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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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检查中发现审查合格的项目违反设计规范、行业标准规定的一般性条文数量10条以上(含10条)的 | 扣3分 | -- |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4-01-15 | -- | |
2 | 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 | 扣15分 | -- |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4-01-12 | -- | |
3 | 存在不同程度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勘察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 | 对勘察设计单位记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过期自动修复。检查结果抄送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更多 | --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4-01-01 | 吉建设〔2023〕21号 | |
4 | (一)建筑设计方面1.节能报告书中东西向外窗采用卷帘织物遮阳,而平面图中缺少示意其位置及做法大样。2.负一层汽车库停车76辆,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第4.2.6条及第4.2.4条,应设置7米宽的出入口,而本项目的机动车出入口宽度仅为5.8米,不满足要求。(二)结构设计方面1.结施04~结施21的图均缺少轴号。2.模型计算书P123页,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1.55(第20层)已大于1.5倍3.C、F、H、L轴交10~11轴的墙体应设置构造柱。4.本栋工程为三级抗震,主楼应考虑楼梯对整体模型计算的影响。5.基坑支护,应补基坑检测点布置图。6.基坑支护,1-1剖面图和4-4剖面图的计算书中的地表沉降最大值为66mm超出规范要求的检测预警值,不安全,应进一步调整核算。7.基坑支护,4-4剖面图的计算书中的桩顶水平位移最大值55.78mm超出规范要求的检测预警值,不安全,应进一步调整核算。(三)给排水设计方面1.水施-12: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7.4.9条,应设置带压力表的试验消火栓。2.水施-12: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8.1.6.2条,各消火栓竖管与供水横干管连接处应设置阀门。3.设计说明梧州暴雨强度计算公式应采用最新的计算公式计算。4.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6.5.3条,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有标识,并应采取不被他用的措施。(四)暖通设计方面1.暖通-01:暖通设备应满足《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第5.1.12、5.1.16~5.1.18条的规定。2.暖通-03、04:机械排烟参数中,挡烟垂壁底距本层地面高度、排烟口下烟层厚度、单个排烟口最大排烟量与平面图标注、排烟口安装示意图、机动车库排风(烟)系统原理图等对不上,不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4.12条、第4.4.16条要求。3.暖通-0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9.3.11条,应补充风管道穿越机房房间隔墙处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4.暖通-06~08:防烟分区长边最大允许长度不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2.4条要求。5.暖通-09:储烟仓内排烟窗面积不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6.3条要求。 ...更多 | (一)请受检项目的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本单位关于质量管理的整改措施,认真对项目进行整改,修改完善有关设计,修改后的图纸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项目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审查中提出的意见,并做好后续完善工作。同时要将本次检查提出的意见做为重要参考,对原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中未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建设单位,以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完善。(二)要求各设计、审图单位召开专门会议通报此次检查情况,参照各项目检查的问题举一反三,提出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的措施和处理意见。本次所有受检单位需按专家意见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后,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技术综合科。 ...更多 | -- |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29 | 梧建〔2023〕306号 | |
5 | 在长沙礼堂设计项目中,广东顺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出现该项目投标供应商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名称,认定为围标串标 ...更多 | -- | -- | 武警某部 | 2023-10-30 | -- | |
6 | 投标文件中出现该项目投标供应商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名称,认定为围标串标 | 实施“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理;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欧阳尚贤(440623197510255435)、喻继芳(410823197105080024)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实施实施“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理;对供应商项目代理人谢磊(430724198811121136)、李伊(430423199106090022)实施实施“3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理。处理时间自2023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 ...更多 | -- | -- | 2023-10-27 | -- | |
7 | 在长沙礼堂设计项目(WJ-2020-6646-H004)中,广东顺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出现该项目投标供应商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名称,为围标串标。 ...更多 |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给予对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理;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喻继芳(410823197105080024)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实施“3年内禁止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理;对供应商项目代理人李伊(430423199106090022)实施“3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武警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理。处理时间自2023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 ...更多 | -- | 武警部队后勤部战勤计划局 | 2023-10-27 | -- | |
8 | 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设计的 | 扣分分值:5 | -- |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3-05-09 | -- | |
9 | 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 责任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80天 | --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04-20 | 湘建建函〔2023〕37号 | |
10 | 在参加某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给部队建设带来不良影响。 | 3年内禁止参加陆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禁止参加陆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项目代理人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陆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禁止时限与供应商处罚期限一致。 ...更多 | -- | -- | 2023-04-10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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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6202302091461 | 通知书 | 章程备案,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理备案,董事备案 | 2002-07-31 | 2099-12-31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粤建许穗不﹝2024﹞703号 |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发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延续 | 2024-02-19 | 2029-02-06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粤建许穗不﹝2023﹞248号 |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核准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首次申请 | 2023-12-04 | 2028-12-04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无 |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广备案 | 广德恒鑫置业有限公司翰林华府(广德县2019-1号地块)项目) | 2019-06-24 | 2099-06-24 | 广德县住建局 | |
