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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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项目实际情形与勾选情形不符,未勾选第七条。2.建筑保温材料类别中,屋面保温材料未勾选。3.缺少消防设计说明。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报表工程简要说明中,未对所有单位进行描述,未填写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受理凭证工程名称表述不准确,未描述建筑面积、高度、层数、使用性质。 ...更多 | -- | -- |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2-04-08 | 陕建消发〔2022〕7号 | |
2 | 由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陕西恒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审查的软件新城小学,散热器未设置恒温阀,违反《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第5.10.1条规定和《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第7.2.1条规定。 ...更多 | 进行通报批评,有关行为记入信用档案,约谈技术负责人,并将单位纳入重点抽查对象,同时视整改情况,依法依规做进一步处理。 ...更多 | -- |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12-18 | -- | |
3 | 无外墙外保温材料变更设计文件,外保温系统无省级认定证书,进场保温材料无复检报告 | -- | -- |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3-12-11 | 陕建发〔2013〕363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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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公司登记 | 承担机械、建筑、轻纺、军工行业及城市规划、环境工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工程设计与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业务;商务粮、电子通信、广电、市政、人防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工程设计与咨询;承担建筑装饰、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系统、照明、消防设施的工程设计业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接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线和专用设备的设计与成套产品的供应;仪器仪表的销售、维修;打字、晒图、资料翻译;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1990-03-22 | 2099-12-31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1995-05-03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 承担机械、建筑、轻工、兵器、航舶行业的甲级工程设计及咨询;纺织、物资、电子行业的乙级工程设计;技术改造、成套规划以上范围的技术咨询、承接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线和专用设备的设计与成套产品的供应;仪器仪表的代销与维修;打字、晒图、资料翻译。 ...更多 | 1995-05-03 | 2099-12-31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
3 | 省市监管辖工商所变更2021-07-16 | 省市监管辖工商所变更 | 新型工业园工商所 | 2021-07-16 | 2099-12-31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
4 | 省市监联络员备案变更2016-03-17 | 省市监联络员备案变更 | 现联络员********固定电话 | 2016-03-17 | 2099-12-31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
5 | 省市监注册资本(金)变更1994-04-21 | 省市监注册资本(金)变更 | 1202 | 1994-04-21 | 2099-12-31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
6 | 省市监住所变更2016-03-17 | 省市监住所变更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81号 | 2016-03-17 | 2099-12-31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
7 | 省市监联络员备案变更2018-08-16 | 省市监联络员备案变更 | 现联络员********员固定电 | 2018-08-16 | 2099-12-31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
8 | 省市监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更2003-11-11 | 省市监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更 |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 | 2003-11-11 | 2099-12-31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
9 | 省市监实收资本变更2012-12-17 | 省市监实收资本变更 | 3500 | 2012-12-17 | 2099-12-31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
10 | (西审)特登受字﹝2017﹞第GX梯0023号 | 电梯使用登记注册 | 办理11台电梯使用登记注册 | 2017-01-25 | 2099-12-31 | 陕西省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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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陕0422民初2849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恒祥伟弘置业有限公司 | 700000 | 被告陕西恒祥伟弘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票据款700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7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10844元减半收取5422元,由被告陕西恒祥伟弘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2-20 |
2 | -- | (2023)陕0703民初2072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汉中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 1166136.92 | 限被告汉中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66136.9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166136.92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9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458.00元,减半收取7729.00元,由被告汉中华联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30 |
3 | -- | (2023)陕0703民初2080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汉中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 1360522.98 | 限被告汉中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60522.9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360522.98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3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145.00元,减半收取8572.50元,由被告汉中华联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30 |
4 | -- | (2023)陕0703民初2062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汉中金锐实业有限公司 | 685942.5 | 由被告汉中金锐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85942.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685942.5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4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0706元,减半收取5353元,由被告汉中金锐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09 |
5 | -- | (2023)陕0703民初2071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汉中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 208166.64 | 由被告汉中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8166.6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08166.64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23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4479元,减半收取2240元,由被告汉中华联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09 |
6 | -- | (2023)陕0703民初2063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汉中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 1381056.59 | 由被告汉中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81056.5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381056.59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5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7407元,减半收取8704元,由被告汉中华联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09 |
7 | -- | (2023)陕1026诉前调确265号 | 第三人 | - | -- | 申请人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申请人柞水国际核医学及康复中心有限公司、辽宁融建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西安华建明珠工贸有限公司、西安凡默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李银山、高成峰,第三人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经柞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23-10-18 |
8 | -- | (2023)陕0528执保546号 | 被申请人 | - | -- | 通知或送达案件当事人。
本院(2023)陕0528执保546号案件结案 ...更多 | 2023-10-10 |
9 | -- | (2023)陕1024民初334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5440元,退还原告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11 |
10 | -- | (2023)陕1024民初334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5440元,退还原告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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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 陕西振宏博辉实业有限公司 |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2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陕西民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2023-06-27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陕西民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2022-12-11 | |
4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陕西民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2022-04-17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陕西民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2021-04-22 | |
6 | 裁判文书 | 拖欠工程款纠纷 | 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机械部十一院陕西工程总承包公司、山经济、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15-11-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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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陕0703民初260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汉中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2024-04-17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4 | -- | --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5 | -- | (2024)闽0924民初314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6 | -- | -- | 其他 | 原告: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7 | -- | -- | 其他 | 原告: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8 | -- | (2024)陕01民终4329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渭南市鸿业天成生态建材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9 | -- | (2023)陕0729民初254号 | 被告 | 原告: 留坝避险安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留坝县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10 | -- | (2024)陕01民终3062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市高陵区鹿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