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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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60405698456498T | 设立通知书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更多 | 2009-12-09 | 2059-12-08 | 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赣建审批﹝2023﹞86号 | 关于公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结果的通告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023-10-27 | 2028-10-27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共青国税税许准201657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共青城国家税务局 | |
4 | 暂缺 | -- | 准予许可 | -- | 2099-12-30 | 德安县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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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8)赣0425财保39号 | 被申请人 | - | 16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易善银、江西共青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星火有机硅厂承包的W9车间钢结构厂房工程款160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8-11-07 |
2 | 其他 | (2018)赣0482民初948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共青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中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江西共青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本院不予收取 ...更多 | 2018-10-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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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赣0482民初40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西共青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九江市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 2023-03-28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赣0482民初64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C某某,江西共青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九江市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 2022-05-26 | |
3 | 劳动争议 | (2021)赣0482民调39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共青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O某某 | 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 2021-08-09 | |
4 | 劳动争议 | (2021)赣0482民调334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江西共青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 2021-04-30 | |
5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2018)赣0425民初106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Y某某,江西共青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永修县人民法院 | 2018-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