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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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静安人社工时审(2023)第433号 | 审批决定书 | 准予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 2023-07-11 | 2024-06-30 | 静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2 | 沪司审(0282-7)字(2016)15328号 | 关于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的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 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沪司审(0282-7)字(2016)15328号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我们于2016年12月6日受理你(你单位)向上海市司法局提出的司法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你(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9条,《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24条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机构法定代表人从印保兴变更为周培康。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审批证件(司法鉴定执业许可证(副本))。特此告知。(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审批专用章)2016年12月12日 ...更多 | 2016-12-12 | 2099-12-31 | 上海市司法局 | |
3 | 沪司审(0282-8)字(2016)15329号 | 关于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机构资金数额变更登记的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 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沪司审(0282-8)字(2016)15329号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我们于2016年12月6日受理你(你单位)向上海市司法局提出的司法鉴定机构资金数额变更登记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你(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24条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资金数额从原10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审批证件(司法鉴定执业许可证(副本))。特此告知。(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审批专用章)2016年12月12日 ...更多 | 2016-12-12 | 2099-12-31 | 上海市司法局 | |
4 | 甲150131000306 | -- | 工程资质许可 | -- | 2099-12-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5 | 310007088 | -- | 法人或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审核登记 | -- | 2099-12-31 | 上海市司法局 | |
6 | 沪司审(0282-11)字(2019)5961号 | 关于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司法鉴定许可证申请注销的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 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沪司审(0282-11)字(2019)5961号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我们于2019年4月29日受理你(你单位)向上海市司法局提出的司法鉴定许可证申请注销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你(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3条第2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注销。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审批证件。特此告知。(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审批专用章)2019年5月13日 ...更多 | 2019-05-13 | 2099-12-31 | 上海市司法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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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沪0113民初24270号之一 | 其他 | - | 1057506.42 | 解除对被申请人某某公司2名下价值1057506.42元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11-30 |
2 | -- | (2022)沪0113民初24271号之一 | 其他 | - | 1726124.58 | 解除对被申请人某某公司2名下价值1726124.58元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11-22 |
3 | -- | (2022)沪0117民初10877号 | 其他 | - | 15047802.92 | 一、被告(反诉原告)某某研究院某某公司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某某集团某某公司4工程款14742805.92元;
二、被告(反诉原告)某某研究院某某公司4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某某集团某某公司4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1948579.62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16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倍计算);
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某某集团某某公司4的其余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某某研究院某某公司4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47097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57900元,合计诉讼费用304997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某某集团某某公司4负担31773元(已付),由被告(反诉原告)某某研究院某某公司4负担273224元(已付157900元,余款11532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鉴定费195311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某某集团某某公司4负担42187元(已付),由被告(反诉原告)某某研究院某某公司4负担15312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09 |
4 | -- | (2022)沪0117民初12332号 | 其他 | 原告: 上海德洋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被告: 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上海)有限公司 | 1784522.93 | 一、解除原告上海德洋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与被告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上海)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签订的《上海研究院食堂扩建及新增2#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于2021年7月1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一》;
二、被告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德洋建筑装潢有限公司工程款1784522.93元;
三、被告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德洋建筑装潢有限公司鉴定费9078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951元,由原告上海德洋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负担273元(已付),由被告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上海)有限公司负担2167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上海)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28 |
5 | -- | (2022)沪0113民初24270号 | 其他 | - | 878656.63 | 一、被告某某公司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某公司1剩余工程款873966.28元;
二、被告某某公司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某公司1违约金4690.3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554元,由原告某某公司1负担367元,被告某某公司2负担6187元。保全费5000元及鉴定费71129元,由被告某某公司2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12 |
6 | -- | (2022)沪0117民初12848号 | 其他 | 原告: 江苏华蕊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 | 575201.8 | 一、被告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华蕊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575201.80元;
二、被告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华蕊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75201.80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5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56元,由原告江苏华蕊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87元(已付),由被告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负担956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04 |
7 | -- | (2022)沪0113民初24271号 | 其他 | - | 2281522 | 一、被告(反诉原告)某某公司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某某公司1工程款1140761元;
二、被告(反诉原告)某某公司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原告(反诉被告)某某公司1,其中78万元自2020年1月3日起算,360761元自2022年10月8日起算,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某某公司1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某某公司2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259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某某公司1负担2330元,被告(反诉原告)某某公司2承担6929元。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048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某某公司2负担。保全费5000元及鉴定费92401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某某公司2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25 |
8 | -- | (2022)鲁0202民初9942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中核元诚置业有限公司 | 6994757.81 | 一、青岛中核元诚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支付咨询费252.72万元;二、青岛中核元诚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支付核减工程量审价费367,557.81元;三、青岛中核元诚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支付自2017年5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期间以410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四、驳回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本判决上述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164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青岛中核元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30278元,余款由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自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转移、隐匿、损毁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1-06 |
9 | -- | (2022)沪0113民初24271号 | 其他 | - | 1726124.58 | 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某某公司2名下价值1726124.58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某某公司1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10-13 |
10 | -- | (2022)沪0113民初24270号 | 其他 | - | 1057506.42 | 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某某公司2名下价值1057506.42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某某公司1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10-1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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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黑龙江省新合作置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吉林省谊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利达安富业消防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2022-06-07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黑龙江省新合作置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吉林省谊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利达安富业消防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2022-03-31 | |
3 | 裁判文书 | 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昆明)有限公司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1-05-18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服务合同纠纷 | 康美健康小镇投资(昆明)有限公司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1-01-24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三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2020-09-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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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106民初1573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天腾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盛华系统集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东川新能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南京立方置业有限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4-02-18 | |
2 | -- | (2024)苏0106民初1573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天腾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盛华系统集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东川新能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南京立方置业有限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4-02-08 | |
3 | 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被告: 南通富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0-09 | |
4 | 合同纠纷 | (2023)苏0391民初3233号 | 被告 | 原告: 徐州华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7-11 | |
5 | 合同纠纷 | (2023)苏0391民初3233号 | 被告 | 原告: 徐州华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7-11 | |
6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23)苏0106诉前调228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天腾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盛华系统集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东川新能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南京立方置业有限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3-04-03 | |
7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2)鲁0202民初9942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中核元诚置业有限公司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2022-11-02 | |
8 | 相邻关系纠纷 | (2021)沪0116民初5822号 | 其他 | 原告: S某某 被告: S某某,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3-08 | |
9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1)沪0106民初50515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兴申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2022-03-04 | |
10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1)沪0106民初50515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兴申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2022-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