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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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510000201899761J | 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 | 经审查,提交的设立/开业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设立/开业登记。我局将于5日内通知你单位领取营业执照。 ...更多 | 1997-09-04 | 2099-12-31 | 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2020年第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20-01-09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2020年第6号通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20-01-09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202210260070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批准 | 2022-10-26 | 2025-10-26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2017年第40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17-03-20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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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川01民终2296号 | 上诉人 | - | 10079190.72 | 一、维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2018)川0112民初145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京安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0079190.72元”;
二、撤销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2018)川0112民初145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驳回京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三、变更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2018)川0112民初145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向京安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以8716031.18元为基数从2013年12月26日计算至2015年12月23日,以1109246.78元为基数从2015年12月24日计算至该款付清之日止,以1363159.55元为基数从2015年3月18日计算至该款付清之日止)”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京安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以8716031.18元为基数,从2013年12月26日起计算至该款付清之日止;以1363159.55元为基数,从2015年3月18日起计算至该款付清之日止)”;
四、驳回京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方式不变;二审案件受理费39697元,由京安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3232元,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负担2646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12 |
2 | 合同纠纷 | (2019)川0104民初5519号 | 原告 | 原告: 京安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宏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40000 | 一、被告成都宏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京安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工程款1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12月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工程款3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12月1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利息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京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880元,减半收取440元,由被告成都宏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22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川01执853号 | 其他 | - | -- | -- | 2018-12-29 |
4 | 其他 | (2018)川0104民初1532号 | 原告 | 原告: 京安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1662804.03 | 一、被告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京安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662804.03元及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以1150400.53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22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以512403.5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26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京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435元,由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243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14 |
5 | 劳动争议 | (2018)川0191民初17752号 | 原告 | 原告: 京安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20000 | 一、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京安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20000元;
二、驳回原告京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京安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06 |
6 | 劳动争议 | (2018)川0191民初17751号 | 原告 | 原告: 京安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76322 | 一、原告京安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W某某工资76322元;
二、驳回原告京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京安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06 |
7 | 合同纠纷 | (2018)川0112民初1458号 | 原告 | 原告: 京安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10079190.72 | 一、被告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京安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0079190.72元;
二、被告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向原告京安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以8716031.18元为基数从2013年12月26日计算至2015年12月23日,以1109246.78元为基数从2015年12月24日计算至该款付清之日止,以1363159.55元为基数从2015年3月18日计算至该款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京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4385元,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诉讼费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在履行本判决确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27 |
8 | 其他 | (2018)川民再480号 | 被申请人 | - | 2144168.4 | 一、维持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01民终930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变更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01民终930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京安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利息以2144168.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标准从2017年3月7日起计算至上述履约保证金还清之日止;
三、驳回京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3263元(已减半收取),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6526元,由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0691元,由京安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83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8-14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最高法民申1252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京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8-05-30 |
10 | 其他 | (2018)川01民辖终729号 | 被上诉人 | - | -- | -- | 2018-04-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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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成都宏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2017-08-13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成都宏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2016-05-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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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205民初3043号 | 被告 | 原告: 中洁建设工程(西安)有限公司 被告: 京安工程有限公司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28 | |
2 | -- | (2024)苏0205民初3043号 | 被告 | 原告: 中洁建设工程(西安)有限公司 被告: 京安工程有限公司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28 | |
3 | -- | (2024)川0802民初2168号 | 原告 | 原告: 京安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广元世纪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5-09 | |
4 | -- | (2024)苏0205民初3043号 | 被告 | 原告: 中洁建设工程(西安)有限公司 被告: 京安工程有限公司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5 | -- | (2023)苏0205诉前调6939号 | 其他 | -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6 | -- | (2024)沪0115民初11114号 | 原告 | 原告: 京安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青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7 | -- | (2024)沪0115民初11114号 | 原告 | 原告: 京安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青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8 | -- | (2024)沪0115民初7938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森林特种钢门有限公司 被告: 京安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9 | -- | (2024)沪0115民初7938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森林特种钢门有限公司 被告: 京安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10 | -- | (2023)苏0205诉前调6939号 | 其他 | -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