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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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取得相关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于2023年2月8日在长林路与北湖路交叉口、四中西门附近、实验幼儿园门口等地因城市人行道路施工改造而挖掘损坏人行道路50平方米。 ...更多 |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 8000 |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 | 2023-06-16 | 余城罚决字2023第020号 | |
2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处罚类别:警告;处罚金额(元):0;处罚内容:因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已积极整改,经黔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决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但对该公司进行警示约谈,予以警告 ...更多 | -- | 黔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黔西市城市管理局) | 2023-03-27 | 〔2023〕黔综合行政执法不罚决字第2号 | |
3 | 违法擅自砍伐城市树木。 | 向新余市园林部门赔偿损失人民币2100元整,罚款人民币4200元整。 | 4200 |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 | 2023-02-07 | 余城罚决字〔2022〕第140号 | |
4 |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工地内吊机的机油滴漏到地面上,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的违法行为。 ...更多 | 处以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 | 50000 | 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 | 2020-11-03 | -- | |
5 | 见处罚结果 | 2018年04月19日22时26分我局西湖翠苑中队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经证实,当事人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4月19日19时左右起在西湖区古翠路234号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工地进行桩基作业,为了把施工作业完成,2018年04月19日22时以后仍在继续施工,现场产生噪声的设备为吊机。队员在工地西面场界外1米处测得噪声值为55.5dBA,超出标准0.5dBA。当事人未办理夜间作业证明。查处后,当事人停止了施工。另经查证,当事人于2018年04月09日因相同违法行为,收到处罚,具有一年内再次发生相同违法行为的情节,应当从重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因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的规定,属于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行为。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及《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杭州市区建设银行所属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更多 | 7500 | 西湖区城管执法局 | 2018-05-11 | 西城法罚字〔2018〕第51012694号 | |
6 | 未按文件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 | 限期改正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 2017-11-17 | 闽建办建〔2017〕69号 | |
7 | 其他违法 | 罚款15324.4元 | 15324 | 抚州市东乡区国家税务局 | 2017-07-14 | 抚国税稽罚〔2017〕第10号 | |
8 | 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 罚款50000元 | 50000 |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6-07-05 | 宿建罚决〔2016〕17号 | |
9 | 1.节能施工方案未报审且无配电与照明系统内容,未编制监理细则。2.砌块和砌筑砂浆强度无检测报告,电缆、电线未见证取样送检。3.不按标准施工,外墙加气砼和小型空心砌块混砌,顶砌未丁砌,灰缝厚度偏差大。4.卸料平台口、室内洞口、楼梯临边防护不到位,人货电梯无证驾驶,存在安全隐患。 ...更多 | 通报批评 | -- |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1-11-29 | 闽建科〔2011〕48号 | |
10 | 1、3#塔吊整机钢结构锈蚀,油漆脱落,回转电机处围档不牢固;2、1#塔吊部分标准节螺栓偏短且松力,起重限制器、小车防跳绳装置,回转限位,变幅内限位失效,主卷扬刹车皮磨损严重;3、1#楼钢管外架材质差,弯曲、锈蚀钢管常见,多处立杆悬空,连墙点设置不足,操作层未满铺竹榀;4、电梯井口无防护。 ...更多 | 对督查中被责令停工项目,及相关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安拆企业、严重违规的钢管架搭设公司予以通报批评,项目经理、总监按动态管理办法予以记分处理。 ...更多 |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2011-11-29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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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A-T202311-0003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 --- | 2023-11-24 | 2099-12-31 | 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潭设备﹝2023﹞93号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 --- | 2023-06-29 | 2099-12-31 |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350902S﹝2024﹞0200151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 --- | 2024-03-19 | 2099-12-31 | 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HI-S202310-0002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 --- | 2023-10-30 | 2099-12-31 |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350902S﹝2024﹞0200154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 --- | 2024-03-19 | 2099-12-31 | 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潭设备﹝2023﹞94号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 --- | 2023-06-29 | 2099-12-31 |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闽﹞JZ安许证字﹝2004﹞000059 | 行政许可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3-06-15 | 2025-10-23 | 南平市住建局 | |
8 | 潭设备﹝2023﹞125号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 --- | 2023-10-31 | 2099-12-31 |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350902S﹝2024﹞0200171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 --- | 2024-03-26 | 2099-12-31 | 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JA-T202311-0004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标志 | --- | 2023-11-27 | 2099-12-31 | 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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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111民初2383号 | 其他 | - | 202.75 | 准许原告甲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11元,按四分之一收取202.75元,由原告甲公司负担 ...更多 | 2024-04-09 |
2 | -- | (2023)沪0113民初3056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告: Z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 驳回原告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706元,由原告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04 |
3 | 其他 | (2022)闽0213民初430号 | 被告 | 原告: 厦门翔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元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准许厦门翔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厦门翔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5-11 |
4 | 其他 | (2021)闽0205民初3624号 | 被告 | 原告: 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元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345.9元,由原告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11 |
5 | 合同纠纷 | (2021)闽0703民初2173号 | 原告 | - | -- | 准许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7748元,减半收取计23874元,由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12-14 |
6 | 合同纠纷 | (2020)沪0113民初20312号 | 被告 | 被告: 上海绿地邻森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018035.5 | 一、被告(反诉原告)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被告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支付工程款7958930.50元,并以该款为基数,支付该款自2017年5月25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其中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3821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负担41708元,被告(反诉原告)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告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96502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56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告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审价费59105元,由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6 |
7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赣0791民初2599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三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赣州新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09047.56 | 一、限被告赣州新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西三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909047.56元;二、限被告赣州新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西三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909047.56元为基数,从2021年4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息随本清);三、驳回原告江西三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45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合计11445元,由被告赣州新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10-13 |
8 | 合同纠纷 | (2021)沪民终30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58435.45元,由R某某负担591933.47元、由福建新纪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新纪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共同负担66501.9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23154.64元,由R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9-22 |
9 | 其他 | (2021)闽0203民初18270号 | 被告 | 原告: 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元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1-09-10 |
10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2021)闽02民初911号 | 被告 | 原告: 厦门翔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元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1-08-0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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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县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2 | 送达公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赣州新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16 | |
3 | 开庭传票 | 生命权纠纷 | 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名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福建省中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L某某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6-25 | |
4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 | A某某 |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 2016-03-16 | |
5 | 人民法院公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W某某、M某某、Z某某、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 2015-03-27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L某某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14-12-17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证合同纠纷 | L某某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14-05-10 | |
8 | 仲裁文书 | 施工合同纠纷 | W某某(系邢台市开发区邢兴达建筑材料厂业主) | 非法院单位 | 2013-07-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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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其他 | 原告: F某某 被告: 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L某某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3 | -- | -- | 其他 | 原告: F某某 被告: 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X某某,C某某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4 | -- | --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L某某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5 | -- | --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X某某,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6 | -- | -- | 其他 | 原告: F某某 被告: 连江县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某某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7 | -- | --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L某某,X某某,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8 | -- | --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C某某,X某某,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9 | -- | --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10 | -- | -- | 其他 | 原告: F某某 被告: L某某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