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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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110000元。 | --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2024-01-12 | 〔2023〕云0111民初3949号 | |
2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 | -- | 雅安市法院 | 2023-11-15 | --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请求依法执行(2023)云3122民初803号民事调解书,要求被申请执行人立即支付原告劳务费5000元以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更多 | --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803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沈光伦劳务费5040元。 | --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792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沈红梅劳务费5000元。 | --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798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徐敏劳务费5800元。 | --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817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杨洪珍劳务费6000元。 | --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780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王均劳务费6000元。 | --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813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刘学劳务费27500元。 | --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782号 |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刘祖琼劳务费6000元。 | --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820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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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云3122执263号 | 2024-03-06 | (2023)云3122民初1170号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4)云0111执753号 | 2024-01-12 | (2023)云0111民初3949号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云3122执11号 | 2024-01-03 | (2023)云3122民初678号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云3122执10号 | 2024-01-03 | (2023)云3122民初677号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云3122执852号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804号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云3122执850号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814号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云3122执853号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805号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云3122执858号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807号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云3122执859号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819号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云3122执834号 | 2023-10-25 | (2023)云3122民初789号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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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89058 | (2024)冀0426执654号 | 涉县人民法院 | 2024-05-22 |
2 | 7603870 | (2024)冀0402执1369号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22 |
3 | 1331221 | (2024)豫0926执630号 | 范县人民法院 | 2024-05-15 |
4 | 668820 | (2024)冀0402执1226号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5 | 42467852 | (2024)冀0402执1223号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6 | 327151 | (2024)冀0705执恢212号 |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7 | 11241336 | (2024)冀0402执恢202号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29 |
8 | 215278 | (2024)冀0402执948号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9 | 274960 | (2024)冀0402执949号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10 | 7881255 | (2024)豫0184执3137号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2024-04-19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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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0000002210248000019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路基路面甲级、桥梁甲级、隧道甲级、交通安全设施) ...更多 | 2022-11-11 | 2027-11-10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 |
2 | L7977000065401 | -- | 账户开立 | -- | 2099-12-31 | 中国人民银行蒲城县支行 | |
3 | 梁林草许准﹝2023﹞5号 |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芒梁高速公路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准予延期的决定 | 一、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3月30日对你单位提交的芒梁高速公路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芒梁高速公路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梁林草许准〔2021〕3号)依法做出了行政许可,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梁河县林地7.5503公顷。临时使用期限为2年。经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查核实,该项目整体工程未能在2年有效期内竣工,为满足你单位继续使用(梁林草许准〔2021〕3号)批复的林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50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20条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准予《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芒梁高速公路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梁林草许准〔2021〕3号)延期2年,有效期至2025年3月29日。 ...更多 | 2023-03-30 | 2025-03-29 |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 |
4 | 梁林草许准﹝2022﹞19号 |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芒梁高速公路弃渣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准予延期的决定 |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0年12月25日对你单位提交的芒梁高速公路临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芒梁高速公路弃渣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梁林草许准[2020]8号)依法做出了行政许可,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梁河县林地2.8001公顷。临时使用期限为2年。经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查核实,该项目整体工程未能在2年有效期内竣工,为满足你单位继续使用(梁林草许准[2020]8号)批复的林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50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20条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准予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梁林草许准[2020]8号)延期2年,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5日。 ...更多 | 2022-12-26 | 2024-12-25 |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 |
5 | 冀邯邯山国税许准〔2017〕582号 | --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 | 2099-12-31 | 邯郸市邯山区国家税务局河沙镇税务分局 | |
6 | 梁林草许准﹝2023﹞3号 |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芒梁高速公路第五批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准予延期的决定 | 一、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6月24日对你单位提交的芒梁高速公路第五批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芒梁高速公路第五批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梁林草许准〔2021〕10号)依法做出了行政许可,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梁河县林地4.6520公顷。临时使用期限为2年。经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查核实,该项目整体工程未能在2年有效期内竣工,为满足你单位继续使用(梁林草许准〔2021〕10号)批复的林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50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20条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准予《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芒梁高速公路第五批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梁林草许准〔2021〕10号)延期2年,有效期至2025年6月23日。一、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6月24日对你单位提交的芒梁高速公路第五批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芒梁高速公路第五批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梁林草许准〔2021〕10号)依法做出了行政许可,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梁河县林地4.6520公顷。临时使用期限为2年。经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查核实,该项目整体工程未能在2年有效期内竣工,为满足你单位继续使用(梁林草许准〔2021〕10号)批复的林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50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20条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准予《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芒梁高速公路第五批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梁林草许准〔2021〕10号)延期2年,有效期至2025年6月23日。 ...更多 | 2023-06-24 | 2025-06-23 |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 |
