099-12-31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2 | 淮国税一许准字〔2017〕第1506号 | --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 | 2099-12-31 |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3 | (3208KF500)登字﹝2024﹞第03190092号 | 登字 | 登字 | 2003-08-04 | 2099-12-31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4 | 空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12 月n 21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12 月n 21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室 | |
5 | 淮国税一许准字〔2017〕第1506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12 月n 21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12 月n 21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室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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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皖1602民初808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Y某某,L某某,L某某 被告: L某某,N某某,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人民政府,江苏平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Y某某、L某某、L某某撤回对江苏平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更多 | 2021-07-21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皖1602民初425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N某某,江苏平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人民政府 | 783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平赔偿原告Z某某各项损失合计71418.28元(120522.85元×80%-25000元),N某某、张店乡人民政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Z某某对被告江苏平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00元,减半收取170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917元。被告L某某、N某某、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人民政府负担元78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27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皖0181民初230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平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2916.6 | 一、被告江苏平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112916.6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20元,本院减半收取1610元,由被告江苏平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30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3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21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皖16民终1206号 | 被上诉人 | - | 108796.75 | 一、撤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20)皖1602民初8902号民事判决;
二、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L某某治疗费108796.75元,N某某、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人民政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04元,减半收取1252元,由L某某、N某某、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人民政府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017元,由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人民政府负担212元,由N某某负担2450元,由L某某负担35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3-25 |
5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1)皖0181财保96号 | 被申请人 | - | 150000 | 一、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平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50000元的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L某某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整存整取储蓄存单(NO.340021459692)的存款。
案件申请执行费1270元,由申请人L某某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2-04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皖1602民初890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N某某,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人民政府,江苏平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6523.46 | 一、被告L某某、N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L某某治疗费125271.46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04元,减半收取元1252元,由被告L某某、N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08 |
7 | 合同纠纷 | (2020)苏0106民初245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江苏平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万马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鸿基节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临江御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22300 | 准许原告江苏平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023元,减半收取4511.5元,保全费3270元,合计7781.5元,由原告江苏平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3-11 |
8 | 劳动争议 | (2017)苏01民终3208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淮安经济开发区平生拆除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5元,本院予以免收。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7-06-06 |
9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6)苏0111民初779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淮安经济开发区平生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被告平生拆除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92277.68元,第三人Z某某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二、第三人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工资2000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免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02 |
10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5)莲民初字第04136号 | 原告 | 原告: 淮安经济开发区平生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1500000 |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8300元,本院减半收取后,由原告承担9150元。 ...更多 | 2016-09-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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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1)皖16民终1206号 | 被上诉人 | - |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4 | |
2 | 劳动争议 | (2017)苏01民终3208号 | 上诉人 | -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4-21 | |
3 | 劳动争议 | (2016)苏0111民初779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淮安经济开发区平生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17-02-14 | |
4 | 劳动争议 | (2016)苏0111民初779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淮安经济开发区平生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16-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