5 | 06202106020982 | 通知书 | 董事备案,法定代表人变更,经理备案,章程备案 | 2002-07-31 | 2099-12-31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粤建许穗准﹝2023﹞3568号 |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发 | 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延续 | 2023-12-28 | 2028-12-28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06201804080240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2099-12-31 | 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
8 | 邳外勘2019025 | 建设工程各类合同备案 | 据《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科〔2010〕689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苏建科〔2013〕624号)和有关规定准予办理勘察合同备案 ...更多 | 2019-10-08 | 2099-12-31 | 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粤建许穗﹝2020﹞100号 |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 |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增项 | 2020-02-21 | 2025-03-06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邳外勘2018027 | -- | 胶合板加工项目根据《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科〔2010〕689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苏建科〔2013〕623号)和有关规定准予办理勘察合同备案 ...更多 | -- | 2099-12-31 | 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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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湘0105执7278号 | 其他 | - | -- | -- | 2024-01-08 |
2 | -- | (2023)陕0112执22388号 | 其他 | - | -- | 现通知如下:
市劳人仲案字(经开)﹝2023﹞第217号裁决书执行完毕 ...更多 | 2023-11-24 |
3 | -- | (2023)湘0381执保151号 | 被申请人 | - | 290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湘乡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P某某、W某某、青岛科洛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美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恒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胡水良、湖北水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永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施工图审查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建电消防检测有限公司人民币2900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9-22 |
4 | -- | (2023)湘0105执保770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3-05-31 |
5 | -- | (2023)湘0105执保770号 | 其他 | - | -- |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5-30 |
6 | -- | (2023)粤01民终6123号 | 被上诉人 | - | 249176.83 | 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羊城医院)向被上诉人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设计费249176.83元;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羊城医院)向被上诉人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分段计算,其中74753.05元从2019年8月1日起计算,149506.10元从2021年2月3日起算,24917.68元从2022年2月17日起算,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违约金以24917.68元为限);三、驳回被上诉人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799元,由被上诉人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280元,上诉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羊城医院)负担251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38元,上诉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羊城医院)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5-15 |
7 | -- | (2023)鄂0923民初392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九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天翼龙腾实业有限公司,王星 | 497800 | 一、被告湖北九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限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费49.78万元及利息(以设计费8.88万元为基数,从2021年12月1日起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设计费40.9万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即2023年2月13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王星对上述被告湖北九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2491元,减半收取6245.50元,由原告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2668.50元,被告湖北九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王星共同负担357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12 |
8 | -- | (2023)皖0210执293号之三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如发现被执行人具备了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3-30 |
9 | 其他 | (2022)闽0426民初2142号 | 被告 | 原告: 尤溪县尤溪口镇人民政府 被告: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准许尤溪县尤溪口镇人民政府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尤溪县尤溪口镇人民政府负担。 ...更多 | 2022-09-19 |
10 | 其他 | (2022)湘0105执保1100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2-06-1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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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港中分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4-01-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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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陕1026民初199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山阳县人民政府,山阳县民政局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2 | -- | (2024)内06民终1609号 | 被上诉人 | -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3 | -- | (2024)陕1026民初199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山阳县人民政府,山阳县民政局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4 | -- | (2024)陕1026民初199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山阳县人民政府,山阳县民政局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5 | -- | -- | 原告 | 原告: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淇县朝歌街道办事处 | 淇县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6 | -- | (2024)豫0622民初870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淇县朝歌街道办事处 | 淇县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7 | -- | (2024)豫0622民初870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淇县朝歌街道办事处 | 淇县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8 | -- | -- | 原告 | 原告: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9 | -- | (2024)浙0122民初418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桐庐县横村镇人民政府 | 桐庐县人民法院 | 2024-01-24 | |
10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粤0105民初1732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天翌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港中分公司,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4-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