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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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10110223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批准 | 2022-10-11 | 2025-10-1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2019年第18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19-12-25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2018年第130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批准 | 2018-09-13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2019年第189号通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19-12-25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2017年第14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17-01-22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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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川0116民初1657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四川欣昊正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四川欣昊正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4400元,减半收取计122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7200元,由四川欣昊正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6-30 |
2 | 其他 | (2021)川1923民初1795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D某某,Z某某,安详 |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2021-06-08 |
3 | 合同纠纷 | (2020)云0181民初1216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昆钢机械设备制造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M某某,T某某 | 1948505.05 | 一、由被告Z某某、M某某、T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X某某工程款1948505.05元及利息(以本金1948505.05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868元,由被告Z某某、M某某、T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更多 | 2020-12-14 |
4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0)渝0153民初3913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1821.6 | 一、被告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H某某停工留薪期工资40884元、住院期间护理费37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7237.60元,合计101821.60元;
二、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减半受理费5元,由被告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诉讼费。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20-12-08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411民初5729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143000 | 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3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10-13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028民初2918号 | 被申请人 | - | 21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若上述财产不足,则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其他财产,保全金额以21万元为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8-28 |
7 | 仲裁程序案件 | (2019)川05民特21号 | 申请人 | - | 14000 | 一、申请人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收到本民事调解书之日起15日之内支付被申请人L某某劳务报酬14000元。
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就此终结,被申请人L某某自愿放弃其余权利请求。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申请人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调解书内容自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3-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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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川0191民初13129号 | 原告 | 原告: 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C某某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0-26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川0191民初11689号 | 原告 | 原告: 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W某某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8-10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川0191民初11689号 | 原告 | 原告: 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C某某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8-10 | |
4 | -- | (2023)川17民终13号 | 被告 | 原告: 开江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1-11 | |
5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开江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开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8-05 | |
6 | 其他 | -- | 原告 | 原告: 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古蔺县马蹄镇人民政府 | 古蔺县人民法院 | 2022-06-16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川17民终367号 | 被上诉人 | - |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29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川1723民初1270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开江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 | 开江县人民法院 | 2021-07-28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云0181民初599号 | 被告 | 原告: 安宁齐胜沙石经营部 被告: Z某某,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T某某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2021-06-01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云0181民初599号 | 被告 | 原告: 安宁齐胜沙石经营部 被告: Z某某,四川省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2021-05-07 |