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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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对你公司2023年2月申报建筑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提供材料审查时发现业绩不属实的情况,本机关于2023年3月31日对你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公司2023年2月在申报建筑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核定时,存在资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本机关认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你公司的违法事实,有平台申报资料、业绩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核查函等证据证明。 ...更多 | 一、警告;二、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 --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07-13 | 赣建审批罚决〔2023〕22号 | |
2 | 提供虚假资料证明文件 | 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 --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07-13 | 赣建审批罚决202322号 | |
3 | 你公司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并拒签采购合同 | 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不予退还。 | -- | 赣州市财政局 | 2022-05-13 | 赣市财购处字〔2022〕3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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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601067419518238 | 设立通知书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农业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灌溉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更多 | 2002-08-05 | 2099-12-31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洪高新税一) 许变准字 〔2019〕 第(50140) 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2019-09-2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
3 | (洪高新税一)许变更准字〔2019〕第(50140)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 2019-09-2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
4 | 空 | -- | 准予许可 | -- | 2099-12-31 | 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
5 | 乙测资字36509784 | 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 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线状项目除外)、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海洋测绘(不得从事深度基准测量、海图编制;不得从事连片区域100 平方千米及以上的海岸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水文观测、海洋工程测量和扫海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 ...更多 | 2024-01-11 | 2029-01-10 |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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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赣0191民初2477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150000 | 解除对L某某15万元银行存款的冻结或已查封、扣押财产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8-30 |
2 | 其他 | (2018)赣0191民初2477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154400 | 准许原告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88元,减半收取1694元,财产保全费1270元,共计2964元,由原告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5-13 |
3 | 其他 | (2018)赣01民终1556号 | 上诉人 | - | 154400 | 一、撤销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赣0191民初1347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中由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预缴的案件受理费3388元,由本院全额予以退回。 ...更多 | 2018-07-12 |
4 | 劳动争议 | (2018)赣01民终1058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7-06 |
5 | 劳动争议 | (2017)赣0191民初1758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28405.4 | 一、原告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L某某支付工资8308元。
二、原告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L某某支付经济补偿金20097.4元。
三、驳回原告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1-15 |
6 | 其他 | (2016)赣0191民初1347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154400 | 驳回原告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88元,财产保全费1270元,共计4658元,由原告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03 |
7 | 其他 | (2016)赣0191民初134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150000 | 冻结被申请人L某某15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7-06-23 |
8 | 劳动争议 | (2017)赣0191执229号 | 被执行人 | - | 87667.58 |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的存款及收入87667.58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7-06-13 |
9 | 劳动争议 | (2017)赣01民终23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5-02 |
10 | 劳动争议 | (2016)赣01民终2100号 | 上诉人 | - | 86470.58 | 一、撤销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赣0191民初602号民事判决;
二、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78847.04元;
三、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2015年11-12月工资7623.5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共计15元,由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5-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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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 (2020)赣0191民初296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1-20 |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赣0191民初2477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2-21 |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赣0191民初2477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1-07 | |
4 | 劳动争议 | (2017)赣0191民初1758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武大扬帆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