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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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司在生产经营中,未对滕文章等进行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未按2023年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砂浆搅拌机等设备证书不齐全、砂袋等救援物资配备不足、施工入口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更多 |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并责令立即改正。 | -- |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25 | 龙建罚202312号 | |
2 | 对你司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一案已调查终结,经调查核实,你司在生产经营中,未对滕文章等进行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未按2023年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砂浆搅拌机等设备证书不齐全、砂袋等救援物资配备不足、施工入口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等规定。 ...更多 |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并责令立即改正。 | -- |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25 | 龙建罚〔2023〕12号 | |
3 | 噪声扰民 | 罚款3000 | 3000 | -- | 2017-07-14 | --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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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81003 | (2024)闽0802执2077号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2024-04-29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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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235022330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2022-03-23 | 2027-03-22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ECT-S202208-0006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 施工升降机使用 | 2022-08-31 | 2099-12-31 | 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闽﹞JZ安许证字﹝2020﹞LY0136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3-05-06 | 2026-05-05 | 福建省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闽AD-S202301-0012 |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 | 闽AD-S202301-0012 | 2023-01-10 | 2099-12-31 |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ECT-S202209-0005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 施工升降机使用 | 2022-09-22 | 2099-12-31 | 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闽AD-S202301-0013 |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 | 闽AD-S202301-0013 | 2023-01-10 | 2099-12-31 |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ECT-T202205-0002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 施工升降机使用 | 2022-05-12 | 2099-12-31 | 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闽AD-T202208-0002 |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 | 闽AD-T202208-0002 | 2022-08-08 | 2099-12-31 |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FC-T202203-0005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 --- | 2022-03-29 | 2099-12-31 |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FB-S202203-0090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 --- | 2022-03-30 | 2099-12-31 | 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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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闽0526民初322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 | 418190 | 准予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5738.9元,减半收取计47869.45元,鉴定费用418190元,由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1-19 |
2 | 合同纠纷 | (2021)闽08民终133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136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9-08 |
3 | 其他 | (2021)闽0802民初2452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 | 驳回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11 |
4 | 合同纠纷 | (2021)闽0802民初53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649.2 | 一、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L某某工程款10649.2元,并支付该款从2019年11月1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136元,由L某某负担23500元,由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3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6-08 |
5 | 劳动争议 | (2021)闽0802民初2263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5758.7 | 一、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N某某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二、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N某某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6478元;
三、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N某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6500元;
四、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N某某支付2780.7元;
五、驳回N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为5元,由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07 |
6 | 其他 | (2020)闽0802民初604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G某某 被告: 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韦羽 | 45850 | 一、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W某某、G某某45250元;
二、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W某某、G某某资料费600元;
三、驳回W某某、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946元,减半收取为473元,由W某某、G某某负担25元,由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4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0-13 |
7 | 合同纠纷 | (2020)闽0802民初361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Z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0-05-15 |
8 | 合同纠纷 | (2019)闽08民终577号 | 其他 | - | -- |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 2019-04-26 |
9 | 合同纠纷 | (2018)闽0802民初8609号 | 被告 | 原告: 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39172.15 | 一、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物业服务费178480.95元、车位费12630元、公摊费48061.2元,合计239172.1元。
二、驳回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80元,福建永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4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2-14 |
10 | 其他 | (2016)闽0802民初484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福建省永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园区)管理委员会 | 32000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600元,减半收取30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 2016-08-0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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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2-03 | |
2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 | 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1-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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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沪0117民初21938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潭宏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永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2 | -- | (2023)沪0117民初21938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潭宏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永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3 | -- | (2023)闽0802民初11542号 | 被告 | 原告: 龙岩市鹏发汽车起重吊装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永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4 | -- | -- | 被上诉人 | -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5 | -- | (2024)闽0802民初302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永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2024-04-19 | |
6 | -- | -- | 被上诉人 | -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7 | -- | -- | 被告 | 原告: H某某,C某某,Z某某,L某某 被告: 福建永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国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岩永定分公司,国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8 | -- | (2023)沪0117民初21938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潭宏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永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9 | -- | (2023)沪0117民初21938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潭宏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永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10 | -- | (2023)闽0803民初1410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永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国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岩永定分公司,国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岩国动产业园有限公司 |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