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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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处罚结果(元):20;处罚类别:罚款 | 20 | 威远县地税局第一税务所 | 2017-07-27 | 威地税一所简罚〔2017〕162号 | |
2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罚款20万 | -- | 威远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2017-03-30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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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年第17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19-12-04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2019年第176号通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19-12-04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2017年第14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17-01-22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202209050162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批准 | 2022-09-05 | 2025-09-05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威国税 许准 〔2017〕 96 号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威远县国家税务局局长室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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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渝01民终74号 | 上诉人 | - | 83447.2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86.18元,由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2-24 |
2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川1002民初34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L某某,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L某某撤回对被告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 2021-02-18 |
3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川1002民初6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对被告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 2021-02-18 |
4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川1002民初68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L某某,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D某某撤回对被告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 2021-02-18 |
5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川1002民初6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对被告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 2021-02-18 |
6 | 合同纠纷 | (2020)川民申6147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W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0-12-09 |
7 | 合同纠纷 | (2020)渝0120民初6482号 | 被告 | 原告: 璧山区宝发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 被告: 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64053.3 | 一、原告璧山区宝发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与被告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20年9月5日已解除;
二、被告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璧山区宝发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支付截止2020年8月24日的剩余租赁费用(租金、维修费、配件赔偿费)251998.22元;
三、被告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璧山区宝发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退还钢管239.米(5米47根、1.5米3根)、扣件6532套(旋转扣件1633套、直接扣件4899套)、顶托569套(直径2.8厘米高50厘米)、套管1169根(10公分339根、20公分637根、30公分105根、50公分88根),逾期未退,按钢管20元米、扣件9元/套、顶托18元/套、套管8元/根的标准计价赔偿,并从2020年8月25日起按钢管0.01元/米/天、扣件0.01元/套/天、顶托0.03元/套/天、套管0.03元/根/天的标准支付剩余租赁物的租金(使用费)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四、被告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璧山区宝发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支付违约金12000元;
五、驳回原告璧山区宝发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46.28元(已减半),由被告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原告已垫付,限被告在支付案款时一并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20-10-22 |
8 | 合同纠纷 | (2019)川33民终194号 | 被上诉人 | - | 2946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368元,由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2-22 |
9 | 合同纠纷 | (2019)川3301民初29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L某某,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945977.59 | 驳回原告W某某要求被告L某某和被告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工程损失2945977.59元及损失利息(利息以2945977.59元为基数,按年息6%从2015年1月14日起计算至付清损失之日止)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368元,由原告W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24 |
10 | 其他 | (2019)川33民终11号 | 被上诉人 | - | 2300668 | 一、撤销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2018)川3321民初149号民事判决;
二、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工程款2300668元及利息(以2300668元为基数,从2016年12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资金利息直至工程款付清时止);
三、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206元,由W某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5206元,由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4-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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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川1024民初2881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L某某,Y某某,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2 | -- | (2023)川1024民初2881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L某某,Y某某,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3 | 委托合同纠纷 | (2023)川1024民初2881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Y某某 被告: Y某某,Y某某,L某某,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2023-10-10 | |
4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渝0120民初5315号 | 被告 | 原告: 毕节金海湖新区科宏建筑设备租赁站 被告: 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8-10 | |
5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黔05民终2041号 | 被上诉人 | - |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26 | |
6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黔0525民初90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Y某某,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纳雍县人民法院 | 2022-01-06 | |
7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黔0525民初89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R某某 被告: 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纳雍潮瑞置业有限公司,Y某某 | 纳雍县人民法院 | 2022-01-06 | |
8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黔0525民初90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Y某某,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纳雍潮瑞置业有限公司 | 纳雍县人民法院 | 2021-12-31 | |
9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黔0525民初90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Y某某,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纳雍潮瑞置业有限公司 | 纳雍县人民法院 | 2021-12-16 | |
1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黔0525民初90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Y某某,威远县镇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纳雍潮瑞置业有限公司 | 纳雍县人民法院 | 2021-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