7 | 梁林草许准﹝2023﹞4号 |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芒梁高速公路临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准予延期的决定 | 一、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19年5月17日对你单位提交的芒梁高速公路临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芒梁高速公路临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梁林草许准〔2019〕2号)依法做出了行政许可,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梁河县林地9.9725公顷。临时使用期限为2年。2021年7月15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芒梁高速公路临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准予延期的决定》(梁林草许准〔2021〕11号)文件,同意芒梁高速公路临时建设项目延期两年,有效期至2023年5月16日止。经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查核实,该项目整体工程未能在2年有效期内竣工,为满足你单位继续使用(梁林草许准〔2019〕2号)批复的林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50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20条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准予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梁林草许准〔2019〕2号)再次延期2年,有效期至2025年5月16日。 ...更多 | 2023-05-16 | 2025-05-17 |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 |
8 | 德林草许延﹝2023﹞3号 |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准予延续芒梁高速公路第四批临时施工便道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延续芒梁高速公路第四批临时施工便道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期限18个月(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更多 | 2023-04-27 | 2024-09-30 |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 | |
9 | 德林草许延﹝2023﹞4号 |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准予延续芒梁高速公路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延续芒梁高速公路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期限两年(有效期至2024年6月28日) ...更多 | 2023-04-27 | 2024-06-28 |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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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湘12执复17号 | 申请人 | - | 3740000 | 一、撤销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湘1228执异18号异议裁定;
二、撤销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湖南省怀芷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体育中心支行设立的账户1881××××4857内存款374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4-03-11 |
2 | -- | (2023)渝04执异32号 | 其他 | - | -- | 驳回河北某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3-09-14 |
3 | -- | (2023)渝0114财保48号 | 其他 | - | -- | 准许重庆碧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续保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7-13 |
4 | -- | (2023)湘1228执保37号 | 其他 | - | -- | 本案予以结案 | 2023-05-31 |
5 | -- | (2023)湘1228执保37号 | 其他 | - | 352950.04 | 本院于2023年5月23日立案受理的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湖南省怀芷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按(2023)湘1228民初477号裁定书裁定内容实施了保全措施,实际冻结金额为352950.04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5-30 |
6 | 合同纠纷 | (2023)辽01民辖终32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3-05-04 |
7 | -- | (2023)豫0926民初3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北京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Z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Z某某负担。 | 2023-04-23 |
8 | -- | (2023)渝04民终388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900元,由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950元,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支公司负担19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4-20 |
9 | -- | (2023)渝04民辖终1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3-04-17 |
10 | -- | (2023)陕0928执52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3)陕0928执52号案件的执行。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诉法第二十四十六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3-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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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四川省鑫跃庆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2023-09-07 | |
2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四川省鑫跃庆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2023-08-24 | |
3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Z某某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5-21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四川省鑫跃庆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2023-03-26 | |
5 | 裁判文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W某某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02 | |
6 | 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华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Z某某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2-10-30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华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Z某某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9-04 | |
8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 | W某某,Z某某 |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7-17 | |
9 | 裁判文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W某某,Z某某 |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5-29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借款合同纠纷 |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W某某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2020-09-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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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陕09民终348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鑫途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国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 |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2 | -- | (2024)川1825民初622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省华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3 | -- | (2024)冀0402民初595号 | 被告 | 原告: 临沂市通行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4 | -- | (2023)冀0403民初7491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被告: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5 | -- | (2024)冀0402民初1182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应祥经贸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7 | |
6 | -- | (2024)冀0402民初1194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德力天佑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7 | -- | (2024)冀0402民初524号 | 被告 | 原告: 昆明强聚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8 | -- | (2024)冀02民终3215号 | 被上诉人 | -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9 | -- | (2024)冀0402民初524号 | 被告 | 原告: 昆明强聚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
10 | -- | (2024)冀0424民初506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成安县交通运输局 | 成安县人民法院 | 2024-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