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你单位于2016年10月10日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明,2017年3月31日申报期截止,未在有效期内进行外出经营许可申报,你单位于2017年5月3日进行外出经营申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更多 | 对你单位税收违法行为罚款100元 | 100 | 同德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 2017-05-03 | -- | |
2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100 | -- | 国家税务总局同德县税务局 | 2017-05-03 | 同国税罚〔2017〕73号 | |
3 | 违反税收管理 | 罚款 | 500 | 贵南县国税局 | 2017-03-28 | 南国税简罚〔2017〕5号 | |
4 | 逾期申报 | -- | -- | 贵南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 2017-03-27 | -- | |
5 |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 建议处罚400元 | 400 | 曲麻莱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 2017-03-24 | -- | |
6 | 逾期申报 | -- | -- | 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 2017-03-10 | -- | |
7 | 偷税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该纳税人的上述税收违法行为定性为偷税,被处以追缴税费148037.98元,依法加收滞纳金,罚款71745.39元的行政处理和处罚 ...更多 | 71745 | 青海省地税局 | 2016-06-21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青﹞JZ安许证字﹝2015﹞000018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建筑施工 | 2023-08-08 | 2026-08-14 |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民和税﹞许变准字﹝2023﹞第﹝78﹞号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准予行政许可文书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2023-07-14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 | |
3 | qh201604060008 | -- | 海东市君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 | --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4)青0222民初371号 | 被告 | 原告: 青海辉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青海君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予青海辉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91元,由青海君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4-03-04 |
2 | -- | (2023)青0222民初1613号 | 被告 | 原告: 兰州恒瑞锦华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民和县民泰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海东市君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兰州恒瑞锦华劳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5-24 |
3 | 合同纠纷 | (2020)青02民终489号 | 被上诉人 | - | 8244812 | 一、维持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青0224民初84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改判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青0224民初84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化隆县金沙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海东市君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7630651元,利息614161元,共计824481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7045元,由被上诉人海东市君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306元,上诉人化隆县金沙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4739元,反诉费12200元由化隆县金沙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9245元,由上诉人化隆县金沙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8837元,被上诉人海东市君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040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30 |
4 | 合同纠纷 | (2019)青0224民初845号 | 原告 | - | 8905676 | 一、被告化隆县金沙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原告海东市君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涉工程价款8251701元,利息653975元,合计890567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反诉原告化隆县金沙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7045元,由原告海东市君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306元,被告化隆县金沙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4739元。反诉费12200元,由反诉原告化隆县金沙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25 |
5 | 其他 | (2019)青02民初11号 | 申请人 | - | 11816701 | 冻结被申请人化隆县金沙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1816701元银行存款或查封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海东市君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4-09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青22民终251号 | 被上诉人 | - | 91000 | 一、撤销青海省刚察县人民法院(2018)青2224民初8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青海省刚察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Q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075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8-01-02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青0103民初20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西宁巿公安消防支队,W某某,海东市君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428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407元,减半收取203.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17-12-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3)青0222民初4156号 | 被告 | 原告: 兰州恒瑞锦华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民和县民泰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青海君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和县和融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4-01 | |
2 | -- | (2023)青0222民初4156号 | 被告 | 原告: 兰州恒瑞锦华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民和县和融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君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和县民泰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3 | -- | (2024)青0202民初456号 | 原告 | 原告: 青海君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青海森垚商贸有限公司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4 | -- | (2023)青0222民初4156号 | 被告 | 原告: 兰州恒瑞锦华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民和县民泰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青海君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和县和融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2-19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海东市君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化隆县金沙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5-17 | |
6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7)青0103民初20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西宁市消防支队,海东市君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2017-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