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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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649740 | (2024)苏0282执2954号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4-05-23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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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JZ安许证字﹝2005﹞050798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延期申请) | 2022-11-17 | 2025-12-26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无 | 无 | 税务登记 | 2019-12-17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3 | (05060221_5)公司变更﹝2019﹞第07020036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2004-06-23 | 2099-12-31 |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吴中国税 许变更准 〔2016〕 600005 号 | -- | 你(单位)于 2016 年n 10 月n 12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6 年n 10 月n 12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苏州市吴中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5 | ﹝SP05120202﹞登字﹝2022﹞第12290125号 | 登字 | 登字 | 2004-06-23 | 2099-12-31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 |
6 | 空 | -- | 有限公司变更 | -- | 2099-12-31 |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空 | -- | 有限公司变更 | -- | 2099-12-31 |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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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苏0282财保574号 | 被申请人 | - | 76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吴城公司(含其下属分支机构)的银行存款76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财产或其他财产权益(含吴城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
案件申请费4320元,由鸿翔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10-25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09民初7358号 | 被告 | 原告: 吴江市天荣电缆器材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吴江市天荣电缆器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 2021-06-21 |
3 | 合同纠纷 | (2020)苏民申4948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紫一川温泉酒店(苏州)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1-03-30 |
4 | 合同纠纷 | (2020)苏0509民初15806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震泽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53598 | 一、被告苏州震泽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支付欠付工程进度款3008867元,并同时赔偿原告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3008867元,自2020年6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973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4731元由原告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担其中的24295元,由被告苏州震泽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其中的20436元,被告苏州震泽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负担之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给付原告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原告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1-02-07 |
5 | 合同纠纷 | (2019)苏0591执319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6-16 |
6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苏0206民初6357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准许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吴城安装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11-20 |
7 | 合同纠纷 | (2019)苏0591民初9396号 | 被告 | 原告: 紫一川酒店(苏州)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1381333 | 驳回原告紫一川酒店(苏州)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已预交的减半案件受理费17232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14 |
8 | 其他 | (2019)苏05民终3110号 | 被上诉人 | - | 113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970元,由上诉人紫一川温泉酒店(苏州)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4-25 |
9 | 追偿权纠纷 | (2018)苏0508民初7046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400000 | 被告S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40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50元,由被告S某某负担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8-11-22 |
10 | 追偿权纠纷 | (2018)苏0508民初4352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豪斯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60424.51 | 被告苏州豪斯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560424.51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02元,由被告苏州豪斯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8-08-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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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借款合同纠纷 | 苏州豪斯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H某某、Z某某、H某某、S某某、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15-09-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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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1182民初1419号 | 被告 | 原告: 美嘉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2024-05-28 | |
2 | -- | (2024)苏02民终1246号 | 上诉人 | -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3 | -- | (2024)苏02民终273号 | 上诉人 | -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19 | |
4 | -- | (2024)苏02民终273号 | 上诉人 | -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30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1182民初3870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明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2023-12-15 | |
6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0282民初14343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宝安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3-10-19 | |
7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0282民初14343号 | 其他 | - | 无锡市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3-10-19 |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苏0282民初12899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宝安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C某某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3-09-19 |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苏0282民初12899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宝安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C某某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3-09-19 |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苏0282民初12899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宝安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苏州市吴城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C某某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3-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