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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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罚款 | 30000 | 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乐陵市城市管理局) | 2024-01-18 | 乐综执决字2023第103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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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1481执1908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3-10-23 |
2 | -- | (2023)鲁1481民初646号 | 被告 | 原告: 乐陵市首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28096.35 | 一、被告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乐陵市首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828096.35元及利息(以828096.35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乐陵市首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100000元(以10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乐陵市首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727.5元,申请费5000元,共计11727.5元由被告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9-27 |
3 | -- | (2023)鲁14民终245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68元,由上诉人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30 |
4 | -- | (2023)鲁1481执803号 | 被申请人 | - | 72874.9 | 申请执行人B某某与被执行人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鲁1481民初279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进行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交付给申请执行人B某某72874.9元,被执行人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本案执行费984元,申请执行人B某某认可本案执行完毕,申请结案。故(2022)鲁1481民初279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5-05 |
5 | -- | (2022)鲁1481民初2955号 | 被告 | - | 80949 | 一、被告(反诉原告)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反诉被告)G某某、Z某某购房款18,739元;二、被告(反诉原告)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G某某、Z某某购房优惠款40,000元;三、被告(反诉原告)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G某某、Z某某物业服务费8,408元;四、原告(反诉被告)G某某、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反诉原告)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金13,802元;五、第三人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分公司不承担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1,478.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46元,由原告(反诉被告)G某某、Z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生效文书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3-30 |
6 | -- | (2022)鲁1481民初2954号 | 被告 | - | 94428.39 | 一、被告(反诉原告)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反诉被告)W某某、W某某购房款38,629.44元;二、被告(反诉原告)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W某某、W某某购房优惠款40,000元;三、被告(反诉原告)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W某某、W某某物业服务费8,118.95元;四、原告(反诉被告)W某某、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反诉原告)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金7,680元;五、第三人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分公司不承担责任;六、驳回原告(反诉被告)W某某、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2,122元,由被告(反诉原告)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981.7元,由原告(反诉被告)W某某、W某某负担140.3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W某某、W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生效文书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3-30 |
7 | 其他 | (2023)鲁1481执保163号 | 其他 | - | 930000 | 冻结被保全人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账户4083********存款9300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自2023年3月9日起至2024年3月9日止。需要续行冻结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3-03-09 |
8 | 合同纠纷 | (2022)鲁1481民初2951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W某某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并入(2022)鲁1481民初2938号案件审理。 | 2022-11-24 |
9 | -- | (2022)鲁1481民初294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L某某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并入(2022)鲁1481民初2938号案件审理。 | 2022-11-24 |
10 | -- | (2022)鲁1481民初2941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并入(2022)鲁1481民初2938号案件审理。 | 2022-11-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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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嘉行装修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2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2023)鲁1481民初151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2023-06-05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鲁1481民初646号 | 被告 | 原告: 乐陵市首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2023-05-16 | |
4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2022)鲁1481民初293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C某某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2022-12-12 | |
5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S某某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2022-11-18 | |
6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W某某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2022-11-17 | |
7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G某某,Z某某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2022-11-17 | |
8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Y某某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2022-11-16 | |
9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W某某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2022-11-16 | |
10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H某某,Z某某 被告: 乐陵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2022-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